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給排水現狀

新加坡給水排水工程的建設因其在複雜的國內環境下仍做到了高效、高質,給水排水實現了高普及,而備受矚目。從再生水的再利用到城市集雨區的建設,從淡水資源的精細化管理到海水淡化工程的逐步推廣,為了減少對鄰國馬來西亞淡水進口的過度依賴(佔新加坡供水的50%以上),新加坡有關單位和企業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創造性與瞻前性的節水、儲水措施。

新加坡:給排水現狀概述
The flag of Singapore
數據
改良水覆蓋率 100% (2012) [1]
改良衛生設施覆蓋率 100% (2012) [1]
連續供給程度(%) 100
城市人均每日用水量(每人/每天/每升) 148 (2016) [2][3]
城市人均生活用水水費與排污費(每立方米) US$1.88 [4]
水費分戶計量實施範圍 100%
給排水工程年均總投資 6.9億美元(2010),或每人每年117美元[5]
Institutions
國家水資源管理機構 公用事業局(PUB)[6]
國家水資源管理部門 環境及水資源部
城區供水商數量 1 [7]

然而,新加坡在節水方面的努力不僅僅局限於工業設備的不斷革新,也同樣看重在水務方面的立法執法、公共教育、科研開發的發展。[8]2007年,新加坡公用事業局(PUB)因其在水資源管理上的優秀表現而獲得了斯德哥爾摩工業水獎[9]

水資源概況

新加坡地處熱帶,降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可達2400mm, 遠高於國際平均水平——1050mm,但卻屬於水源性水資源缺乏國家。由於狹小的國土面積與極低的海拔,新加坡境內河流短促、無良好的地下含水層,天然水資源十分有限,水資源調蓄能力較差。同時由於極大的人口密度——僅次於摩洛哥,人均水資源量僅為211m³,位於世界倒數第二。根據新加坡政府2011年統計數據,目前新加坡常住人口已達518萬人[10]。每天用水量約136萬m³。雖然總和生育率一直處於低水平,但隨著移民人數的變化,如何為越來越多的國民提供清潔用水是新加坡政府密切關注的問題之一。為保持國家的經濟繁榮, 使國內的社會經濟穩步增長,新加坡政府把水資源視為國家存亡的命脈。[11] 新加坡早期的移民多聚集在中南部的新加坡河出海口一帶,其他地區則大多是熱帶雨林或農業用地;除了少數的自然保護區之外,新加坡基本上都已城市化。

給水工程

經過40年的發展,新加坡建立起規模龐大且技術先進的環保產業,並建立了多元化的可持續性供水系統,即「國家四大水喉」—— 集水區的水源、進口食水、新生水和淡化海水。[12]

「國家四大水喉」戰略旨在通過提高其他三項供水水量比重從而減輕新加坡對馬來西亞水出口的依賴。自2011年以來,新加坡對淡水資源的需求量已經達到了3.80億加侖,即1700000m³每天,在不考慮連年降水量較低的情況下,早在2011年,新加坡便實際已完成了國內水資源的自給自足。 為保證飲用水水源地不受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影響,在新加坡狹小的國土面積上,水利開發與土地資源規劃管理聯繫緊密。同時,國家給水排水與雨水收集管網與設施的布設也僅由一個國家部門——公共事業局(PUB)負責統籌兼顧。[來源請求]

排水工程

2010年以前,新加坡的生活污水與工業廢水通過雨污分流制的排水管線與136座泵站輸送到分布於城郊的6座污水處理廠中,從而按照區域劃分進行分散處理。但隨著一稱為深層隧道排污系統DTSS)的新型排水系統在新加坡的提出與實施,這些泵站與水廠逐漸成為歷史。[13]作為DTSS第一階段的核心部分,樟宜供水回收廠與2010年6月,在新加坡時任總理李顯龍的主持下,正式開始投入運營。[14] 自2016年2月18日以來,深層隧道排污系統的第二階段已經開始動工。同時,由於DTSS對污水的集中處理與淨化,推動了本地飲用水品牌新生水NEWater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新加坡飲用水缺乏的現狀。

參考資料

  1. ^ 1.0 1.1 WHO/UNICEF:Joint Monitoring Program for Water Supply and Sanitation:Data resources and estimates - Introduction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1-05-14., accessed on July 21, 2012
  2. ^ Public Utilities Board:Conserve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4-30., accessed on August 22, 2010
  3. ^ 存档副本. [2017-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07). 
  4. ^ Public Utilities Board:Water tariff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2-06-13., accessed on July 16, 2012
  5. ^ Financial Report 2010/11. Financial Review for Financial Year 2010 (PDF). Public Utilities Board: 54–55. [2012-06-0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02-25). 
  6. ^ 新加坡水資源管理概況 (PDF). 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 [2017-1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0-31) (中文). 
  7. ^ 新加坡水資源管理概況 (PDF). 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 5. [2017-11-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0-31) (中文). 公用事業局轄下有一家由該局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公用事業局顧問私人有限公司 (PUB Consultants Private Ltd),透過該公司扶助新加坡水利產業的發展。公用事業局顧問私人有限公司是公用事業局轄下的商業機構,與多家以新加坡為基地的水務公司合作進行海外項目,合作的範疇包括供水的基建發展,以至營運和保養都市供水系統等項目。
  8. ^ Ivy Ong Bee Luan. Singapore Water Management Policies and Practic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2010, 26 (1): 65–80 [2012-07-20]. doi:10.1080/0790062090339219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2). 
  9. ^ Stockholm International Water Institute:Stockholm Industry Water Award:PUB Singapor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10. ^ Census of population (PDF). 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2010 [2011-07-02].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2-07-05). 
  11. ^ 強, 屈; 張雨山、王靜、趙楠. 新加坡水资源开发与海水利用技术. 海洋開發. 2006: 41 [2017-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3). 
  12. ^ 自由時報電子報. LTN經濟通》台灣缺水?看以色列怎做的 - 自由財經.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1-04-14 [2021-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7). 
  13. ^ 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Deep Tunnel Sewerage System (DTSS)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1-07-16., News Release, 22 January 2001, accessed on August 22, 2010
  14. ^ Milestones: Largest and most advanced water reclamation plant in Southeast Asia. Public Utilities Board. [2012-06-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1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