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凌霜
岳凌霜(1531年—1623年),字子肅,號雨泉,直隸真定府趙州高邑縣[1]人,民籍。
岳凌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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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苑馬寺卿 | |
籍貫 | 直隸真定府趙州高邑縣 |
出生 | 辛卯十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張氏,累封宜人 |
親屬 | (子)鍾賢、鍾才、鍾秀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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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詩經》,十月初三日生,行三,由縣學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五十七名,年三十五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一名進士[2]。通政司觀政,四十五年十月初授池州府推官,丁母喪,隆慶四年(1570年)四月服除補任萊州府推官。萬曆元年(1573年)八月擢戶部主事,五年二月升員外郎,六年二月升郎中,八年五月升陝西甘州副使。萬曆十一年二月,由陝西副使升為本省苑馬寺卿。十一月,甘肅巡撫王璇疏劾先任西寧道副使岳凌霜貪縱殘虐。吏部覆:凌霜自任副使,多稱其賢,行巡按御史查勘具奏。從之。十三年二月,勒苑馬寺卿岳凌霜冠帶閒住。家居後,布衣蔬食,閉門讀書。又入山深居,絕跡城市者三十餘年,本地縣令仰其高風,屢次造門不得一見,卒年九十三。
家族
參考資料
- ^ 《高邑縣誌》:岳凌霜,字子肅,性簡淡好學。嘉靖辛酉舉於鄉,乙丑成進士,初授池州府推官,進表入賀,僚屬䝲饋皆不受。行遇盜,曰:我進表官,無中藏也。盜發篋視之,圖書數卷而已,遂解去。丁母憂,服除,補萊州府推官,晉戶曹,典天津倉事。往時倉糧有積羨者,皆隱不報。凌霜至,悉以其數具報。大司農以廉擢陝西甘州副使,內擢苑馬寺卿,巡撫以前議相左,謂不宜邊吏,疏彈之,遂歸,不俟終日,余有薪俸之資不顧也。家居後,布衣蔬食,讀書作易解,不問門外事。撫按累牘薦,或因勸曰:如不惜一刺達長安貴人,公卿宜可得也。凌霜曰:吾少而為義,豈老而違之哉!於是入山深居,絕跡城市者三十餘年,邑令仰其高風,屢造門不得一見,卒年九十三。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