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宏熹
史宏熹(1905年—?),中華民國國軍將領,曾任基隆要塞司令,二二八事件時奉命宣布基隆實行戒嚴,並派出部隊增援臺北,參與鎮壓與綏靖清鄉時,株連無辜,死傷慘重[1]。
生平
早期生涯
史宏熹畢業於黃埔軍校砲科第二期,後留學日本炮兵學校。返國後歷任炮兵團排長、連長、營長、團長; 1937年10月,率炮兵第一旅第五團赴山西,參與忻口戰役,升上校旅長,不久升任國民革命軍 第三十九軍暫編第五十一師少將師長。1945年4月,率領部隊參與湘西會戰。
來臺任職
二次大戰日本投降後,同盟國指派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國民政府以基隆、高雄、馬公三處形勢險要,設置軍事要塞,於1945年12月由軍政部派史宏熹為基隆要塞調查組主任。1946年7月,史宏熹就任基隆要塞司令部司令。
醫療糾紛傳言與反證
228事件辭典稱,史宏熹任職期間,其妻於生產時因注射盤尼西林體質不合,過世於日籍醫師「迎詣」所經營之迎婦產科;迎詣醫師因此以過失殺人罪嫌遭羈押,並為臺北市參議員兼臺北市人權保障委員會總幹事徐春卿等人保釋[2],迎婦產科因此求助於臺灣省醫師公會,公會於是委託李瑞漢、李瑞峰兄弟兩位律師為其辯護;有說法稱該案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推事吳鴻麒承審[3]:104,並委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杜聰明鑑定;法院認定病患之死因為當時人力不可抗拒,迎醫師獲判無罪,並毋須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但根據當時報紙報導,迎諧婦產科事件的原告,並非史宏熹,而是陸軍一五九師中校副團長劉勉[4]:202。1946年《民報》對迎婦產科事件報導為「手術陳愛羣(陸軍一五九師中校副團長劉勉氏之妻)至死案」[5]、「在台北地方法院由鄭推事邁審判」[6]、「其夫劉勉(陸軍一五九師中校副團長)向台北地方法院檢查處控訴,為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請求賠五十五萬七千三百十六元」、「鄭推事隆重宣判無罪」[7];監察院於2001年、2002年赴臺灣高等法院調閱有關吳鴻麒1946年至1947年間的辦案資料,查無「迎婦產科」或「員林事件」之案卷[3]:113。
二二八事件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史宏熹兼任基隆市戒嚴司令、綏靖司令,奉命宣布基隆實行戒嚴,並派出部隊增援臺北,參與鎮壓與綏靖清鄉[8]。三月八日,二十一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十日,全台戒嚴。警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及憲兵團長張慕陶等人,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以基隆、台北、嘉義、高雄最為慘重,後經臺灣旅京滬各團體代表,向國防部長白崇禧上將請願[1][9]。
家族
參考文獻
- 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6年
- ^ 1.0 1.1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臺北市二二八紀念碑文. 台北市: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997-02-28 [2024-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8) –透過維基文庫.
- ^ 228事件辭典,第174頁,張炎憲,國史館,2008
- ^ 3.0 3.1 〈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死因案〉,監察院調查報告,092國調0024,2003年3月31日
- ^ 陳翠蓮. 續修臺北市志. 卷九, 人物志. 政治與經濟篇. 臺北市: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2014年11月. ISBN 978-986-04-2896-4.
- ^ 〈迎博士手術至死案 鑑定書到十九日宣判〉,《民報》,1946年9月17日
- ^ 〈聳動一時之迎諧博士手術致死案,請斯道權威出庭鑑定〉,《民報》,1946年8月7日
- ^ 〈迎諧手術致死案 昨法庭宣判無罪〉,《民報》,1946年9月20日
- ^ 人物簡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政大數位典藏,政大特藏中心,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
- ^ 臺灣旅京滬各團體請願代表張邦傑; 張錫鈞; 楊肇嘉; 張維賢; 李子奇; 王麗明; 李天成. 為呈請嚴辦屠殺臺胞禍首陳儀柯遠芬史宏熹彭孟緝並解散殘害民眾之別働隊特務大隊以收民心而保人權 案典藏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60/1 件典藏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60/1/0001/011. 上海: 中華民國總統府、國史館. 1947--04-18 [2024-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8) –透過二二八事變檔案資料庫.
- ^ 基隆地區屠殺現場.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台北. [2023-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 ^ 林蕙玟; 傅朝卿. 紀念場域、歷史的重新書寫與再現: 228 事件紀念物設置於台灣都市空間所呈現的歷史新意義. 《建築學報》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2008-12, (66): 第119–144頁.
- ^ 楊碧川. 基隆的228故事:他們被鐵線穿掌、丟下基隆港. 台北. 報導者. 2017-02-22: 第31、32頁 [2023-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