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米亞汗國
克里米亞汗國[註 1](克里米亞韃靼語:Qırım Hanlığı / Kîrîm Kanlîgî / قریم خانلغى)是存在於1430年至1783年的克里米亞韃靼人國家,為金帳汗國衍生出的位於歐洲的國家中國祚最長的一個[1],被稱為「蒙古帝國在歐洲的最後殘餘」[2]。汗國不只是在克里米亞半島,而是延伸到北高加索的達吉斯坦共和國與坦波夫及耶列茲一帶的欽察草原。金帳汗國的實際建立者拔都把汗國分成13部分,克里米亞是禿花帖木兒封地。
克里米亞汗國 قريم يورتى Qırım Yurt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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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年—1783年 | |||||||||
地位 | 1478年到1774年鄂圖曼帝國的附屬國 | ||||||||
首都 | 巴赫奇薩賴 | ||||||||
常用語言 | 克里米亞韃靼語 鄂圖曼土耳其語 | ||||||||
宗教 | 遜尼派伊斯蘭教 | ||||||||
政府 | 君主制 | ||||||||
可汗 | |||||||||
歷史 | |||||||||
• 建立 | 1430年 | ||||||||
• 附屬於俄羅斯 | 178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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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俄羅斯(有爭議) 烏克蘭 克里米亞共和國(有爭議) 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 |
歷史
建立
金帳汗國建立後,成吉思汗長子朮赤的一個後裔被分封建立了克里米亞汗國的雛形。最早管理克里米亞的是禿花帖木兒,他是拔都的兄弟。1239年得克里米亞為封地,1430年,他的後人哈吉·格來正式立國,定都巴赫奇薩賴。
哈吉·格來死後,次子努兒道剌特和六子明里·格來爭位,後來明里·格來得位。1468年,他在卡法訪問,同時鄂圖曼帝國派了一支軍隊前往奪取卡法。他在1475年被鄂圖曼帝國囚禁;出於政治目的,鄂圖曼帝國保留克里米亞汗國的獨立,因此兩年後獲赦,成為蘇丹的封臣。半島南部由鄂圖曼帝國占領,汗可以繼續統治其餘的半島和北方草原地區,並發行自己的錢幣。與他們一起生活的有諾蓋人。
1502年,金帳汗國徹底崩塌,克里米亞汗國聯莫斯科大公國打敗最後一位大帳汗國可汗謝赫·阿合馬,成為金帳汗繼承人。從1524年起,克里米亞可汗被蘇丹任命,伊斯蘭·格來二世開始以鄂圖曼帝國蘇丹之名做星期五禮拜。
黃金時代
克里米亞汗國是18世紀前東歐及近東的軍事強國鄂圖曼土耳其的附庸國之一(當時鄂圖曼土耳其在歐洲的附庸國還有瓦拉幾亞、拉古薩共和國等),作為穆斯林和鄂圖曼土耳其的砲灰,克里米亞韃靼人對拓展伊斯蘭世界的界線有卓越的貢獻,特別是在對抗信奉基督宗教的斯拉夫人與波蘭人。他們定期出兵阻止斯拉夫人南遷定居草原。他們戰鬥力強大,也曾經與波蘭立陶宛聯邦結盟反俄國。他們征戰的軍隊最遠到過白羊王朝、薩非王朝、波蘭本土和匈牙利。1694年,正值大土耳其戰爭,作為土耳其的小弟克里米亞韃靼人大規模進攻波蘭立陶宛聯邦,兵至波蘭王國王冠領地腹地戈季夫,4萬克里米亞韃靼人卻被支援的400名波蘭翼騎兵擊破,克里米亞人只好撤兵。
奴隸貿易
克里米亞汗國的一個收入來源是前往俄羅斯平原捕捉斯拉夫人(特別是烏克蘭人)與羅馬尼亞人為奴隸,稱為「草原人的收成」。這種情形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直到滅亡為止,還保持著與鄂圖曼帝國及中東龐大的奴隸貿易。卡法是其中最著名也最重要的奴隸市場[3],把奴隸從這裡運輸到各地販賣是汗國重要的收入來源。另一種是諾蓋人捕捉的奴隸。
他們也有牧民但是不多。
侵略
在1558年到1596年期間,約有三次對莫斯科公國留里克王朝領土大規模進犯的紀錄。[4]每年春季莫斯科動員多達65,000名士兵在邊境駐防,對國家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最大的一次戰事是在1571年攻陷莫斯科(德夫萊特·格萊汗),屠殺了15萬人,屍骸塞滿莫斯科河。1572年在摩洛迪戰役中被擊退。
衰亡
鄂圖曼帝國衰落後,汗國也轉向衰落,許多重要貿易路線受哥薩克攻擊,人口嚴重減少。17世紀後期,俄羅斯的前身莫斯科公國實力逐漸強大,克里米亞韃靼人停止了襲擊,但1687年和1689年俄國軍隊兩次對克里木汗國進行的「克里木遠征」(俄歷史稱之為亞速遠征)都以失敗告終。
1774年俄羅斯迫使鄂圖曼帝國承認克里米亞的獨立,從1777年起,克里米亞汗王沙希因·格來附屬俄羅斯帝國。不久,克里米亞貴族起義反對沙希因,沙希因向俄羅斯帝國請求援助。波特金率七萬俄軍到達克里米亞。
政體
大致與金帳汗國一樣,汗族宗室自稱出自朮赤後裔,自號「白骨頭」。與喀山汗國一樣,由四大貴族(哈剌赤)主持政府。諾蓋人是阿斯特拉罕汗國亡國後逃難來的。汗國法律有沙里亞法與成吉思汗法典。由卡迪斷案。
人民
汗國主體民族是克里米亞韃靼人,也有非穆斯林(哥德人、希臘人、亞美尼亞人、切爾克斯人、猶太人、卡拉伊姆人、熱那亞人),他們以克里米亞韃靼語為第二語言,汗國中他們實行米利特自治法。像鄂圖曼帝國,非穆斯林要交吉茲亞人頭稅,但不用服兵役。
汗國內部土地被貝伊瓜分,農民或牧民與他們的貝伊的關係不是封建的。他們是自由的,伊斯蘭法律保護他們不失去權利。土地按村分配,共同耕種,稅收分配給整個村莊。稅收是農產品的十分之一,畜群的二十分之一,以及數量不等的無償勞動。但韃靼人很少自己耕種土地,他們的大部分土地由波蘭人、烏克蘭人、俄羅斯人和瓦拉幾亞奴隸耕種(多數韃靼人是牧民和工匠、商人)。
歷代君主
備注
- ^ 又名可里米亞汗國、克里木汗國
參考文獻
- ^ The Tatar Khanate of Crimea. [2009-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30).
- ^ Kees Boterbloem. A History of Russia and Its Empire: From Mikhail Romanov to Vladimir Putin.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18: 49. ISBN 9781538104415.
- ^ Historical survey > Slave societies. [2009-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06).
- ^ Supply of Slaves. [2009-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