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全體會議 (第十一屆)
常務會議組成人員
各組成部門負責人
- 外交部 部長:楊潔篪
- 國防部 部長:梁光烈(國務委員兼任)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任:張 平
- 教育部 部長:周 濟 → 袁貴仁
- 科學技術部 部長:萬 鋼(致公黨中央主席)
- 工業和信息化部 部長:李毅中 → 苗 圩
-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主任:楊 晶(蒙古族)
- 公安部 部長:孟建柱(國務委員兼任)
- 國家安全部 部長:耿惠昌
- 監察部 部長:馬 馼(女,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
(監察部屬於國務院序列,但其機關與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機關合署辦公,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 民政部 部長:李立國
- 司法部 部長:吳愛英(女)
- 財政部 部長:謝旭人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部長:尹蔚民
- 國土資源部 部長:徐紹史
- 環境保護部 部長:周生賢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部長:姜偉新
- 交通運輸部 部長:楊傳堂
- 鐵道部 部長:劉志軍 → 盛光祖
- 水利部 部長:陳 雷
- 農業部 部長:孫政才 → 韓長賦
- 商務部 部長:陳德銘
- 文化部 部長:蔡 武
- 衛生部 部長:陳 竺(無黨派人士)
-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任:李 斌 → 王 俠(女)
- 中國人民銀行 行長:周小川
- 審計署 審計長:劉家義
歷次全體會議
第一次全體會議
- (2008年3月21日)
第二次全體會議
- (2009年1月19日)
- 討論即將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
第三次全體會議
- (2009年8月10日)[2]
- 會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決定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當即簽署了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第558號國務院令。
第四次全體會議
- (2010年1月19日)
- 討論即將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
第五次全體會議
- (2011年1月18日)
- 討論即將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和《「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
第六次全體會議
- (2012年1月31日)
- 討論即將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
第七次全體會議
- (2012年3月28日)
- 會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決定任命梁振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當即簽署了任命梁振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第616號國務院令。[3]
第八次全體會議
(2013年1月23日)
- 討論即將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
參考文獻
- ^ 国务院全体会议. www.gov.cn. [2020-07-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16).
- ^ 国务院全体会议任命崔世安为澳门第三任行政长官. www.gov.cn. [2020-07-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31).
- ^ 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 [2014-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