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

專門為了行人而鋪設的道路

人行步道是專門提供行人行走而鋪設的專有道路,當行人進入人行步道時,所有車輛都必須禮讓行人;如未對行人停讓就會受到嚴重的處罰[1]

人行步道

說明

  • 分佈:在城市,人行步道是非常普遍的,一般街道旁均有人行步道。在鄉村人行步道比較少,在野外則更只有人通行而踏出的自然歩道。
  • 通行:根據各地不同的交通規則,在有些地區自行車也可以在人行步道上行走。
  • 街道設施:根據都市計畫和現狀的不同人行步道的寬度可以相差非常大。人行步道上還可能有其它的設施比如路燈交通信號、行人用指示牌廣告牌地上消防栓道路交通標誌、裝飾用地面燈等等。一些人行步道上還有樹木、花草和供行人休息的長板凳。在有些地方街道兩旁的店鋪可以在人行步道上放貨攤、座椅、遮陽傘等等。
  • 無障礙環境:在已開發國家許多地區的法律要求人行步道上移除所有不便利殘疾人使用的設施,因此在過馬路的地方人行步道專門降低到馬路同一個水平,以便輪椅過馬路;也有在人行步道上安裝導盲磚,也稱盲道。
  • 路緣利用:人行步道與馬路之間的地方稱路緣,是機動車輛車道的最邊緣處,實現了人車安全的隔離效果。一般會利用路緣的緩衝地帶性質,加建裝置或裝飾品:加裝欄杆以隔離人車,路面設陰溝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和下水道來排洩降水,或栽植行道樹綠化
  • 改善生態環境:使用透水鋪面,降水可從人行步道表面直接滲透進入土壤,成為水循環的重要部分。

[2]

功能

  1. 交通功能
    • 行人步行之流暢、安全、人車分離
  2. 商業功能
    • 最小型、覆蓋最廣的商業集市,比購物廣場的存在更實際(後者需要在大面積空地建設,前者在有人行步道的地方就能形成)
  3. 社會功能
    • 社交、遊憩、休憩。
  4. 都市空間、防災功能
    • 適度開放空間可阻擋火災蔓延,並具環境保育空間。

分類

依構造分類

  1. 高架
  2. 平面
  3. 地下
    1. 地下道
    2. 地下街

依功能分類

  1. 遊憩
  2. 通勤、通學
  3. 購物
  4. 交通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三立新聞. 5歲童人行道騎單車輾傷小狗 父遭判賠9萬元. [2022-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18). 
  2. ^ 結構性透水鋪面與永續地下水資源及生態環境保育 (PDF). 臺灣永續生態工法發展協會. [2012-05-2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