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夢台(?—?),字泰符南直隸徽州府歙縣匠籍。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平鄉縣知縣,三韓用兵,檄徵車鐵,咄嗟立辦,先期馳納,未嘗斂民間一錢。會山東白蓮教亂起,蹂躪曹、滕,震逼長垣,乃調夢台於長垣,至則增陴浚隍,繕兵布諜,渠寇於丁欒等望風遠遁,長垣安堵。入計考最,得戶部山西司主事。尋榷淮安清江廠稅,夢台為參新舊,酌存減收,稅時一一驗放,並立木榜以示,使吏不敢欺商,永著為令。兩載足額,余溢悉解佐邊[1]。積勞成疾,卒於官邸[2]

參考文獻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一》:天啓五年七月,差戶部山西司主事仇夢台解山海撫夷銀三萬兩。
  2. ^ 《歙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