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

佛教戒律,通常指毘奈耶梵語vinaya),廣義上尚指最初的尸羅出家眾學處波羅提木叉、不同部派僧團各自的犍度、不同犍度形成的毗奈耶等等。對於修習佛法,嚴謹遵守戒律有著絕對的重要性;對研究佛教思想,亦有著深刻而不可替代的意義。

有關戒律規定與解釋的佛教經典的匯總,稱為律藏[1],與「」和「」合稱「三藏」。專門學習戒律的佛教僧侶稱為律師,以戒律研習為主的宗派稱為律宗

釋義

漢語在翻譯佛典時,將以下幾個梵文名詞都翻譯成戒律,但是這幾個名詞在意義上有所不同:

  1. 師羅或尸羅(梵語Sila),也譯為
  2. 學處
  3. 波羅提木叉
  4. 犍度
  5. 毗奈耶梵語:vinaya),簡稱為,也譯為

概述

釋迦牟尼佛最初教導弟子達到涅槃三無漏學中,以尸羅為一切修行的基礎。尸羅可以被粗略分成五戒十善,它包涵了一切應防止的惡行,以及應該遵行的善行,是所有佛教弟子應該追求的方向。但尸羅本身沒有強制力,佛陀鼓勵每個人根據自己的能力、環境與判斷,去盡可能的遵守它們。

隨著僧團人數的增加,佛陀開始為出家眾,制定一些共同生活的準則,這稱為學處。學處包涵了一切出家僧侶應注意的事項,在飲食行為上都有所規定。學處在僧團之中口耳相傳,僧團成員將學處中,一些最重要的規定,集結成頌偈,在布薩時宣讀,提醒僧侶不能忘記。這些重要的學處,稱為波羅提木叉上座比丘必須擔負起責任,教導新進的比丘。不遵守波羅提木叉的僧侶,僧團依情節輕重做出處份,輕的可以在大眾前懺悔,重的則要逐出僧團。在釋迦牟尼過世前,他鼓勵僧團所有成員,都應該以波羅提木叉為師。

犍度的內容,主要是上座比丘對於學處的意見與心得,以及針對各個不同事件的僧團判決結果,分門別類的收集一處。在第二集結後,因為對戒律的不同見解,造成佛教部派分裂,不同部派的僧團,各自擁有自己的犍度。為了解決這些意見上的分歧,僧團中專心於持戒的僧侶,於是將不同的犍度收集起來,一一進行分析與討論,最終形成了毗奈耶。不同的部派擁有自己的毗奈耶,形成了律藏

歷史

一開始建立僧團的時候沒什麼具體的戒律,許多年後佛教壯大了,很多教徒變得懶惰甚至貪婪,於是佛陀就規定戒律,並要求佛教徒必須遵守教律。據《四分律》說:佛陀最初制定戒律是為了「故諸弟子疲厭,是以法不久住。」。如果佛陀認為他的那個弟子做了錯事,佛陀就將這一條定為律條。稱之為:「隨犯隨制」,因此律藏中的每一條戒律,都有其因緣及時空背景,其內容也因應對象而有分別。

佛陀制戒的佛陀在結戒之初,曾宣說制戒的十大利益,其中包括[2][3]

  • 1.攝取於僧:藉和合清淨的僧團來攝受僧眾。
  • 2.僧歡喜:使僧團大眾能和合相處。
  • 3.令僧安樂:使修行梵行者能安住於佛法之中。
  • 4.令未信者信:使未生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 5.已信者令增長:使已生信心的弟子更加堅定。
  • 6.難調者令調順:以戒法來調伏個性頑劣的眾生。
  • 7.慚愧者得安樂:因自覺而反省懺悔,立願修正後,內心清淨快樂。
  • 8.斷現在有漏:使僧眾言行有所規範,斷除現在煩惱。
  • 9.斷未來有漏:使僧眾斷除現在煩惱後,產生定力,能除未來世的煩惱。
  • 10.正法得久住:使正法得以久住,佛法得以長存。

隨著釋迦牟尼的涅槃,僧團的領導者大迦葉,擔心僧團成員因為懈怠而任意妄為,他召開了佛教史上的第一次集結。在第一次集結中,最重要的決議,就是由優波離尊者主持,將波羅提木叉集結出來,形成戒經。在此次集結中,大迦葉主張,佛陀制定的一切學處都應該遵守不改,但是阿難根據釋迦牟尼的遺命:「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4],主張「小小戒可捨」,最終大迦葉的意見主導了此次集結。在王舍城集結結束後,富蘭那尊者從印度南方遊行回來,對於集結的內容提出異議,最終,富蘭那尊者的異議也被記錄下來,形成犍度的開端,富蘭那尊者是耶舍四友之一,不是說法第一的富樓那尊者,因為他在印度西部傳播佛法的時候就已經比佛陀早圓寂。

部派佛教律藏《四分律》、《十誦律》、《五分律》、《摩訶僧祇律》等詳細地闡述了部派佛教的戒律。但因年代、歷史語言等問題,學者對佛教戒律的認識、研究等和佛教徒不相同。

今日的佛教僧團,南傳佛教遵循《巴利律藏》;漢傳佛教曾盛行《摩訶僧祇律》和《十誦律》,唐朝以後遵循《四分律》並兼受源自《大乘梵網經》或《菩薩地持經》的菩薩戒藏傳佛教則遵循《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其菩薩戒傳承源自《虛空藏菩薩經》和《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修持密法者,無論唐密藏密又兼受源自各部密續三昧耶戒日語三昧耶戒

另外,佛教中有「律宗」,因重視研習、傳持戒律而得名,依《四分律》發展出南山律學,主張《四分律》形式雖屬聲聞乘,而內容可通菩薩乘,以求融會漢傳大乘佛教。漢地的禪宗寺院,為適應禪僧傳法和參禪的需要,還發展出《禪苑清規》《敕修百丈清規》《永平清規》等禪寺清規

分述

最基礎的佛教戒律稱為「五戒十善」,核心內容是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是入門者必須要學習的。

居士戒

  • 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皈依」,是正式的佛教徒必須承諾和親自實踐的。
  • 五戒(在家生活):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 八關齋戒(一日一夜的出家生活):除五戒外(不邪淫提升為不淫),還有:過午不食、不坐高廣大床、不打扮和享受歌舞。
  • 十善:不殺生、不偷竊、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綺語、不貪婪、不嗔怒、正見(不痴)。

出家戒

出家人戒律主要有沙彌沙彌尼十戒、比丘具足戒、菩薩戒。

十戒

  • 沙彌、沙彌尼十戒:正式出家而守持的戒律,開始學習遠離世俗生活,主要是讓年少、初出家的僧眾學習[5]
  • 殺生
  • 離不予取(離偷盜);
  • 離非梵行(離淫慾);
  • 離妄語;
  • 離導致放逸原因的穀酒和果酒;
  • 離非時食(離非時進食、過午不食);
  • 離跳舞、歌唱、音樂、觀看戲劇;
  • 離莊嚴(美麗)原因的花鬘、芳香(香水)、塗油、衣物、裝飾品;
  • 離坐臥高廣大床(此床爲胡床,坐禪所用,非睡眠所用的床)[6]
  • 離接受、捉持金銀(錢)。

俱足戒

俱足戒是完整的出家戒律,唯有成年並符合若干條件者才有資格受戒。

  • 比丘戒:從十戒延伸出的兩百多條戒,涵蓋了日常作息的細微層面。
  • 比丘尼戒:從十戒延伸出的三百多條戒(北傳五百多條戒),包括了女性特有問題的處理方法。

菩薩戒

有關評述

戒律是依據佛陀為榜樣而制定的,以便僧人能彷效佛陀的榜樣。僧侶信守戒條,可使心靈淨化,易於覺悟。佛陀提出戒律,不但為了促進僧人的善行,也為了使僧侶得到其他宗派人士尊敬。僧侶堅守戒律,可使僧侶和俗人建立更好關係,並促進僧伽內部的和諧、純潔和統一。[7]

參見

參考文獻

  1. ^ 《長部大般湼槃經》「阿難,當我離去後,我所宣說的法和律就是你們的導師了。」
  2. ^ 釋星雲. 戒律起源與部派佛教. [2017-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3. ^ 林崇安. 制戒十利的資料 (PDF). [2017-11-0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1-07). 
  4. ^ 長阿含經·遊行經》:「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復覆護,失所持耶?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持。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
  5. ^ 《四分律》「盡形壽不殺生。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持者答言能。盡形壽不盜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持者答言能。盡形壽不婬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妄語。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飲酒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著華香瓔珞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歌舞伎樂不得往看。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得高廣大床上坐。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非時食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盡形壽不得捉金銀錢是沙彌尼戒。汝能持不。能者答言能。是為沙彌尼十戒。」(CBETA, T22, no. 1428, p. 755, b20-c4)
  6. ^ 不坐「高大廣床」,此「床」本不是床,而是「胡床」,即草繩編織成的座位,坐禪所用,或高僧的高座、上座。不坐高大廣床義爲禪坐的座椅只能坐一般的,不能追求又高又大又廣、極盡華麗,坐之生較慢、貢高之心。但古代譯文不甚明了,致後來人皆以為睡眠的床具,其實睡眠在床上並不犯戒。印光大師;「高廣大床,此系西域僧人行頭陀行之繩床。吾國此法不行,但不宜坐貴重珍妙之床榻耳。此繩床,同今之馬札子,用繩穿之,可開可合。高不過一尺六寸,廣不過四尺。尺系周尺,比今尺小二寸。此床非睡眠之床,乃坐禪之床榻也。」
  7. ^ 劉在信著,魏道儒等譯:《早期佛教與基督教》(北京:今日中國出版社,1991),頁95。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