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帽局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之一。主管宮中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藩王前往封地諸旗尉帽靴。[1]

發展

洪武十二年(1379年)成立,設置大使、副使等官職。十七年,定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二十八年,大使改為正五品,左、右副使改為從五品。後改置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

官制

  • 掌印太監,一員;
  • 管理,無定員;
  • 僉書,無定員;
  • 掌司,無定員;
  • 監工,無定員。

人員

洪武時期

建文時期

永樂時期

洪熙時期

宣德時期

正統時期

景泰時期

天順時期

成化時期

弘治時期

黃瑜[2]

正德時期

商得保(右副使)[3]

嘉靖時期

隆慶時期

萬曆時期

泰昌時期

天啟時期

崇禎時期

參考文獻

  1. ^ ·張廷玉等,《明史》(卷74):「巾帽局,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掌宮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籓王之國諸旗尉帽靴。」
  2. ^ 《明故尚膳監太監黃公墓志銘》:「及今上嗣位之初,念公舊臣,忠誠雅淨,有輔翼績,命掌巾帽局印。」
  3. ^ 《大明故內官監太監羅公塔銘》:「名下官:內官監右少監藍泰、酒醋面局右副使銀保、惜薪司左司副孫和、巾帽局右副使商得保,奉御孫鋪等9人,勇士羅傑等16人。正德四年二月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