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激發射

受激輻射(英語:Stimulated emission)是雷射的主要光源。受激輻射的光放大(英語: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縮寫就是「LASER」。受激輻射概念是由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在他1917年發表的論文《關於輻射的量子理論》中提出的;大約10年後,英國著名物理學家、劍橋大學教授保羅·狄拉克首次實驗證明受激輻射的存在。

雷射是受激輻射的一種

定義

在說明受激發射之前需先了解原子能階之概念,其中發出光最重要的就是所謂躍遷

 
  • 原子結構
    • 原子基本上由原子核、電子組成。若有外來能量使電子與原子核的距離增大,則內能增加;反之減少。
  • 原子能階
    • 波爾假說:原子存在某些定態,在這些定態時不發出也不吸收電磁輻射,原子定態能量只能採取某些分立值E1、E2等,這些定態能量的值稱為能階。
    • 電子通過能階躍遷可以改變其軌道,離原子核較遠的軌道具有較高的能階。當電子從離原子核較遠的軌道(高能階)躍遷到離原子核較近的軌道(低能階)上時將會發射出光子。反之,吸收光子或聲子,可使電子自較低能階軌道躍遷到較高能階的軌道。每個躍遷對應一個特定的能量和波長。

與躍遷對應的高能階能量E2和低能階能量E1 滿足關係式: 

  • 上式中 c指真空中的光速 m/s,λ為波長,ν為頻率,h為普朗克常數  J.s

發光

正常情況下,大多數粒子處於基態,要使這些粒子產生輻射作用,必須把處於基態的粒子激發到高能階上去。由於原子內部結構不同,相同的外界條件使原子從基態激發到各高能階的機率不同。通常把原子、分子或離子激發到某一能階上的可能性稱為這一能階的「激發機率」。

理論研究表明,光的發射過程分為兩種,一種是在沒有外來光子的情況下,處於高能階E2的一個原子自發地向低能階E1躍遷,並發射一個能量為E2-E1的光子,這種過程稱為「自發躍遷」;由原子自發躍遷發出的光波稱為自發發射

另一種發射過程是處於高能階E2上的原子,在頻率為ν的輻射場作用下,躍遷至低能階E1並輻射一個能量為E2-E1(=hν),與激勵光子完全相同的光子,這種過程稱為受激發射躍遷;受激發射躍遷發出的光波,稱為受激發射。

受激發射與自發發射最重要的區別在於干涉性。自發發射是原子在不受外界輻射場控制情況下的自發過程,大量原子的自發輻射場的相位是不干涉的,輻射場的傳播方向和偏振態也是無規分佈,而受激發射是在外界輻射場控制下的發光過程。因此,受激輻射場的頻率、相位、傳播方向和偏振態與外界輻射場完全相同。雷射就是一種受激發射的干涉光。

受激發射躍遷機率

 
 定義為單位時間內, 個高能階原子中發生躍遷的原子數與 之比
 為受激發射躍遷愛因斯坦係數,為輻射場單色能量密度。單位體積內,頻率處於ν附近的單位頻率間隔中的電磁輻射能量。

受激發射躍遷機率不僅與原子性質有關,還與輻射場的ρν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