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3年2月
Jimmy-bot在话题“修订WP:翻译指引以弃用{{TransH}}与{{TransF}}”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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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全景自由有关方针
页面标题含有下划线的情况
关于Wikipedia:快速冲高编辑次数是否应该有一个指导用户可以作出哪些贡献的页面?
修正统一指引的“尝试遵守”与“尽量遵守”
再提拆分回退员之私密过滤器源码阅读权至另一用户组
赋予具有巡查豁免权的用户“不留重定向”的权限
配置表单来方便用户发邮件申请账户或申请IPBE权限
中国内地架构中哪些官职符合人物关注度中的一级行政区领导阶层/行政机构成员?
修订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中条目长度的内容
修订格式手册的标点符号中顿号的用法
再修MOS:两岸以促衡平
续关于LTA页编写规范的讨论
生死不明人物
在死亡年份输入问号代表Category:卒年不详,但没有生死不明的描述。因近日刘文正的逝世传闻想起,可否加入"生死不明"这种status?
- 有逝世传闻但有争议,或者来源不算可靠,譬如陈乙东。
- 一些年龄应该已经很大但早就没有消息的人物,按现在的寿命,90-105岁,直接当他已逝世又好像不太好,但一直当他是生者又挺怪的,可以视作生死不明,到105岁后自动视作卒年不详就合理了。--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0:54 (UTC)
增修MOS:两岸以促衡平
重提性别代词指引
以往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1年12月#关于中文维基百科是否有对非二元性别人士的人称使用的有关指引
在上述讨论中,共形成如下几种方法:
- 使用“他”,因为其本意便没有性别差异
- 使用“其”
- 使用人物的姓名
本人认为,应当使用其;若使用他,会让习惯使用他指代男性的人阅读不习惯;外文名使用人物姓名较为繁琐。同时我认为应当在条目顶端标识该人物的性别与生理性别不同。--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月21日 (六) 12:58 (UTC)
- (-)反对“其”,(+)赞成“他”。学界认为“其”是用法复杂的虚词,杨伯峻认为它在虚词中“用法最复杂,意义最纷歧”。不少人及学者认为“其”有关指代的用法,只有二种:一,相当于“某之”,例如“其死”等于“他的死”;二,相当于名词前指示性的“这”、“那”。至于“其”可否单独释义为“某(人/物/事)”,众说纷纭,本人倾向于不可。--Gohan 2023年1月21日 (六) 13:19 (UTC)
- @Gohan、CatOnMars:我觉得这不能直接构成完全不能用“其”的理由,现在也有不少条目还有媒体来源都用得上“其”字(指代范围不限于且大多数情况下不是非二元性别人士),如果硬性规定完全不能用“其”将会构成严重不便。当然,“其”字的使用不能过分突兀。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6:32 (UTC)
- 注意我们在讨论的是现代汉语。https://www.zdic.net/hans/%E5%85%B6 简体是可以代人的,不知道其他地区怎么样。--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月23日 (一) 07:35 (UTC)
- 现代汉语中“其是”、“给其”、“被其”等单独作为主语或宾语的“其”也很少见,尤其是正规出版物,输入法中也几乎没有。当然“其父”等“某之”用法可行。--Gohan 2023年1月25日 (三) 01:56 (UTC)
- 争议颇多,似乎缺乏共识,建议写论述而不作指引。即便形成指引,在纷争激烈时仍会被忽视。个人对三种方法都不反对,但认为应当适时选用。就阿米塔·库特纳而言,“其是”我感觉有些拗口,且如此开特例仍无法避免被认作不尊重(没有使用生理或心理性别)。分类:非二元性别者当前仅10个条目,未见设立共识的紧迫性。--YFdyh000(留言) 2023年1月21日 (六) 14:11 (UTC)
- 他可以指男性,也可以指女性。为什么要照顾一些用“他指代男性”的人?这不是合理的用法。--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14:44 (UTC)
- 反正我是没有学过如何在中文用they,中文还没有英文对应的用法。何况制定新的语言规范不是我们维基百科使用者和编辑者的责任,我们只是反映社会多数的意见,如果社会上有什么好的实践可以给我们看看,你最好去找线下语委或者其他监管机构。不过,“他”我觉得可以,“其”的意思太多了。--Cat on the Mars 2023年1月21日 (六) 15:06 (UTC)
- (+)赞成预设用“他”,“他”本义就不分性别,“她”是后起字,支持恢复“他”的本义。非二元性别者聆听讲者时本来就应假定善意,觉得讲者用传统称谓不尊重他是他的问题,反正讲者一般都不会不尊重非二元性别者。
- 另外,除非特别注明,网上任何人都是男性(外国梗,everyone on the Internet is male unless proven otherwise)。 #曲讲明
-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1月22日 (日) 16:33 (UTC)
- 我认为应当维持原状,原因之一是上边所有提议禁用“其”的理由均完全不合理且会为其他用户带来严重不便,另一原因是“他”字本义不分性别这点是zhwiki一直以来的共识,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用户在编写条目时应该对其采取的用字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度,至少在人称上的自由度应该是有的。我反对任何硬性规定只能使用特定人称称呼包括但不限于非二元性别人士的任何人士的提议。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6:32 (UTC)
- 个人认为这是管太多,没有必要限制编者用什么性别代名词,只要别因此进行编辑战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23日 (一) 07:47 (UTC)
- 我一向的想法是,维基百科的共识什么时候有责任、或者有能力、或者有任何义务,去规范,乃至于去创造现实中还不存在的中文语言规则。这种东西就和以前那个乌克兰语译音表一样,我永远是坚决反对的。----Cat on the Mars 2023年1月23日 (一) 10:01 (UTC)
- 中文是有使用“Ta”的,常见于社交媒体上的 LGBT 组织。--Taeas(留言) 2023年1月23日 (一) 10:18 (UTC)
- (-)反对在中维百用拉丁字母代替固有汉字,他又好,她又好,其又好,都不要ta(不分大小写、全半形)。社交媒体的性小众组织用字崇洋媚外是他们的事,文人不应跟。
-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1月24日 (二) 08:32 (UTC)
- 虽然我同样不同意在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中)用“TA”作为代词,但请注意留言时文明用语,不要随意指控“崇洋媚外”等。--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5日 (三) 00:44 (UTC)
吐槽不要误会,我不是针对他们,我是说,用罗马字取代固有汉字的都是崇洋媚外的垃圾。- (:)回应我不是说这些人崇洋媚外,我是说用罗马字取代固有汉字这做法崇洋媚外。“随意”指控?是你“随意”指控我吧。
-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1月31日 (二) 16:09 (UTC)
- 虽然我同样不同意在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中)用“TA”作为代词,但请注意留言时文明用语,不要随意指控“崇洋媚外”等。--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5日 (三) 00:44 (UTC)
- 这不是书面上的正式用词。--Diskdance 2023年1月30日 (一) 05:35 (UTC)
- 维基写条目都是要跟WP:RS,脱离实际去讨论,自研用什么人称完全就是在搞原创研究。--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1月23日 (一) 14:48 (UTC)
- (-)反对写作指引。这三种用法显然都有可行之处,也未见维基人的讨论有共识。--PexEric 💬|📝 2023年1月24日 (二) 06:32 (UTC)
- (-)反对:管太多。--Aizag(留言) 2023年1月24日 (二) 09:36 (UTC)
- 联合国的中文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里有关于“性别中性代词”信息。--Taeas(留言) 2023年1月28日 (六) 15:49 (UTC)
- (-)反对:未见当前存在该类问题。WP:没坏别修。同时原讨论共识显然无法轻易修订,“他”如同“he”本意即可作为无性别指代,如果中文本身没有新加入如“they”、“their”这样的无性别指代,也无法简单的替代。H.Natsumi ™ 2023年2月7日 (二) 11:49 (UTC)
- (!)意见:首先我不建议对于性别代词方面过于限制,但如果非要说,可考虑使用“伊”。——WMLO(留言)。 2023年2月10日 (五) 18:32 (UTC)
- 我觉得“伊”是好用法,应该复兴。--——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12日 (日) 15:13 (UTC)
- 还是要提醒,无论“复兴”语言还是罕用词汇之类都不是维基百科编者的工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19日 (日) 16:18 (UTC)
- 我觉得“伊”是好用法,应该复兴。--——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12日 (日) 15:13 (UTC)
relist和vfd
由于relist启用,而vfd未相应更新,导致如想从条目页进入存废讨论必须再次点击,如多次relist,需多次点击。--Fire Ice 2023年2月26日 (日) 01:44 (UTC)
- 我已经提醒过Shizhao君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6日 (日) 14:29 (UTC)
- 试行期过了再决定要不要修比较好。--Ghren🐦🕑 2023年2月26日 (日) 18:09 (UTC)
提议设立“公共交通路线条目指引”
目前,公共交通路线条目的数量超过一万条,唯目前没有统一写法,而当中有大量条目以爱好者角度编写。故此,本人基于优良条目写了一个框架-“Wikipedia:公共交通路线条目指引”,望请列入格式手册。--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3:16 (UTC)
- 内容与Wikipedia:交通车辆条目指引高度重合。按你说的我也能造出来一堆毫无实际内容的格式指引。--PexEric 💬|📝 2023年2月26日 (日) 06:28 (UTC)
- 这是一个框架,是按照WP:GA条目的共通之处写的,最主要是看看这个框架有没有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3年2月26日 (日) 15:50 (UTC)
有关管理员是否能删除自己之前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时效的问题
近日,本人提删了柯文哲和中华民国政党的关系的条目,后由管理员Shizhao执行删除。
不过该条目在四年前,Shizhao先生曾参与该条目初次的存废讨论,并投下删除一票。
因避嫌的一些事宜(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
),我想向社群询问一下:
- 管理员是否可以删除之前自己参与删除投票的条目?
- 两次提删是否为避嫌守则中描写的一项事宜?
我个人是赞成删除。不过在守则方面,我们得谨慎一些。--WMLO(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14:06 (UTC)
- WP:避嫌:“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我认为两个AfD应该算两项事宜*。再者,管理员不可能记住自己所有参与过AfD的条目。因此我认为Shizhao的操作没有问题。当然,如果意识到之前参与过,主动避嫌还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如果两次AfD有逻辑联系,比如第二次AfD来自DRV发还,或者是目前试行的RELIST流程,我认为还是应该视作一项事宜。]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2月24日 (五) 17:21 (UTC)
- 你都说是四年前的事了,书生怎么可能记得呢,你会记得你四年前的今天吃了什么早餐麻:)--~~Sid~~ 2023年2月25日 (六) 01:54 (UTC)
- @ASid:感谢您对于我记忆力的反问,但鄙人不善于吃早餐:) 若论不可能记得,这点同意:但删除页面的同时,也完全可以参考以前的提删事例,从这点也知道参与人数的意见,再进而看出以前自己曾参与过该页面的存废投票。并不是完全无可能的。当然,我也只是问一下一般人的标准。——WMLO(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2:03 (UTC)
- 至少要有时间间隔吧,因为有条目会在无共识保留一段时间后又被人提删了。假如两次提删的间隔不长,那么此时在上一次投过删除票的管理员就不应该删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3:50 (UTC)
- @ASid:感谢您对于我记忆力的反问,但鄙人不善于吃早餐:) 若论不可能记得,这点同意:但删除页面的同时,也完全可以参考以前的提删事例,从这点也知道参与人数的意见,再进而看出以前自己曾参与过该页面的存废投票。并不是完全无可能的。当然,我也只是问一下一般人的标准。——WMLO(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2:03 (UTC)
- 佩服您翻旧账的能力。不过很难依据常识判断这两次提删属于一项事宜,两次页面的内容、编辑历史都是不同的,唯一的相同之处是在不同时间占用了同一名称。--PexEric 💬|📝 2023年2月26日 (日) 06:37 (UTC)
- 处理存废(包括积压)的时候,又要看有没有自己参与讨论,又要看讨论的最后时间是否超过5星期还是1星期,还要判断讨论的共识,这就已经难免顾此失彼了。。。。(说白了就是规则太复杂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28日 (二) 02: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