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統(?—355年1月30日),河內郡溫縣(今河南省焦作市溫縣)人,追尊晉宣帝司馬懿後裔,太宰、錄尚書事、汝南文成王司馬亮玄孫,散騎常侍、衛將軍、汝南威王司馬祐之子,東晉宗室、官員。

生平

司馬統在父親司馬祐死後被冊立為汝南王,因為司馬統的叔祖南頓王司馬宗謀反,司馬統被廢除爵位。之後晉成帝司馬衍哀憐司馬亮一家滅絕,詔令司馬統恢復封爵,司馬統屢次升任秘書監侍中永和十一年正月甲辰(355年1月30日),司馬統去世[1],朝廷追贈光祿勳,諡號,他的兒子司馬羲被冊立為汝南王[2]

其他

司馬統曾經為庶母服喪三年,顧和上奏說:「禮是用來規範事物促成教化的,所以擁有國家的人無不崇尚正禮昭明根本,以統一統治,這是人倫的綱紀,不二之道。作為後裔,減損對父母的孝敬,強改天生的稟性,昭顯至公的大義,減省禮節,在周代典籍中有記載。汝南王司馬統為庶母守孝超過禮的規定,江夏公衛崇本是遠親,開國功臣的後代,最近喪母,又在守孝時行重禮,違反禮度,放縱私情。平民百姓讚許他們行禮過度,議論者都不以為不對,那麼政道由於不守禮而衰頹,典章制度由於容涵違逆而敗壞。如果不糾正,就無法使萬物生長齊整。可令太常讓他們都除去喪服。如果不敬從王命,應當加以貶退。」晉康帝司馬岳下詔書同意[3]

兄弟

參考資料

  1. ^ 《晉書·卷八·帝紀第八》:十一年春正月甲辰,侍中、汝南王統薨。
  2. ^ 《晉書·卷五十九·列傳第二十九》:子恭王統立,以南頓王宗謀反,被廢。其後成帝哀亮一門殄絕,詔統復封,累遷秘書監、侍中。薨,追贈光祿勳。子義立,官至散騎常侍。
  3. ^ 《晉書·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三》:時汝南王統、江夏公衛崇並為庶母制服三年,和乃奏曰:「禮所以軌物成教,故有國家者莫不崇正明本,以一其統,斯人倫之紀,不二之道也。為人後者,降其所出,奪天屬之性,顯至公之義,降殺節文,著於周典。案汝南王統為庶母居廬服重,江夏公衛崇本由疏屬,開國之緒,近喪所生,復行重製,違冒禮度,肆其私情。閭閻許其過厚,談者莫以為非,則政道陵遲由乎禮廢,憲章頹替始於容違。若弗糾正,無以齊物。皆可下太常奪服。若不祗王命,應加貶黜。」詔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