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克冰(1963年12月),漢族,湖北松滋縣[1]中國共產黨員。1983年8月參加工作。成都地質學院岩礦分析專業學歷。現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1],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西藏人大代表[3]

1983年成都地質學院二系岩礦分析專業學習畢業,進入西藏自治區地礦中心實驗室工作十年,升為為光譜分析工程師。在職自學法律1992年起調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秘書,兩年後升任科級助理檢察員,1995升任正科級檢察員、辦公室副主任。1996年7月[1],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升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2001年拉薩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後壘升至山南地委委員[3]、組織部長等職[4],2013年起擔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24年12月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宣教處.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西藏法院網. 2020-05-08 [2021-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1) (簡體中文). 
  2. ^ 新華-西藏取消學歷限制陪審員更接地氣. [2019-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1). 
  3. ^ 3.0 3.1 嚴乃錦、次仁、龍布、小洛頓、趙怡、普拉. 专访:佘克冰谈山南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編輯:餘威. 山南網,來源:《山南報》/山南網/山南電視台/山南廣播電台. 2011-01-18 [2021-04-21] (簡體中文). [失效連結]
  4. ^ 向巴平措主持西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9-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1).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邊巴扎西
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2013年6月—
現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3年10月—
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