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兒唐朝以後長期鎮守邊遠地區的志願役士兵。又謂長征健兒、長行健兒、兵防健兒。健兒制度是唐代兵制改革中的重要內容之一。這種以僱傭兵、職業兵代替義務兵是中國軍事體製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今人多稱體育選手為健兒

簡介

唐初,一般情形,服兵役的人戰罷即歸,不擔負長期性的防守任務,而防守任務主要由府兵充當。由於後來戰爭日益增多,府兵鎮守制度逐漸不可行。因而從高宗顯慶起,開始募兵充當鎮兵,而鎮兵也逐漸發展成定期制,期限為二年到三年。

約在玄宗開元二年(714年),鎮兵已經稱作「健兒」。那時的役期已延長為四年到六年。後來朝廷經常在即將復員的鎮兵中召募自願者留下來,並給以銀錢賞賜。

開元二十五年,下詔召募丁壯為長征健兒,允許攜家帶口,並分配以田地房屋,以便久住。次年又下令停止從各州差遣兵役,長征健兒終身免除課役,其裝備給養全部由國家供應。自此又稱為「官健」。這些健兒代替了原來輪番戊守的府兵,是唐代兵制變革中的重要內容。

安史之亂以後,內地也開始設置軍鎮,而鎮兵多為官健。儘管官健的主要任務是出征和軍鎮防守,但也有少數被派到關中備御吐蕃,稱「防秋兵」。官健大多來源於無產業者,往往世襲,父傳子,兄傳弟,世代為兵。久而久之,成為一股特殊勢力。唐末,藩鎮割據所依賴的軍事主力就是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