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計劃生育系列事件
臨沂計劃生育系列事件是指中國山東省臨沂市地方政府在計劃生育工作上,存在野蠻行為,比如強行對育齡婦女進行絕育手術、對生二胎的孕婦強行墮胎、引產,甚至隨意抓捕親屬、逼迫家人交納巨額罰金等行為,最終在2005年被陳光誠律師和其它人士向媒體和有關部門揭露,並引發當地政府對陳光誠和當地村民進行打壓的事件。
臨沂地方的計劃生育工作
2004年7月9日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印發(臨發〔2004〕18號)《關於加強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是臨沂這一計劃生育運動的發端和法規依據,在該年年底,臨沂市某些地區開展暴力計生工作。
2005年2月14日,臨沂市政府再次印發紅頭文件,認為過高地估計了百姓的素質,依法辦事不行,必須採用更強硬的傳統手段。2005年3月開始,臨沂市三區九縣開展大規模暴力計生運動,抓人、打人、關人、強制結紮、強制墮胎、辦學習班、收學習費。[來源請求]
維權過程
2005年4月中旬,陳光誠、袁偉靜夫婦開始對此進行調查,試圖通過法律渠道,來維護這些受害者的利益,並向媒體揭露了有關情況。4月,自由亞洲電台等海外媒體對此事進行採訪報道。
5月22日至25日,在陳光誠的帶領下,公民維權網站站長李健對臨沂市的部分地區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並在6月10日,公民維權網發布關於山東省臨沂市暴力計生事件的調查報告,在網際網路上引起反響。
5月9日,在陳光誠的帶領下,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江天勇律師、李春富律師進入臨沂進行調查,並協助部分村民進行起訴。2005年6月21日,在陳光誠的帶領下,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江天勇律師、李和平律師再次進入臨沂進行調查,並提供法律援助。
7月中旬,在陳光誠的帶領下,《華盛頓郵報》記者潘公凱、金玲進入臨沂部分縣區採訪。
7月,志願者根據陳光誠講述整理出《政府違反計劃生育法 臨沂市「扎」連十族》一文,在網絡上引起進一步反響。2005年8月中旬,滕彪、郭玉閃、塗畢聲與陳光誠從北京赴臨沂沂南縣、費縣、蘭山區、蒙陰縣等地進行調查和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8月下旬,郭玉閃、塗畢聲寫出臨沂計生調查手記和相關文章。
8月以後,眾多的學者、異議人士、法律工作者寫出評論文章,對臨沂的政府工作提出批評,引起網絡更大範圍的關注和討論。
8月下旬,滕彪發表《臨沂計劃生育調查手記》十篇,在關天、凱迪社區、燕南網、世紀學堂等網站引起強烈反響;海外數十家網站轉載。2005年9月初,關天、凱迪等多數國內論壇迫於壓力,刪除幾乎所有關於臨沂計劃生育問題的討論。
8月28日至9月1日,王振宇、塗畢聲、江天勇、李春富赴臨沂協助當事人進行立案。
8月後,數十家國際電台和報刊對此進行採訪報道;包括華盛頓郵報、自由亞洲、BBC、紐約時報、新聞周刊、共同社、中央廣播電台、美聯社等。
由海外媒體曝光後,受到廣泛關注。[1]迫於輿論的壓力,中國國家人口計生委官員就臨沂計生事件發表了談話[2],並稱要著手調查此事[3][4]。 9月初,國家計生委一名官員會同省、市、縣計生官員在臨沂進行調查。
陳光誠被起訴
2005年8月12日以後,陳光誠夫婦在家中被監視居住。8月25日,陳光誠避開監視人員去上海、南京,並輾轉來到北京。在北京多次被臨沂官員圍堵,幾次險些被劫持。9月6日下午,陳光誠在北京與時代周刊記者討論臨沂的計生狀況,下午即被山東警員在不出示任何證件、公文的情況下,強行抓走。[5],然後被關押在臨沂市沂南縣,與外界的通訊也被限制,並且受到多次毆打,一些同情支持他的村民也曾遭毆打[6]。自失去自由開始,陳光誠進行絕食抗議26小時。陳光誠被限制人身自由後,華盛頓郵報、美國之音、自由亞洲、BBC、南華早報等多家國際媒體均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一些人權機構發出呼籲關注盲人維權者的命運。9月7日晚20:06,陳光誠回到家中。
數名律師先後介入此案,並前往臨沂進行調查取證,但受到很大阻力,甚至遭暴力襲擊。
2006年3月11日,陳光誠被臨沂警方從家中帶走後與外界失去聯繫[7]。在失蹤三個月後,6月12日陳光誠家人才收到他被刑事拘留的通知。
8月18日,山東臨沂沂南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罪,當天法庭沒有做出裁決。這次的庭審引發極大的爭議:陳光誠的辯護律師張立輝以及陳光誠的妻子不被允許進入法庭;辯護律師許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竊為藉口羈押,陳光誠庭審結束後才獲釋;法庭臨時指派的兩各辯護律師,沒有為陳光誠做任何辯護;陳光誠明確拒絕法庭指派律師的情況下,法庭並不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休庭。[8]
8月24日,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處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
參見
參考文獻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1-12).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4-21).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1-13).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1-14).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4-20).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8).
- ^ 存档副本. [2006-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6-29).
- ^ [1][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