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爲經
生平
張爲經爲康熙三十年(1691年)辛未科三甲進士。授桂東知縣,政績卓著。歷升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五十年(1711年)任廣東鄉試主考官。次年提督福建學政。平生著述甚富,有《漚水學吟》、《粵東題詠》、《公餘偶興》、《挍士草》、《學政全書》等集行世。身後入祀桂東名宦祠。乾隆《濟寧直隸州志》有傳。[1]
參考文獻
- ^ 《濟寧直隸州志·卷二十五·人物三》頁二十二:張爲經,字涵六。生而穎異,性孝友仁厚,鄉黨皆重之。康熙三十年成進士,授桂東知縣。禁溺女,除火耗,卻饋贈,誅豪強,廣教化,邑民暨猺獠戴之如慈父。行取吏部主事,累官至稽勳司郎中。五十年充廣東鄉試正主考,尋提督福建學政。漳浦蔡世遠稱其廉慎,居心清公自矢,所取文必依經據史,本領充厚而義蘊深者。公明二字實兼有之。平生著述甚富,有《漚水學吟》、《粵東題詠》、《公餘偶興》、《挍士草》、《學政全書》等集行世。崇祀桂東名宦。其去閩也,閩人亦立祠祀之。爲經歿貸帑金,不能償。閩諸生爲輸金代償。大吏奏充閩省兵餉。弟爲綸,字公綍,貢生。幼有夙慧,過目成誦,與兄稱雙璧。年三十餘以諸生終。人惜之。
- 胡德琳、藍應桂、周永年、盛百二,《濟寧直隸州志》,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刻本
- 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
- 孫爾准、陳壽祺、程祖洛、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清同治七~十年(1868~1871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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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范光宗 |
提督福建學政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初六己未(1712年3月12日)任 |
繼任: 車鼎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