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聖作之碑 (繁峙)
大觀聖作之碑又名御製學校八行八刑之碑,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繁峙縣杏園鄉南關村西50米處,為北宋大觀元年改革的產物,為現存幾塊大觀聖作之碑之一。大觀聖作之碑原文為宋徽宗御筆,由李時雍奉詔摹寫,碑額為蔡京奉敕題寫,張士臣奉旨鐫刻。[1]該碑位於繁峙縣舊縣城遺址中。此碑在清代楊篤所撰《山右金石記》、清代孫星衍、邢澍所編《寰宇訪碑錄》中均有記載。[2]大觀聖作之碑於2007年6月6日被列入忻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大觀聖作之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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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繁峙縣杏園鄉南關村西50米處 |
分類 | 石窟寺及石刻 |
時代 | 北宋大觀年間 |
認定時間 | 2007年6月6日 |
位置
繁峙縣的大觀聖作之碑位於杏園鄉南關村西50米處,研究者認為此碑位於北宋時期繁峙縣城的文廟中。據清道光《繁峙縣誌》,唐代聖歷二年繁峙縣城重建,選址滹沱河南;明代萬曆十四年時縣城遷至滹沱河北。大觀聖作之碑處在繁峙舊縣城遺址內西南部的高地上。據繁峙縣作頭村《張氏宗譜》,萬曆十四年前的繁峙縣城分為「上城」與「下城」,且「上城之庭院居於下城之屋頂之上」。舊縣城遺址的南部較高,研究者據此認為大觀聖作之碑的位置屬於上城。大觀聖作之碑附近還發現了一些黃綠色琉璃建築構件以及磁州窯瓷器殘片,這表明碑刻的位置可能是宋代的文廟或者學宮。[2]
形制與碑文
繁峙大觀聖作之碑為青石質,碑首為橢圓形,龜趺座。全碑通高510厘米。碑身高度為430厘米(一說410厘米[1]),寬135厘米,厚50厘米,自下向上逐漸變薄。碑座高100厘米,長200厘米,寬150厘米。碑額正中為陰刻「大觀聖作之碑」六字,系蔡京的楷書。碑文四周為淺線刻卷龍纏枝牡丹紋。碑陽共有20行正文,滿行71字(一說27行,滿行78字[1]),系北宋書法家李時雍奉詔摹寫的瘦金體。碑陰沒有碑文。[2]
大觀聖作之碑也稱「御製學校八行八刑之碑」,是北宋教育體制改革的產物。王安石熙寧變法中推行「三舍法」,引入從太學選拔人才的機制。崇寧元年(1102年),蔡京奏請在各縣設立縣學。崇寧三年(1104年)起停止科舉,直到宣和三年(1120年)才恢復。大觀元年(1107年),北宋推行八行取士,按照士人的品德,選拔學生和官員。宋徽宗親自書寫了詔令,並敕令李時雍摹寫,蔡京題額,刻在石上,於各州府縣學宮中立碑。[2]
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完整的大觀聖作之碑並不多。繁峙大觀聖作之碑保存較差,碑陽下半部的文字和線刻已經漫滅難辨。碑陰也遭到了嚴重破壞。[2]1985年4月,大觀聖作之碑被列入繁峙縣文物保護單位。2007年6月6日被列入首批忻州市文物保護單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