曹剛 (197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曹剛(1972年11月),男,漢族,寧夏鹽池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3年3月,當選寧夏回族自治區團委副書記(正處級)。2004年3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團委副書記、自治區青聯副主席。2005年8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團委副書記(副廳級)、自治區青聯副主席。2006年12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團委代書記、代黨組書記。2007年5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團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9年6月18日,曹剛因涉嫌違紀被自治區紀委「雙規」接受調查;8月24日,因涉嫌受賄被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9月4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6月,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曹剛貪污受賄一案進行宣判,判處曹剛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1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一切財物予以追繳。[1]

參考文獻

  1. ^ 宁夏团委原书记曹刚受贿近90万被判16年. 人民網. 2010-06-01 [2021-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6). 
民事職務
前任:
楊玉經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2007年5月-2009年6月
繼任:
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