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良卿(?年—?年),字一夔河南南陽府鄧州新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河南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八十名進士[2][3],授江都縣知縣,補阜城縣,十二年九月擢授浙江道監察御史,十五年巡視陝西茶馬,再按南畿,二十五年擢升淮安府知府,二十八年致仕[4]

參考資料

  1. ^ 《河南通志》
  2.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新野縣誌》:劉良卿字一夔,人品魁梧,氣槩軒豁。正德丙子舉人,嘉靖丙戌進士,授知江都縣,政績茂著,民有去思。補阜城縣,擢監察御史,巡察陝西,再按南畿,憲績為時嘉美。升淮安知府,剖斷明決,人咸以神稱之。及休致林下,置先師廟祭器,崇禮典,以為學校先。文章有藻思,鬯達明爽類其為人,祀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