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金
張廷金(1886年—1959年),字貢九,江蘇無錫人。中華民國第一批留學生。
1909年第一批庚子賠款留美學生,赴美俄亥俄州立大學、哈佛大學攻讀碩士,主修無線電專業。1915年,回國執教交大,歷任副主任、主任[1]。1940年,交大平校和唐校在經過南遷後,在重慶成立國立交通大學分校;1941年,交大本部以私立南洋大學的名義在上海法租界繼續開辦;1942年(民國31年)8月,汪精衛政府接管上海交大,黎照寰校長憤而離職,張任校長,1945年(民國34年)秋辭職[2]。張廷金任校長時的學校在抗戰結束後被國民政府稱為偽交通大學,不承認其學歷,張廷金因當校長,蒙受漢奸嫌疑而被獲罪,遭致法庭傳訊。
1947年,以「漢奸嫌疑」被提起公訴,後經立法院院長孫科、教育部長陳立夫、校董事長的唐文治、校長黎照寰、吳保豐等當事人及社會名流作證,稱其為保護交大滬校校產、維護教育有功。1948年6月30日,上海高等法院最終宣判無罪。儘管如此,此事對張廷金影響深重,從此他深居簡出,不再出仕教學[3]。
參考
- ^ 殚精竭虑代主校务. 上海交通大學. [2013-03-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忍辱负重坚持租界办学. 上海交通大學. [2013-03-26].[失效連結]
- ^ 蒙冤别交大 昭雪难忘情. 上海交通大學. [2013-03-26].[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