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1960–1963)
历史机构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3年12月3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是1960年至1963年國務院主管國防工業的一個部。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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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1960–1963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
歷史
鑑於一機部統管國防工業存在著許多難以克服的問題,1960年6月23日和26日,聶榮臻兩次召集會議,座談國防工業體制調整問題。聶榮臻在會上提出:「當前國防工業在科研和生產中的問題很多,國防工業幾年來沒有正式出過什麼東西。一機部對軍工生產照顧不過來。我曾向林、賀兩位副主席談了,把造船、無線電、飛彈的生產從一機部分出來,單獨成立幾個工業部,置於國防部的領導之下。分出來後的工業部不要大,但要管細些。把研究、設計、試製三者結合起來。」7月2日,第十七次中央軍委常委會議討論國防工業分部和國防工業的領導體制問題。聶榮臻在會議上正式提出建議,把國防工業常規武器部分組成航空、電子、兵器、艦船4個工業部,由中央軍委統一領導研究和生產,對國務院負責。軍委會議討論通過了聶榮臻的這個建議。在中央軍委提議下,1960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國防工業從一機部分出,成立第三機械工業部(簡稱三機部),任命張連奎為部長。分拆後的第一機械工業部主管民用機械工業。
1961年1月,國防工委與三機部合署辦公,孫志遠任三機部部長。同月,中共中央決定:國防工業一律由國防工委直接領導。過去下放給地方的國防工業企業一律收回。
1963年,第三機械工業部拆分為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共計四個機械工業部。在原三機部四局基礎上新設立的第三機械工業部的職能為航空工業管理。
歷任部長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參考文獻
先前機關: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機械工業部下屬 國防工業相關管理局獨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1960年9月-1963年3月 |
後繼機關: 拆分為第三、第四、 第五、第六機械工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