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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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界,從1845年11月設立開始,至1943年7月30日結束,歷時近百年。上海的外國租界開闢最早,存在時間最長,面積最大,管理機構最龐大,殖民利用也最為充分。上海租界的成立對上海和周邊地區近現代歷史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上海開埠後最初共有英、法、美三國租界。1863年,英美租界合併成為上海公共租界。1943年1月11日,美國和英國分別與中華民國簽署《中美新約》、《中英新約》,自願放棄在中國的特權,廢除了自滿清以來各種條約[1][2][3]。治外法權廢除後,中國司法權才完全獨立,因此中華民國政府定1月11日為「司法節」[4]。1943年汪精衛政權收回租界之前,上海租界一直保持著上海日租界、上海公共租界與上海法租界鼎立的局面。(1937年8月淞滬會戰後,公共租界在事實上被分割成兩部分,蘇州河以北地區成為日軍控制的勢力範圍。人稱「上海日租界」。)1945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對日戰爭勝利後,正式收回上海的最後兩個租界——英租界和法租界,標誌著上海租界歷史的結束。
歷史
公共租界
設立
1842年,清政府在鴉片戰爭中失敗,被迫同英國政府簽訂《南京條約》,開放上海港通商並無條件割讓香港島為英國准殖民地,准許英國商人帶家眷在上海和香港口岸居住、貿易,准許英國政府在上海和香港派駐領事、管事官「專理商賈事宜」。次年10月,中英兩國政府簽訂的《通商附粘善後條款》(《虎門條約》),又具體規定由滿清地方官與英國領事會同商定英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區域。根據這些規定,1843年11月8日首任英國駐上海領事巴富爾來滬。11月17日正式宣布上海開埠建立上海英租界,這樣可以將英國人及中國人隔開,以求永久相安。巴富爾經過同上海道台宮慕久多次談判。1845年11月29日,宮慕久以告示方式公布了這些協議,即《上海土地章程》,達成辟設上海英租界協議。在章程中,上海縣城北部的一塊約830畝被劃給英方作為英商居留地[5]。1848年,美國聖公會主教文惠廉已在蘇州河北岸租地造屋,並與上海道台吳健彰交涉後,虹口地區也被劃作了美商居留地,美租界從而形成。
擴張
後在1846年,英租界西界確定。租界地東依黃浦江,南臨洋涇浜,北至李家廠,西達界路,總面積增加到了1080畝。1899年,公共租界當局以租界內華人及工廠增多為由要求增加租界面積。在多番交涉後,公共租界面積擴展到33503畝(22.59平方公里),北面的邊界到達上海、寶山2縣的交界處,西面一直擴展到靜安寺。整個租界劃分為中、北、東、西4個區。
租界當局使用的另一個擴張方法為越界築路。在法租界成功通過該方法擴張後,公共租界工部局也開始越界築路。越界築路所劃圈的區域租界方面擁有徵稅以及控制權。1914年後,公共租界當局通過越界築路將該類區域的面積增加到了4.7萬畝[5]。
歷史事件
1853年,在太平軍攻占南京並繼續向東挺進後,「上海義勇隊」後稱「萬國商團」由英僑組建而成,以保護上海租界[6]。1862年3月31日,在英租界租地人年會中,美租界被併入英租界的決議通過,並在後一年的10月17日正式合併[6]。1905年,「大鬧會審公廨案」發生,在虞洽卿與租界當局的交涉下,據理力爭,又策動商人罷市,工人罷工,租界華捕罷崗。最終英方讓步,會審公堂維持秩序的巡捕一律由中方巡捕出任。1911年,武昌起義發生後,上海也在之後光復,但是租界當局下令禁止慶祝辛亥革命取得成功[6]。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後,上海民眾起身抗議提高房捐等捐稅,並表示「不出代議士,不納租稅」。五四運動促進租界內的促成爭取公民權事件。最終租界當局妥協,設立華人顧問委員會。1920年代,上海公共租界的穩固根基開始遭到威脅。1925年5月30日,南京路老閘捕房的巡捕槍殺中國示威者的事件,引起了中國全國性的愛國運動。在五卅運動之後,大規模越界築路基本停止。上海公共租界繼續向外擴張的態勢趨於穩定下來。工部局也同意設立3名華人董事。在1930年增至5名。
孤島時期
1937年8月13日-11月10日的淞滬會戰中,日軍將公共租界北區和東區作為進攻中國軍隊的基地,並以海軍陸戰隊代替租界巡捕,公共租界在事實上被分割成兩部分,蘇州河以北地區成為日軍控制的勢力範圍。北區和東區的日占區遭到中國多個軍團的猛烈進攻,70%地區在戰爭中受到嚴重破壞。公共租界的主體部分中區、西區及西部越界築路區域分別由英國、美國和義大利軍隊防守,繼續在戰爭中保持中立達四年之久。
收回
在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占領上海租界,大量歐美人士被關進集中營,由西方控制的公共租界時代正式結束。但工部局仍然繼續運行,直到1943年租界正式撤銷。1943年,日本人支持的汪精衛政權經過對日交涉,收回所有租界,8月,歷時近百年的上海公共租界宣告結束。
法租界
設立與擴張
1847年第一任法國駐上海領事敏體尼就任後的兩年,即1849年,法國商人雷米在英租界外租到了2.385畝土地。而後,法租界在於上海道台麟桂的同意後開闢。租借範圍南至護城河,北至洋涇浜,西至關帝廟諸家橋,東至廣東潮州會館沿河至洋涇浜東角,面積共約986畝[5]。1861年,法國又以為了開闢滬法之間航線需租地造屋為由,租得了小東門外37畝土地。1899年6月,法租界再次擴張。新租界的區域北至北長浜(今延安東路西段),西至顧家宅、關帝廟(今重慶南路),南至打鐵浜、晏公廟、丁公橋(今西門路、自忠路),東至城河浜(今人民路西段)。法租界總面積從而增加到2,135畝[5]。
法租界在19世紀60年代開始越界築路,最初是從上海縣城西門築至徐家匯的軍路。1913年,當時的法國公使康德向中國政府索求界外馬路警權,欲圖再一次擴充租界面積。袁世凱政權為拉攏西方,答應了法租界的擴張要求並與法國簽訂了關於法租界界外馬路協定11條。協定給予法租界當局在越界築路區域行使警政和徵稅權,但條件是法租界當局要驅逐租借內的革命黨人士[5]。法租界當局控制區面積從而達到了15,150畝,是法租界初辟時的15倍。同時,租界當局也同意由中國人中推選2名紳董,參加法租界董事會。
歷史事件
1853年,小刀會首領劉麗川率領廣東福建籍會眾在上海起事,殺死縣令袁祖德,囚禁上海道吳健彰,封官授職,掌理上海政務。嗣後上書南京太平天王,而該從太平天國年號。清兵圍攻上海,東、南、西以致西北各面均有駐兵,各有統兵攻城,所以,上海北門外的外國居住區成為成敗關鍵。初始時,英法美三國全然無意介入戰爭,但北面為小刀會最容易取得救濟之處,洋商有買賣可做,並不阻止。清兵有時進入英界截拿會眾,誤犯英國居民,1854年4月4日,英美義勇隊進攻清軍北營,即為」泥城之戰」。
泥城之戰之後,英美領事開始禁止小刀會會眾進入洋涇濱以北,並通知清軍將領不准進入英界交戰。但小刀會仍會常常進入法租界取得接濟,清軍也常在此與小刀會交戰。法租界開始封鎖小刀會後,小刀會在圍牆外築土炮台,法軍即開始武力報復。1855年1月6日,清軍法軍聯合作戰,攻入城中,小刀會雖抵抗成功。但接濟斷絕,食糧匱乏,不戰自亂,不久後即紛紛外逃。朝廷論功行賞法軍,賞銀萬兩,綢緞四匹。但法國取得的最大利益,是把租界區域向西擴張到老北門口。
1874年,法租界公董局認為四明公所附近人口稠密,公所里的墳墓有礙衛生,是傳播疾病的巢穴,計劃修築一條穿越四明公所的道路來迫使其遷出租界。寧波同鄉會則一再請求公董局將道路稍為向北遷移,表示願意承擔築路費用。後多名旅滬寧波籍人士在四明公所門外與法國巡捕發生衝突,打死一人後包圍了公董局,焚毀法國人房屋40多間,法國水兵上岸鎮壓,打死華人數名,傷20多人。法國領事葛篤(Ernest-Napoléon-Marie Godeaux)不願引起更大的麻煩,迫使公董局放棄這項築路計劃。此事件稱為第一次四明公所事件。之後還發生了第二次四明公所事件,但此次事件後,法租界的擴張並沒有得到阻止。
收回
1943年2月23日,法國維希政府宣布,同意放棄在華租界。6月5日,汪精衛政權先收回天津法租界、漢口法租界和廣州法租界。7月30日,汪精衛政權收回最為重要的上海法租界,改稱第八區;上海法租界宣告結束,歷時近百年。
人口
在上海租界開闢初期,在滬的外國人數量很少,到1850年的英租界內,外國人數量也僅僅只有50個。且在那時,租界內實行華洋分居,即華人與洋人被分隔開居住。然而在太平天國軍隊占領上海縣城後,大量難民湧入租界,華洋分居也就自然而然地變成了華洋雜居。1853年,租界內的人口也一下子超過2萬人。1865年,公共租界有外國人2,297人,華人90,587人;法租界有外國人460人,華人55,465人,兩租界共有中外人口148,809人。公共租界內的居民來自英、美、法、德、俄等18個國家[5]。
到1930年,公共租界人口密度達每平方英里113,920人,已經超過了當時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倫敦[5]。1936年,公共租界人口已超過118萬,其中華人超過114萬。同年法租界人口總數則接近50萬,其中外國人為23,398人。居住在上海的僑民有英國人、美國人等也有來自俄國的反共白俄群體以及之後二戰被迫流亡到上海的猶太人。總而言之居住在上海租界的外僑來自不同的國家,最多時曾達到58個國家[7]。
管理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是上海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機關,類似於租界內的政府,擁有警察。但是司法機構還有獨立的「會審公廨」,即法院。工部局主要控制在英國手中。美國也部分參與工部局的管理工作。從1873年起,在工部局董事會中為德國人保留1個席位。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這個席位被移交給日本。1928年,工部局同意設立3名華人董事。在1930年增至5名。此外,還設14個巡捕房以維持治安。
上海法租界與上海公共租界的行政體制截然不同。法租界是法蘭西殖民帝國的一部分,由法國駐上海總領事和上海法租界公董局董事會共同負責,而上海公共租界是當地外國僑民的地方自治體,並不直接受任何外國領事,甚至是英國領事的管理。此外,法租界也設有會審公廨以及6個分區捕房。
租界內重要名勝古蹟
- 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舊址,公共租界北浙江路(今閘北浙江北路191號)。
- 上海法租界會審公廨舊址,法租界薛華立路(今建國中路20號)。
- 上海孫中山故居,法租界莫利愛路29號(今香山路7號)
- 中共一大舊址,法租界望至路106號(現興業路76號)。
- 1924年毛澤東寓所舊址,公共租界慕爾鳴路甲秀里(今威海路583弄)。
- 中共中央特科機關舊址,公共租界麥特赫司脫路張家花園(今泰興路鄭家巷91號)。
- 上海魯迅故居,公共租界日本區施高塔路(現山陰路132弄)大陸新村9號
參考資料
- ^ 王淇. 一九四三年“中美平等新约”签订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评析. 《中共黨史研究》. 1989年, (第4期) [2014-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1).
- ^ China-United States: Treaty for the Relinquishment of Extraterritorial Rights in China and the Regulation of Related Matter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 Apr 1943, 37 (2): 65–71 [2014-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5).(英文)
- ^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 diplomatic papers, 1943. China (1943). 1943-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7)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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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 (幫助); (英文) - ^ 司法節特刊. 中華民國司法院. [2013-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09).
- ^ 5.0 5.1 5.2 5.3 5.4 5.5 5.6 專業志 >> 上海租界志 >> 總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 ^ 6.0 6.1 6.2 專業志 >> 上海租界志 >> 大事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 ^ 專業志 >> 上海租界志 >> 第一篇區域人口 >> 概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