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政府部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簡稱交通運輸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鐵路公路航運港口、城市客運、民用航空行政管理事務的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執法徽標
主要領導
部長劉偉
副部長
4
徐成光
付緒銀(兼海事局局長)
王剛
李揚
紀檢監察組長鄒天敬
其他黨組成員
3
趙沖久(兼國家郵政局局長)
宋志勇(兼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
費東斌(兼國家鐵路局局長)
總工程師空缺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正部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100000000019713D在維基數據編輯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交通運輸部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交通運輸部大樓
實際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
對外官網www.mot.gov.cn
機構沿革
被接替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部分行政職能)
成立時間2008年3月
影像資料
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的交通運輸部大樓

交通運輸部主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鐵路、水陸、民航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等工作[1]

沿革

 
交通運輸部EC-225LP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交通運輸部。將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職責,建設部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保留鐵道部,繼續推進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2][3][4]

根據2013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被撤銷,其行政職責被劃入交通運輸部及其下轄的新組建的國家鐵路局,其企業職責被劃入新組建的中國鐵路總公司[5]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農業農村部。將農業部的職責,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國土資源部的農田整治項目、水利部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農業農村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將農業部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不再保留農業部。」[6][7][8]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交通運輸部職責編制的通知》稱,「將原農業部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劃轉後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負責擬訂漁業船舶檢驗政策法規及標準,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等工作,中國船級社負責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法定檢驗工作,不再保留原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交通運輸部負責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9]

2018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行業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將鐵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雙重領導調整為公安部領導[10]。2019年,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撤銷交通運輸部公安局(公安部十四局),長江航運公安局調整為公安部直屬機構,其他港口公安、航運公安、海事公安劃轉地方公安機關管理[11]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原由交通運輸部主管的中國港口協會中國快遞協會等22家行業協會(商會)與交通運輸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12][13]

職責

根據《交通運輸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交通運輸部承擔下列職能[14]

  1. 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規劃鐵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郵政行業發展,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優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2. 負責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訂鐵路、公路、水路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3. 負責組織起草綜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草案,統籌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相關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
  4. 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協調銜接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標準。
  5. 牽頭組織編制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協調、指揮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有關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和防抗海盜有關工作。
  6. 負責國家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
  7. 擬訂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指導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
  8. 承擔公路、水路國家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統籌協調交通運輸國際合作與交流有關事項。
  9. 管理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並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機關黨的工作。
  10.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交通運輸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交通運輸部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派出機構

直屬機構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與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公室合署辦公。)

直屬事業單位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惠新里辦公區;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中國海事服務中心亦在此掛牌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和平里辦公區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與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

直屬高等學校

直屬企業單位

歷任領導

肖像
姓名
在任時期 前後最高職務 備註
李盛霖 2008年3月15日-2012年8月3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
楊傳堂 2012年8月31日-2016年9月3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2012年8月1日至2023年5月10日擔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書記
李小鵬 2016年9月3日-2024年11月8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長 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9月27日擔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書記
劉偉 2024年11月8日至今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專職副書記 2024年9月27日起擔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書記

參考文獻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全文). 中國新聞網. 北京. [2019-0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中文(中國大陸)). 
  2. ^ 華建敏.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08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08-0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3月20日). 
  3. ^ 两会授权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政府網. 200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6). 
  4. ^ v. 中國政府網. 200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0). 
  5. ^ 受权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www.gov.cn. [2024-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7). 
  6.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6月9日). 
  7.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8.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9.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职责编制的通知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4-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30). 
  10. ^ 瓜爾佳. “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全国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正在调整.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2) (中文(中國大陸)). 
  11. ^ 南方都市報. 公安部内设机构大调整:多部门整合做强办案部门,设情报指挥中心.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7) (中文(中國大陸)). 
  12.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6) (中文(簡體)). 
  13. ^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中文(簡體)). 
  14. ^ 主要职责-交通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www.moc.gov.cn. [2016-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2). 

相關條目

事故
部門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國務院交通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現任
國務院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國務院機動車維修行業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務院城市客運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國務院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國務院鐵路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2013年3月14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國務院航運港口海事公安主管部門
(與公安部雙重領導)

2008年3月15日至2019年2月27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