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arvin 2009/存档2

反破坏工作小组

维基近卫骑士

欢迎一起为了维基百科的美好将来而努力,感谢您的加入。除非您被列上了当前的破坏,或者恶意作出破坏行为,否则成员资格不会被开除。您可以自由选择加入{{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User 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表格}}或{{维基近卫骑士}}模板到用户页或者用户讨论页面上。祝编安---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25日 (日) 05:04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勤奋星章
感谢您的大量贡献!--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1月30日 (五) 09:03 (UTC)回复

建议

政治条目可能引起争议。建议阁下多编辑无关政治的条目,以免气大伤身。--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2日 (日) 11:58 (UTC)回复

re

不客气 :)基本上下次要加那些东西就找到对应的英文页面,打开编辑器,复制对应相关代码就行了。--♥VC XC 2012年12月8日 (六) 04:36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编辑(C)荣誉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助理编辑(C)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编辑(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8日 (六) 14:09 (UTC)回复


关于判断破坏的指教

您好, 刚刚 在当前破坏区,举报一位用户,不当使用傀儡、不文明、人身攻击、侮辱宗教信仰、绰号性质歧视。 我不知道,我的申诉及理由,是否合宜,是否错怪他人;若您有空时,欢迎给半新手一些指教。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当前的破坏#.7B.7BUserblock.7CAistsana_.7D.7D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5:01 (UTC)回复

谢谢 处士的鼓励。维基百科上本来就有不同观点,但是“不文明”等行为,实在不恰当。 我注意到 您常被此类言词 对待;若未来您有遇到,请告诉我。 因为就我而言,一个台湾人来说,不愿再默然对待这种不文明;今天是 一个族群,明天就可能是另个族群。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5:42 (UTC)回复

2012年12月

  您好。请不要手工剪贴条目内容,例如器官摘除,因为这样会丢失条目的编辑历史。请使用移动功能或到Wikipedia:移动请求申请。谢谢。 --Liangent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05:52 (UTC)回复

其实“器官摘除”还是让我觉得是切除病变器官……内容上我的感觉是你们两人写了两篇完全不同的条目,互相用自己的替换掉对方的。要我说我觉得你的内容更适合放于另一标题,例如“器官摘除/器官切除/whatever 引发的社会问题”。Liangent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12:34 (UTC)回复

您好

您好,

  1. 我注意到Edouardlicn在互助客栈 呼吁大家抵制法轮功相关条目_“无限次数的提删”,并对个人进行影射。维基维新会活动:“自己的事自己做!”
  2. 我不知道 对方究竟在想什么。理性的呼吁、善意的对待,对方只是不断将冲突升高、对立化。让我感到很遗憾。
  3. 本来有用户提删Wikipedia:维基维新会让对方被迫删改内容,该用户善意留给对方余地,我相当敬佩也跟进。但此时又在此 公然进行对特定信仰条目的号召抵制,个人感到很无奈。
  4. 每个人的时间精力都是很有限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我相信您的时间也相当宝贵,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让您知道这个状况,我很希望将精力回归编辑条目。
  5. 另外,他已经提删了苏家屯事件法轮功在台湾等数个条目。让您知道一下。

谢谢!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7:51 (UTC)回复

有道理,受教了。谢谢您的意见。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23:22 (UTC)回复

RE:求助

处士你好,根据你的说法和我的观察所得,个人认为是违反维基百科:用户页:“您的用户页可以放置任何相容于维基百科的内容。但它并不应该被当作个人网页使用:维基百科不是网志、网页空间提供者、或社交网络。您应该用它来组织您在维基百科的工作,例如要编写的条目,以及协助其他编者明白您会怎样和他们合作。”

这有一个漏洞,维基百科:用户页是指引,并非强制执行,不过User:Edouardlicn/倾向于法轮功的用户列表表明某些用户是“倾向于法轮功”,而且其用户曾声言作出“针对”,这些用户被人指名道姓,我觉得是冒犯。所以阁下提删是最好的选择。--Iflwlou [ M {  2012年12月17日 (一) 14:47 (UTC)回复

聊聊,海阔天空

hi 处士您好,注意到您这一天多,比较少上来提供您的看法。可能是生活忙碌吧!我生活上也有事情处理。 这一次从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DYK讨论 以来的一连串沟通过程,谢谢您参与不少意见,想必也占用您很多生活时间。在这些激烈讨论过程中,我都有阅读、思考您的意见与指教,个人也学习不少;静些下来,想到留言给您交换意见。

  1. 事实上,我觉得每个人都可以依照可靠适当来源,来编辑相对敏感的人权条目,正面、负面不同观点内容来平衡,回归理性、维基方针;在维基几个月,我也从不认为需要任何用户的偏袒,而希望大家依照方针相互切磋、改进;但我不能接受 组织性、人身攻击性的方式,这将危及维基的文明基础。
  2. 因此,对于您提删一些不适合、针对特定信仰的页面,我十分赞同,也惊觉这些不当作法可能影响到普遍维基用户的安全/文明,也开了不好的例子,其他人也许一下不能理解,没关系,尽到 对维基社群的责任,问心无愧吧!
  3. 关于一些人权议题条目,个人觉得,有些内容可以再完整、改善---有些议题失之负面不够公允,我也注意到有些用户的编辑习惯具有针对性,当然也有正面撰写的写得不够好。我觉得其实可以较完整呈现,虽然蛮需要花时间的,若您有空,可以继续帮忙编修,依照方针写得更好些。谢谢您贡献自由的维基百科。
  4. 另外,某位用户原创研究页面 里被列名的一些用户,他们也许还不知道发生了这些事情。祝福所有维基人!

敬祝 海阔天空

休息过后

继续参与编辑吧!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7:40 (UTC)回复


hi 我注意到您这些天 把该条目整理得很不错,该条目资料不少,写起来是有难度的。辛苦了!感谢贡献维基。 关于您的邀请:

  1. 器官摘取的部分---好啊,我可以来整理一小段补充贡献。
  2. 翻译部分,好的,我来试试--虽然我英文不是很灵光 ^^
  3. 关于“中共”、“中国政府”之间的差异,我跟该位编辑说过很多次了。他也没怎么回应。我会注意的。Wetrace留言2013年1月1日 (二) 06:42 (UTC)回复

RE

请就对法轮功的评论是否适宜移入单独条目前往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参与讨论。--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07:17 (UTC)回复

目前,我建议将一些反复出现的内容集中整理到一个专门堆放评论的条目中,以免FLG页面有更多的累赘内容。说实在,我想问你,比较起FGL和MZD页面,哪个更好?如果你希望FLG页面就像是街头小摊贩卖的垃圾杂志,你可以继续这样做,大陆用户可以继续对你们反感。
与其走向一个大家对抗的结局,何不商量一下,减少主条目的累赘描述,集中表达FLG是什么,再以SEEALSO的形式链接到专用条目?
我已经反复跟你说过,你信不信也好,我在这里再说一次,我很讨厌一堆堆的垃圾堆在维基百科里。但是只要打扫收拾干净,我对FLG发展毫无兴趣,我也相信,FLG好不好,读者自有评价。希望你能仔细参详我的意见。--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3:34 (UTC)回复
你看我的编辑记录,我从来就没有反6+4、耷奶、心江、泰度,为何就只对FLG这么大意见?信不信由你,请你再看看条目探讨版的讨论意见。--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3:36 (UTC)回复
如果你真的是为了这个条目好,请你亲自动手,整理全部内容,而不是随随便便将大报小报有用没用的资料堆放着。这对条目本身还是你自己本身都不好。爱因斯坦到美国后,希特勒组织了一百科科学家,写了一本《一百科科学家证明爱因斯坦的错误》的书,爱因斯坦说,要证明我错误,一个人就够了。你看看我用户页列出的条目,哪个不是经过我辛辛苦苦找资料,自己整理翻译的?希望你能正面回答我的问题。--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3:51 (UTC)回复
很抱歉,基于我目前所在地区,我只能执行删除的工作,而不能增加,这是基于我自身的安全考虑。如果我做任何增加工作,等于踏入红线。不过我可以对你保证,只要条目像FLG在香港那样整整齐齐,我不会有太大意见。此外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不是说将中南海事件之类的内容独立,而是将第三方机构的言论独立条目。独立出来以后,以seealso挂在FLG页面上,这个是完全可行而且也不会得罪大部分人的做法。中南海事件属于内容描述,完全可以不需要独立出来。
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内容我无法核实真伪,以及上述的安全理由,我只能选择删除。如果你有适合的来源,请自行整理好后放置适当位置。其实我觉得我收拾那些条目,已经冒着很大的风险了。
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希望你们不要到处张贴重复信息,这是一件让人非常反感的事情。比如说你在一个XXX组织的页面里写上“美国国会于XX日同意将XXX加入议程”,但是完全没有说这跟这个组织有什么直接联系,间接联系的话,又没有写全,这就是质量低劣。更恶心的是,这句“美国国会于XX日同意将XXX加入议程”一模一样的内容也会出现在另一个XX组织,或者XX人物,而且同样地让人看不出这个组织和人物对该事件的推动,这不是FLG的问题,而是你的语文老师的问题。
糟糕的是,你的伙伴们根本没几个人意识到这是语文老师的问题,将矛头指向人身攻击,将事情指向对方黑FLG,这是完全不合理的。所以我往往觉得你们极度不负责任,将一堆牛屎扔在维基百科,然后跟别人说,你们自己收拾去。所以我们对FLG的人不是一般的反感。你说给你们意见嘛,一大堆废话说“我是新手如何如何,我觉得这个如何如何”,满口辩解,从来不想想自己的错。
如果你真的是对其它对你有意见的维基人善意推断,希望你也对他们“幼稚推断”,好好教育一下他们怎样跟人合作。--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4:28 (UTC)回复

似乎已有此内容,第三方对法轮功的反应,你看合适不?--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25 (UTC)回复

苏家屯及相关条目

答Edouardlicn:

阁下指称我大幅度更动,其实我当时只是对你对该条目作大幅度破坏性删除及原创编造的一个回应。这个条目存在已经有一不短的时间了,你在未达成共识前,随便找各种借口,大量删除有效的可靠来源,包括第三方国际组织的报导,这是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

此外,你违规添加了不少原创内容,这儿仅举了个例子:如你称“大纪元也以“老久先生”名义撰文,质疑吴弘达”。如你去读DJY,可看到其文章下边都声明是文责自负,也即是作者的观点,并不代表刊物及网站,是老久投稿于大纪元等刊物获发表而已。你原创成了这个样子,完全歪曲了。 小莲庄处士 2012年12月21日 (五) 13:23 (UTC)

Re: 关于苏家屯条目,请你更正先前不妥当的大幅度编辑。原先条目是存在不少缺点。但不可以此为借口,去随便删除有效信息。阁下或我有空时(目前我没时间)均可以按维基方针,以客观公正态度认真整理该条目的。关于FLG条目,只要你不把CCP的指控当作第二手来源,而使用第三方国际机构和媒体的来源,并且不删除已有的第三方媒体或机构报导(已删除的请回复)、在编写过程不搞原创研究;我是同意主条目介绍功法本身等信息,不必涉及CCP和FLG之间具体的争议。这些信息可另建条目或设立子条目来介绍,如中南海事件。小莲庄处士 2012年12月21日 (五) 14:07 (UTC)

对重复内容我已经移动到第三方对法轮功的反应或暂存讨论页内。除极少数无来源内容,没有移除大内容。欢迎研究两个记录之间的差异。另,欢迎对有疑问的删除,在新的段落体系下重新加入。没有必要对过往凌乱的体系完全恢复。--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2012年12月22日 (六) 06:46 (UTC)回复

Re: FLG条目是无数维基编辑长期努力形成今天的局面,任何人如有不合方针处是难以立足。象编辑操作中立的HANTENT按严格方针编写是可接受,而你既然说自己因为安全只能原因删除、不能加,是不适合界入编写这样的条目。你多次在推广610阴谋网站凯风网(如所建的两个发正念条目),而不能接受第三方国际机构公正来源的第二手资料,如美国国会网站报导海外医生证实病人在中国被移植FLG器官,你难以面对,到处在删除或另建页面盖起来。小莲庄处士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00 (UTC)

凯风网是事实存在的网站,我也无意对其推广。如果说我贴出了参考来源就是推广,那请问你贴出了大纪元的连接是否又是推广?维基百科不是告诉读者错与对的地方,而是保持中立叙述的地方。仅仅是告诉大家,曾经有发生过这么一件事,说过这么一句话,正确与否应该由读者来判断。更何况我只是将重复的内容删除,然后移动到第三方那个条目之中,对整个内容本身并不存在破坏。共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往的共识或许会成为今天发展的阻碍,从而让社群获得新的共识。对此希望你能参与讨论,并在共识形成之时,对共识尊重。--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05 (UTC)回复

第三方国际机构的第二手来源对于你而言,毫无兴趣,尽情乱删;而对政法委重金奖励投稿的610凯风网(政法委文件显示属于中共610所有,尽管其自称民间网站)则情有独钟。维基社群并无共识允许你这样做的。小莲庄处士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19 (UTC)回复

补充一句,我这次删除的部分是没有来源和重复的内容,已经没有删除有来源的内容了,但我不保证会删错东西。你可以比较前后编辑以及第三方的那个条目,看看有什么是我移除得不适当的,重新在方针的基础上补回去。维基百科是欢迎所有编者参与的。--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08 (UTC)回复

话说回来:“国国会网站报导海外医生证实病人在中国被移植FLG器官”的内容,我记得是放在第三方那个条目里了,没有被移除。--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09 (UTC)回复

Re:美国国会消息果然是被盖起来(即放到新建的访问量很小的条目中),我不用查都知道,你不是删除了就是放在另建条目中了。象美国国务院证明中共驻纽约领事彭克主主导了法拉盛暴力袭击FLG事件,曾考虑遣返彭,对这则美国主流媒体报导,也被你同样非删除即盖起来。你这样惧怕真实,却非要大幅度删改,结果肯定是会严重违规。小莲庄处士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46 (UTC)回复

我并不“惧怕真实”,我只是觉得反复罗列这些事实让我觉得读起来非常的繁琐。我再说明一次,我没有打算去掩盖什么事实。维基百科的创设目的不是以眼球数量换取回报资金(起码我是这样认为,你是不是我不知道),而是以中立角度去反映事实。内容放在浏览量低的地方并不一定是坏事情,反而时间长了可能会有更多人愿意这样集中地一次性地获取信息。而且浏览量也是在发展的,不一定说我今天创设的这个条目,明天就一定不如过往创设的条目。回过头来,且不说我目前这样做有没有严重违规,起码,FLG的事实我并没有全部掩盖,我还是用镜框将其装裱起来,放在更加显眼的位置上。我的这种做法,到底对原条目是伤害还是有益,都值得朋友你仔细思量。希望你能放下成见,重新度量我们之间的分歧。--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56 (UTC)回复
如果你对彭克的事情有异议,欢迎重新加入,并记得标注来源,谢谢。--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7:58 (UTC)回复

很高兴见到朋友你能正视目前条目的质量问题,并对叙述顺序作出调整,我觉得这样的编辑是正面的。希望之前你觉得有意见的内容,在不作伤根动骨的大型调整前提下,插入至恰当位置,祝编安。--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8:43 (UTC)回复

既然你在整理内容,建议你顺便将讨论页已经移出的内容再次搬回正文去。--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3日 (日) 04:01 (UTC)回复
其实大家都是喊话的多,真正敢对FLG动手的只有我。你没见这次争端大部分人都默不作声?不是条目没有问题,而是大家都被你们或类似你们的人连篇累牍的宣传给吓坏了(当然这也是我的个人观点),一旦插手又不如你们意思,往往就是大篇批判。反正我就偶尔路过改两个字,没有大的变化我都懒的理了。--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3日 (日) 15:01 (UTC)回复

RE

似乎现在用户hanteng在用户页上也挂上了类似列表,且我提交存废讨论后,大部分维基人赞同类型形式的用户页存在。不过如果你有特殊理由需要去掉你的名字的话也可以。--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04:43 (UTC)回复

你的名字我已经去掉了。本来我建立之前的多个页面并无人身攻击之意,只为个人研究,但用户hanteng却有意无意地制作出类似但完全是针对个人的User:Hanteng/单一议题维基人列表,实在是让我觉得很恶心。我提删以后社群却对此表示认可。经过社群的指引,我发现似乎建立一个类似的页面是可行的,也是受到社群所肯定的。--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05:07 (UTC)回复

探讨

就目前的架构而言,已经能够清楚叙述本质了。不过我倒想回过头来问一句,为何某组织会如此喜好宣传他们的学员如何被剥夺器官(先不谈真伪)而不是组织本身的性质?难道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所受的屈辱比他们本身是什么要来得重要?--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12:12 (UTC)回复

给您一个纸杯蛋糕!

  感谢你对某艺术团与李大师关系的勇于承认。--下限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8日 (二) 01:37 (UTC)回复

re 感谢星章

    • (*)提醒--希望彼此降温一下吧!用户彼此之间 背景不同,难免对事件的了解认知有差异,透过文字的沟通,也常存在“误读”甚至激化矛盾;建议有心协助改善条目的Marvin持续把时间精力省下来丰富提升 条目内容,若非必要澄清的情形,就别再一一回复部分用户--尤其是“恶意推定”...一时不易化解...沟通不一定有效。虽然有些用户 的“反对理由”很奇怪(如同Dr. Cravix 也提到有部分用户反对理由并不适当),理论上不一定能算有效票数,但DYK讨论的目的之一,也是让大家提供意见与观点,多方交换意见,条目弄得更好一些---其他编辑 也会依照维基方针来评估的。条目写好,才是维基社群的目的。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7:02 (UTC)回复

回应您的事

英文维基的提删流程的共识,是以理据优劣来形成共识,而非数人头,其实中文维基早期和主要的共识方式应该也是按理据优劣来过滤众人意见(见第一次提删的记录)。所以,您的回应主要应该放在理据上,而不是策略性的改变您删/留的意见。以上说明,请参考。--(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15:59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不倦星章
法轮功条目,经您用心依据第三方可靠来源修编,架构与内容都改善许多。也连带解决了不必要的争论。令人敬佩!感谢贡献。--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1:40 (UTC)回复

提名User:Alvin_Lee专家奖项,欢迎表示意见

您好,User:Alvin_Lee经常协助新手、关心其他用户的创作并指导、在条目贡献很大,许多用户获益良多。在下因此主动提名其获专家奖项;理由详见 提名投票区。Alvin虽然想当“维基隐士”,但他的行止应足为表率,表扬他 有利鼓励 维基社群的正向成长...在下考量后仍决定提名--就劳请 Alvin“大隐隐于市”吧!欢迎您前往表达意见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45 (UTC)回复

冷冻等页面

冷冻这个质量太差了吧,有点像是机器翻译。请了解WP:消歧义页格式要求,尽快改善内容或G10再重建。另外英文对应的应该是凝固条目吧,最好G10重建吧。还有冷却,不要把条目和消歧义页混淆和连上--YFdyh000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1:05 (UTC)回复

重新整理了冷却,这应该是个消歧义页,如有问题请提--YFdyh000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1:18 (UTC)回复
感谢回复。感觉你翻译的原文来源是en:Coolingen:Freezing_(disambiguation),都是消歧义页。冷冻如果想做成消歧义页就按照标准格式来,如果想做条目就别这种形式(XXX可指:列出一堆条目名称),目前的没法看。--YFdyh000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1:46 (UTC)回复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我已经在互助客栈的其他版上提出对发正念条目的无限期全保护要求,希望你能前往提出宝贵意见。--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5:17 (UTC)回复
他这句话,就算是并非方针,放在一定情境下也是对的,但注意是在一定情境下。事实上,The New Living-Room War的来源已经足够证实,凯风网及背后的政府做过这样的事情。这是当初的讨论参与者没有仔细考虑的。目前,凯风网的内容是有二手来源以证实,他们曾经或正在进行此类活动。因此,此内容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质疑。--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21:04 (UTC)回复
其实你有没有考虑过停止编辑,保持目前我的版本?本版对于FLG的负面信息,已经是降到历史最低,且大部分来源的资料均已由二手来源支持。而且如果再继续深入研究下去的话,我不觉得其它编辑者会对其作出正面的内容补充,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21:28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西方的百科全书”,过度的责备求全,其实只是一种浪费时间。如果你真的希望维基百科变成法轮功的政宣场地,尽可全写其优点,不写其弊端。我举个例子,九评来自什么,我相信你不会否认来自九评苏共。我从来不反对你们合理地描绘你们伟大的远景、亲切的态度,友善的精神。但既然批评声音犹存,你不应也不可否认它们。--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5:28 (UTC)回复
“采用西方学者比较严谨的观点”的话,那就应该保留负面信息。至于九评,你说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就没有吧,反正我不同意。--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5:42 (UTC)回复

上面确实有佛教对发正念三个字(注意,的确是那三个字)的描述,建议你在googlebook搜索发正念,再看那些结果里是否有这些参考书籍的内容。--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7:01 (UTC)回复

至于你的“正确”翻译的各种曲解,我就不一一指出了。--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7:02 (UTC)回复
注意,参考上有具体页数,我觉得不需要再详细列出原文了,有兴趣你自己研究吧。--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7:57 (UTC)回复

RE at User_talk:hanteng

  您好,Marvin 2009。您在Hanteng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3日 (日) 07:28 (UTC)回复

2013年2月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如阁下于发正念的编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当前版本已有足够的二手来源支持,且一手来源部分有二手资料印证,亦考虑到部分人士的宗教信仰删除可能让人反感的信息,请勿以一己价值观判断内容的存留。--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15:16 (UTC)回复

E用户

或许您会有兴趣E用户在本人讨论页二十四小时内的留言反应:二十六小时内的留言反应。--(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5日 (二) 05:52 (UTC)回复

提名Wetrace专家奖项

您好,Wetrace经常协助新手,对人权条目有很好贡献,我已提名维基指导专家奖项,欢迎您前往表达意见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06:02 (UTC)回复

Re: 求助

{{User 发正气}}。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9日 (六) 05:14 (UTC)回复

我是说您可以自己更改那个模板里的分类名。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9日 (六) 05:21 (UTC)回复
WP:CSD#O4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9日 (六) 05:37 (UTC)回复
不需要。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9日 (六) 05:50 (UTC)回复

RE DYK

因您曾投票过此条目DYK,提醒您现在重启投,并祝新年快乐。[1]--(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0日 (日) 03:48 (UTC)回复

授予维基执行编辑(C)荣誉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执行编辑(C)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执行编辑(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2月10日 (日) 04:16 (UTC)回复

回复:删除的那两段内容

英文维基做出的仲裁在中文维基没有任何作用。该发正念幽默本身就源自于法轮功所宣扬的发正念概念,提到法轮功成员是很正常的事情。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1日 (一) 21:09 (UTC)回复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请你立即撤回对jsjsjs1111投票拉票的捏造,更正事实。--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4日 (四) 03:18 (UTC)回复

建议

阁下在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指导奖/Wetrace与Cravix发生争论时,因阁下对Cravix君“有争议的语句”产生误解而致其被误认为是人身攻击一事已获处理。鄙人善意推定阁下一时激动并未仔细阅读Cravix君的回应误认为其人身攻击,而非“试图混淆试听”、“诽谤他人”。但建议阁下和他人讨论时,基于对他人的尊重,仔细阅读他人的回应。若阁下不能尊重他人,也必定无法获得他人的尊重。--AddisWang (留言) 2013年2月14日 (四) 09:53 (UTC)回复

 
由于扰乱,您已被禁止3日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来为自己辩护Jimmy Xu  ·  · 2013年2月14日 (四) 11:56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因乌管理员对我作破坏举报,称“多位用户指出其捏造jsjsjs1111投票拉票事实后,仍不道歉且修正自己的言论,继续诽谤他人。”,我在同一举报栏目中作出回应一一澄清乌管理员的不实指控。这怎么成了扰乱?为便于维基管理员查证,现在再作说明;A. 关于乌所谓的捏造拉票投票:1.响应匿名拉票后的投票:JSJSJS在收到你好!现邀您关注明慧网的存废讨论。谢谢--123.110.140.156(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10:36 (UTC)后,前往提删页JSJSJS投删除票;2. 关于JSJSJS邀请AISTSANA关注一条目的提删: 2011有一次JSJSJS邀AISTSANA到提删页“看看”的证据 B. 另,截止除乌管理员对我举报之时,也没有人任何人称我“捏造”。故乌管理员的“多位用户指出其捏造”一说是其发挥想象力;另,我在受严重攻击之时,据实投诉, 也并非乌管理员举报中所说的“诽谤他人”。4.对于乌管理员两回发动人身攻击,并且不听其他编辑善言相劝还对规劝他的编辑发出封禁威胁,却只是轻轻“警告”。对受到乌管理员人身攻击的受害编辑,象我,却以不存在的扰乱一说,给予封禁。个人认为此决定对待乌管理员有特殊优待倾向,不公正。建议维基管理员群体从新审核。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扰乱确有存在
  处理人:AddisWang (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05:35 (UTC)回复
致处理封禁申诉的管理员:封禁只处理其扰乱该投票页的情况,并不试图评判所谓拉票与否。祝好。--Jimmy Xu  ·  · 2013年2月15日 (五) 04:17 (UTC)回复
    • (!)意见--看到 乌管理员、Marvin相互举报。但 Marvin遭封禁,且理由是“扰乱维基百科讨论”。在下看了 相当惊讶。
      1. 该获奖投票讨论页,事实上 是被其他用户共同讨论---扰乱、模糊了整个投票及“指导”之焦点、偏离主题。关于是否“捏造证据”---Marvin有在本人留言页 告知 关于 乌管理员指其“捏造证据”的解释缘由-还原事实,上线后,我大致看了一下,较为明白。
      2. 在下认为,在这种多方混战讨论的情况下,很容易彼此误解--文字的沟通、语境的差异等等--如果 乌管理员 认为 “在下指其 人身攻击” 是诽谤他;那 MArvin当然会认为 “乌管理员指其捏造证据”是更重大诽谤。
      3. 因此,彼此可以说是在辩护解释---如果两人都在辩护澄清;但 却独Marvin以“干扰页面”遭封禁处分,在下认为应再审酌。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09:29 (UTC)回复

抱歉、感谢 、回应

Marvin您好,

  1. 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指导奖/Wetrace发生的“拉票、 捏造证据疑似误会”之争议讨论,关于您作为当事人澄清留言;Dr.Crivix有多次回复,另外在下 回应在此。内容稍多些,请您得空时阅读。
  2. 其次,在下感到对您很抱歉。您遭到封禁,在下着实感到 并不合理、有失公允,在下善意理解 彼此各方 是在讨论、辩护...但您作为其中一人...非最严重的一人...仅仅因为“名誉辩护”却遭以“扰乱”理由封禁3天.........。很抱歉,在下虽然去留言说明,但迄今似乎尚未有任何 管理员 复验...。也谢谢您的善意参与沟通。在下现阶段不一定足以获得此奖项,即便通过提名,在下还不一定会接受---在下只是希望一个文明的投票过程。再次 抱歉、感谢!!新年快乐!祝好!!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6日 (六) 09:17 (UTC)回复


Marvin您好,乌管理员 也有些回应。在下邀请您来看这里的讨论、回应,既然乌管理员会有那样的认知,也请您想想是 沟通方式、认知、或确实在引用资料不严谨等哪些因素 导致这些质疑,彼此都想想检讨。我也会想想的。新年快乐!!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1:24 (UTC)回复

Re

1.你举报的人身攻击,受理管理员非以正式警告页面于当事人,而以"对话式"示警,是我较有意见,可惜的是其他管理员未就此复审,可能想有示警了,乌君未再辩解故萌。2.看你封禁原因,似乎你在提名页与他人争议"非关提名当事人"事项,而干扰提名作业遭封禁,并非指你有如乌君谓诬指他人事项。3.我支持站的住脚依理论述,但除非诬蔑或人身攻击,如双方坚持己见,倒不必一定缠斗到底,留些精力适可见收。4.最近星章无法点送,我也试了几次。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2日 (五) 00:35 (UTC)回复

提醒

虽然阁下此次名义上未违反3RR,但根据方针,用户屡次在同一页面打擦边球可以视作“游戏维基规则”并封禁,特此提醒。--♥VC XC 2013年2月24日 (日) 05:58 (UTC)回复

Re:陆军官校

你好,我第一次推荐的新条目是陆军官校,但被裁以中断五天不符资格,事后有维基朋友表示陆官条目质量不错,可迳提优良条目,我想也请你先过目,如可,帮忙再予润笔或增补参资注解来源与图片。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02:07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金星章!

  金星章
感谢你对中国近代史曾国藩,曾荫权,俞正声研究!--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3月9日 (六) 19:36 (UTC)回复

维基百科:优良条目候选

您好,在下主编的米老鼠正在进行优良条目候选投票,我非常希望您能发表意见。--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3月14日 (四) 10:48 (UTC)回复

2013年4月

 

最后警告
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您再有任何破坏维基百科的行为(如阁下于苏家屯事件的编辑),您将会被立即封禁

请注意,任何编辑均不能以“由于是傀儡编辑”为由作出删除。请严守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对条目作出高质量编辑。由于此条目我已与你在编辑意见上多次沟通,此为最后警告,我相信你对编辑经过及历史完全理解并认同之前的共识。 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5日 (一) 00:36 (UTC)回复

关于张林条目

封禁一个月

 
由于长期编辑战,您已被禁止1月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来为自己辩护乌拉跨氪 2013年5月9日 (四) 12:30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的操作是维护维基方针。
  1. 比如今天我在法轮功条目看到有人在正文中设置网页连接,而且连接的网页跟本条目毫无关系,就撤消一下。比如前几天在张林条目,看到有人把来源中根本没有包括的内容,说成是该来源中有这样的内容。我就回退一下。这些事,管理员只要点开条目及来源连接一读便知。
  2. 即便我的操作是为了维护和遵守维基方针,我也是点到为止,我从未想要发起、鼓励或参与编辑战。
  3. 从过去乌拉管理员与我发生过多次编辑争议,及此后他对我多次封禁来看,有几次相当于乌拉管理员“球员兼裁判员”。因此,我质疑其对我的裁决,可能与其在一些条目中维护自己与我相反的编辑观点有关。
  4. 象与乌拉管理员良好的互动Edouardlicn编辑,多年来以许多傀儡ID长期扰乱维基,也只被封一两周。乌拉管理员动不动封锁我一周,这回封禁期长达一个月,是很不合理的。
  5. 并且我注意到乌拉管理员宣称“凯风网来源绝对可靠”,该管理员以对该网站的主观偏好作为其参与条目编辑(如Edouardlicn主编的Wikipedia:发正念等相关条目)及作出管理裁决处罚的依据,不符合维基方针。
  6. 我依据国际权威媒体的有效可靠来源来维护维权人士、法轮功等相关条目;并且我多次给出过中共政法委文件,指出凯风网文章是政法干部按政法委的反法轮功命令编造(政法委文件表明:给凯风网投稿是各级中共组织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指标,投稿者可获重金奖励,每500字一文奖500元人民币),故我判断凯风网来源不可靠。
  7. 从善意推定来说,也许是我误解;但我直接感受到的是,长期来我受乌拉管理员多次不公正丶不合理的对待,因此,对于这次"一个月长期封禁",我个人表示怀疑是乌拉管理员涉及不当判断、不当使用职权,这样打击了与其持相反编辑观点的编辑,并非维基百科之福。。
  8. 敬请维基百科管理员加以调查和更正。谢谢!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编辑战事实存在。
  处理人:Jimmy Xu  ·  · 2013年5月12日 (日) 05:11 (UTC)回复

对于Marvin_2009遭封禁一个月的意见

在下 Wetrace 向乌拉管理员的建言[2],也贴到这里来,提供参考,希望乌拉管理员能再考量是否合宜:

乌拉管理员您好,

  1. 突然发现,您刚刚以“长期编辑战”为理由,对User:Marvin_2009封禁“1个月”...。在下不大明白。去看了他的“用户贡献”。
  2. 例如他最近回退的张林 (中国民运人士) ‎ 条目,处理的内容都是显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来源里面根本不存在的“原创/无来源负面内容”,是在反破坏。关于法轮功条目,则是被添加不合方针的内容,Marvin也不是为了回退而回退。至于神韵艺术团条目,对于模版的争议,他也没有坚持到底,也尊重了其他编辑。
  3. 此外,他在2月、4月都被封禁过。不知您现在以“长期编辑战”封禁的具体理由何在?其他和Marvin发生编辑战(如果那些算是编辑战)的用户(而且更长期、更频繁、更涉入争议),也都没有被封禁;更不用说是“封禁一个月”。举例:User:BlackLotux(本尊User:Edouardlicn)长期参与编辑战、滥用多重傀儡多次被举发,(请参阅[3]BlackLotux封禁记录),但JImmy于今年3月以“长期参与编辑战”(当时也确实是刚刚参与了编辑战)封禁“一星期”;滥用多重账户在3月被举报,Bencmq也不过封禁此账号“10~11天”。
  4. 最后,如果在下没记错,您个人与Marvin多次在不同立场,您本身亦为长期涉入争议的一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适度回避以避免执法中立性的争议?综上,此时,您突然长期封禁Marvin“一个月”,在下不是很理解?因此,希望您能考虑撤销此封禁,或者提供妥当的事证与理由。Wetrace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3:16 (UTC)回复
  • 也许,对于一些条目的不同看法,让您对一些不同意见用户有些成见,也或许多少累积些摩擦、误会、情绪。但是,这不正是维基百科珍贵之处。在下真的觉得,最近Marvin的编辑并非编辑战。敬请 乌拉管理员 再行思考。感谢!Wetrace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4:00 (UTC)回复

解封前的交流意见

  • (!)意见--Marvin您好,您被封禁一个月,即将于明天到期解封。
    1. 但是,在下认为,您这次被封的“导火线”是 反破坏(法轮功条目、张林条目...明显恶意原创研究、违反生者方针的 IP/疑似傀儡用户所为)。您遭封禁,但另方面涉及发起编辑战、或破坏的的IP/疑似傀儡用户却未遭任何处罚/CU查核。
    2. 从在下 Wetrace 同样被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以相同理由“长期编辑战”封禁一周的案例来看,在下依据WP:封禁方针提出了许多说明,且明确是反破坏(另方还被认为成立破坏),然而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仍未依据WP:封禁方针提出说明,因此在下Wetrace认定 该次封禁不成立。
    3. 您的例子而言,在下认为也有疑义未明,尤其,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与您之间曾发生多次冲突及争议,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应当回避,若认有封禁必要,应当更谨慎、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在下倒不是针对谁)。因此,在下认为,您这次遭封禁一个月,是有明显瑕疵。
    4. 在下也提醒您,有些疑似傀儡账户 可能刻意挑起恶性编辑战,建议您多阅读WP:破坏WP:编辑战了解更适当、少争议的处理方式。Wetrace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16:35 (UTC)回复
处士您好,别客气,共同维护编辑的环境,是维基人的责任。可惜 Hanteng 被争议性封禁一年,迄今未获解决。Wetrac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3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友善星章
感谢你对维基长期的贡献,而黑雪姬的Blacklotux MadokaKaname近日被再被资深管理员永封,已不能在维基编辑了,感叹啊!摘Wing~用户黑雪姬曾经滥用傀儡已被证实,而且直到最近一直不改:[4],最近的两个是今年3月21日发现和被封禁的,鉴于Edouardlicn的历史记录可以说该用户没有悔改的意图,所有帐户全部被我永久封禁了-Wing 2013年5月31日。--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6:22 (UTC)回复

特此感谢

您好!特此感谢阁下于本年初提名及投票予本人,从而获得了维基编辑奖,为了避嫌,于半年过后才特此致谢,多谢!CVS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4:07 (UTC)回复


  监管会的邀请函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arvin 2009/存档2,您好!

 
维基娘

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简称SAC),   可解作监管会。名称灵感来自香港的监警会。我们的职责是监察管理员、回退员和巡查员的行为有否违规和覆检管理员的决定。


我们希望您也能够参与到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中来,为维基百科与监管会的发展都贡献出一份力来!(若有打扰,敬希见谅!)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Wetrac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7 (UTC)回复

引述“监管会有加入的限制,仅仅是:为监管会散发一次邀请函,如已完成散发任务,请在下方申请区申请成为监管会成员。” 在下接获邀请,也申请加入了,很高兴 有更多朋友关注 维基的自由编辑环境。

条目模版添加之讨论

好久没遇到了,注意到您这两天参与编辑小鬼头上的女人,另位编辑有不同意见;在下已留言表示看法。提供参考。祝好。Wetrace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00:47 (UTC)回复

(!)意见
  1. 关于User:Jsjsjs111110/28添加了中立性模版
    1. 敬请User:Jsjsjs1111依据中立性模版规范,在留言页写下 具体的说明,以便改善条目。
    2. 此条目之来源多条,且几乎皆为第三方可靠来源,报导内容亦可相互佐证。若User:Jsjsjs1111认为条目所述不符User:Jsjsjs1111个人所持的立场与认知,应当依据维基方针,添加第三方可靠来源来陈述。
    3. 前面User:Jsjsjs1111质疑“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子标题,但“迫害”一词广泛被用于国家人权报告、联合国报告。若User:Jsjsjs1111不认同,建议可提供第三方来源讨论。这一段的内容陈述,主要来源为第三方之香港开放杂志、辅助来源是大纪元,内容可对照主要来源。
  2. 关于User:Jsjsjs111110/23添加了“很少链接”(Template:Orphan)模版
    1. 此条目,原先就有归入多个分类,没有“很少链接”的问题。不知User:Jsjsjs1111添加模版之原用意?尚请留言指名,以便其他用户具体改善。
  3. 在下同时也在User:Jsjsjs1111User:Marvin_2009个人讨论页,将以上内容留言,邀请User:Jsjsjs1111补充说明。Wetrace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00: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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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星章
感谢对维基的自由作出贡献! 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2月26日 (四) 04:5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友善星章
同乐同乐,新年进步。 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6日 (四) 05:33 (UTC)回复

re:对于涉及的相关议题

阁下您好。在“凯风网”条目内使用其文章来源并不违反规定,引用新华网等连结祇是为了佐证文章所讲凯风网的内容会提供给中共的官方媒体,侧面亦可说明其立场、背景或许有问题,而后方也已补充说明这些报道未得到真实性核实。如果这些连结用于其他条目,则不能直接使用,必须附有第三方可供核实的可靠来源。如果仍然有疑问,欢迎至互助客栈咨询其他编者的意见。--瓜皮仔Canton 2014年1月6日 (一) 12:45 (UTC)回复

在下不是这个意思

在下的意思是,阁下所删除的一节是对中共自身的描述,所以使用第一手来源当时可行的。 --LesleyLai留言2014年4月18日 (五) 00:55 (UTC)回复

该句的所描述的是中共对其的评价,已经有所归属。在下觉得您可以在这句后面添加一些您觉得合理的内容,而非删去--LesleyLai留言2014年4月18日 (五) 01:14 (UTC)回复

通知

您好, 您最近参与的编辑的条目天安门自焚事件出现争议, 目前因此被全保护2日直至2014年5月3日07时29分. 在此期间, 请利用讨论页充分沟通. 如果争议双方均认为问题已经解决, 请前往WP:PT申请解除保护. 目前因为编辑战的原因, 被标记高亮的两个历史版本和中间的版本均已被回退, 以防有失公正, 还请谅解. 当保护解除, 您将可以恢复您在这段期间内被回退的贡献. 收到本通知的用户有:Skyfiler, Marvin 2009Imsupernewstar. Bluedeck 2014年5月1日 (四) 08:13 (UTC)回复


人身攻击警告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贡献,不过有鉴于您在条目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中的行为,我们仍然要提醒您,请不要人身攻击。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而不是编辑者。请阅读欢迎页面来获得更多信息。谢谢!Skyfiler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02:01 (UTC)回复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贡献,不过有鉴于您在条目Talk:法轮功中的行为,我们仍然要提醒您,请不要人身攻击。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而不是编辑者。请阅读欢迎页面来获得更多信息。谢谢!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贡献,不过有鉴于您在条目Talk: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行为,我们仍然要提醒您,请不要人身攻击。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而不是编辑者。请阅读欢迎页面来获得更多信息。谢谢! Skyfiler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02:06 (UTC)回复

关于”此来源确在主题的范围之内,无来源证明在之外“的解释

你对主题的范围如何定义?也就是说,如何判定一个主题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看起来你认为这个范围是由可靠来源决定的,那么主题不同造成的主题范围也不同,或者主题相同但是意义不同(我们这里用消歧义处理)的时候,你根据什么标准来决定在考虑主题范围的时候采用哪些来源?Skyfiler留言2014年5月12日 (一) 01:57 (UTC)回复

所以你对内容相关性的判读,是基于反对活摘这个观点而间接建立相关性?问题是生者传记方针要求来源内容必须仅(注意这里的排他性)和主角有关,和其他的主题更有关的内容,并不满足生者传记要求。Skyfiler留言2014年5月12日 (一) 02:57 (UTC)回复

2014年5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阁下最近或许无意中移除了维基百科的条目内容。当阁下认为需要移除条目内容时,请妥善利用编辑摘要说明理由。而当阁下移除一些或会引起争议的内容前,请先至条目讨论页开展讨论。目前被阁下移去之内容已经恢复,请于继续编辑前参看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如阁下仍需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祝好!--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2:00 (UTC)回复

我几年前就已经教育过你,不能自己判断虚假来源。何况你根本没读懂什么叫第一手来源。--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2:01 (UTC)回复

“学界”言论不代表维基百科态度,不是“学界”说不能用中共言论就不能用。Penny的来源我的确删了一个,不过没有完全删除,而且删除的原因是赘述,不是说他的作品不能做参考。--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2:26 (UTC)回复
我用参考,但是没有“代替了澳洲学者的表述”。如果你真有其他媒体报道或学术材料认为是真搞错,我很欢迎,但李洪志自己著作则成了真的第一手材料,绝对不行。--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2:52 (UTC)回复
你有参考文献就写上吧。但是英文版我不能作为依据,其中未尝没有瑕疵,不能一概效仿。我只用了一个中央电视台的参考,请你不要说我是“多用”,不然我会质疑你的动机。--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00 (UTC)回复
我让你添加,没让你拿掉参考文献。而且你的动机真的不纯,处处称“李先生”。--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5:20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表示对条目人物礼仪的地方,先生不能随便用,你是真不知道吗?这次罢了,如果再看到你依个人好恶决定参考文献来源的行为,请你自行承担后果。--Zhxy 519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3:09 (UTC)回复

这是基本,不懂或不想懂,你就不能继续编辑。--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13:45 (UTC)回复

哈,共识?我可没少看到引用《大纪元时报》的条目,这算不算破坏“共识”?不说我不承认有这种共识,就算有,也不能凌驾于已有方针之上。不过我既然讲求真中立,除了太离谱的算卦诅咒中共灭亡的文章外,我倒是很容许之。--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3:16 (UTC)回复
你凭什么相信学术研究就完全没有中共或法轮功的赞助,一定是中立的呢?这年头商业赞助的学术研究比比皆是,你是真不知道吗?你那么关心法轮功人士游行,不可能没看过《大纪元时报》,那么里边动辄搞出来的神谶你没看过,可真是邪门了,我也只能认为你不诚实而没资格写维基百科了。--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回复
哦,帮我一把?这么说你是想传教了?维基百科的确不管你信什么教,但坚持中立观点就不能容许你传播教义。不会用繁体字不要装,打错字是要被笑话的。而且我真的围绕你的“中立学术”提出质疑之后,你反而不会回应了不是吗,哦呵呵呵呵呵。--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00 (UTC)回复
所以,纵然CCTV和大纪元时报彼此都充满问题,按你的逻辑不该认为它们就任何报道都是扯谎啊。认为他们任何报道都是扯谎就是凭空猜测。--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09 (UTC)回复
哈,原来你从来说过大纪元文章不会有问题呀,绝对可靠。--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16 (UTC)回复
很好,错字难免,我也不纠结。我之所以把大纪元时报拿出来,就是要告诉你,纵然你口口声声“彼此都不应该引用”,我却很宽容。而且现实就是法轮功的条目也没少用大纪元时报,也没见你都去拿下来。纵然是凭空猜测,但善意推定本来就不针对来源,做学术本来就是这样。--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26 (UTC)回复
我如看到,有时间有余力的情况下,并且有其他可靠来源可使用,是会考虑更换DJY等FLG相关来源的。但并没有谁把FLG条目指定交我负责吧?阁下或者任何人都可去做这些事的。CCTV可不限于凭空猜测,是有意在妖魔化FLG。故在FLG主题上,应归属于不可靠来源,许多学者如此说,英文维基的许多编写者也是如此说的。问题在于阁下可能在思维的深层次中不经意间留恋于中共党文化,故总想保留喉舌不可靠来源。恕我直言。小莲庄处士 2014年6月20日 (五) 13:35 (UTC)回复
啊,既然没交你负责,那一有CCTV你怎么就负责了呢?负责就得全包,不然你岂不是也“留恋于反中共党文化”--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44 (UTC)回复
ZXY此说又不讲理了。我近来看到你添加的CCTV一处,认为宜引用中立可靠来源为宜。并不存在你所说的一有CCTV就负责。小莲庄处士 2014年6月21日 (六) 04:16 (UTC)回复
如你把读者来信都差点当成可靠来源,还能说懂得什么叫可靠来源吗?--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09:38 (UTC)回复

您好

建议使用{{editprotected}}在Talk:凯风网提出编辑建议。--Gakmo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8:00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文明星章
感谢阁下对维基编辑的长期贡献,与懒人包条目之认同。 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3:34 (UTC)回复

苏荣条目

你在苏荣条目并没有列出[5]来源,脚注还是和内容无关[6]。另外此来源是论坛上发表文章,为不可靠来源,即使加入也违反生者传记方针。除非阁下能提供更加可信、正式的来源,我将依据维基百科:可靠来源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予以回退。--Cuyfrg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8:49 (UTC)回复

京ICP备1301776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10151号只是网站备案而已,中国大陆任何合法的网站都有,但它并不具备新闻服务资质(相反的你可以参考新浪网首页最下端,它是有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的[7],搜狐的[8],网易的[9]),故而在上面发表文章不具备新闻性质,你可以注意在此篇文章标题下文章作者:北漂族 ,亦不是从有资质的新闻类网站转载。这类网站属于论坛、博客、评论性质,你给出的[10]来源也是如此,无法查证其出自任何有资质的媒体,自然算不得可靠来源。

关于新闻来源的是否可靠,可参照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新闻来源通常包含事实内容和社论。来自历史悠久的新闻社的新闻报道通常可以被用来作为事实性声明的来源,但是注意即使最有声誉的新闻社也有勘误专栏。来自新近的新闻社的新闻报道通常被认为比较不可靠。很多报纸转载大新闻社的消息,这些新闻社负责查核新闻的真实性。在列明来源的时候,应该在注明报纸的名字的同时,也注明新闻社的名字。社论、分析、评论员文章、通稿、有偿广告和读者来函,无论是被编辑部编辑还是外部的作者编写,都只能作为作者的主张的来源,而不能作为事实的可靠来源。

牵涉到生者的重大批评和赞美内容,要注意执行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无法确定其可靠来源的内容应快速删除。--Cuyfrg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13:43 (UTC)回复

您遭封禁3个月?在下认为恐已形同“言论审查”,建议您提出异议

您好,不知您是否注意到,您被以“散发广告或宣传”为理由封禁三个月(您遭书生封禁3个月的纪录)。在下看到此个案,非常惊讶,认为此封禁的效果,已形同言论审查,且封近期长达3个月!?建议您考虑提出异议。在下看到的疑点如下:

  1. 相比之下,部分大陆账号 在进行“中共观点”的宣扬、压制不同于中共的观点,那才是宣传/渗透吧?港台用户、部分安静的中国大陆用户,应该很有感受。
  2. Skyfiler对您的指控也与事实有差距。
  3. 在对中共敏感的人权议题条目中,多的是 大陆用户 使用争议来源(被认为与中共关系密切的凯风网)的极负面消息,Marvin_2009过去常进行修正---是符合维基方针的编辑。至于Marvin_2009添加的正面/解释性消息,是使用第三方中立可靠来源,何以有宣传的问题?
  4. 在您们的讨论过程中,Zhxy 519Marvin_2009的语气,是否有“人身攻击”之嫌?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1:43 (UTC)回复
(:)回应--别客气,应该的。维护维基社群的自由环境。之前忙了一段时间,回来时发现 社群上发生了疑似不合理封禁,让社群许多人非常关心,可惜在下未能赶上发声。倒是您也特别留意,在下看来,有些用户很针对您。Wetrace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13:02 (UTC)回复
(:)回应--谢谢,您客气了。在下只是做该做的,这些中共眼中敏感的条目,很容易被各种方式破坏;当然也有些用户是基于不同的认识,毕竟接收到的媒体资讯不同。也谢谢您对维基百科的长期贡献,祝好。Wetrace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12:31 (UTC)回复

2014年7月

  请勿添加未有参考资料且带争议性的传记内容至条目及其他页面(如阁下于徐才厚的编辑),盖此等内容有违生者传记方针,亦会被视作诽谤。倘阁下再续为之,阁下将遭封禁。-- 上海滩悍将复活  守望者再现  2014年7月1日 (二) 15:17 (UTC)回复

警告

WP:BIAS,不得在描述中国政府等问题上擅自称为中共。这是对阁下的唯一一次警告。--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3:50 (UTC)回复

谁都看得出来放了多少那三个主任610办公室之前之后的消息,这东西想看去他们自己条目够了,不要凑字数。--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4:43 (UTC)回复

re

zhxy的编辑是基于你自己编辑的语句修正,已经对你带有误导性的违反中立行为作出警告,移除离题和不中立部分无问题。你举报不代表你就正确。--瓜皮仔Canton 2014年7月3日 (四) 04:27 (UTC)回复

  请勿于维基百科条目内加入评论或阁下自己的分析(如阁下于徐才厚的编辑),盖此举有违维基百科中立观点方针,亦破坏了一部百科全书当有之正式语调。敬请合作--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4:47 (UTC)回复

请不要偷懒

你要编辑新段落,请你根据来源添加详细内容,而不是直接复制,我之前的编辑。--Humorvery留言2014年8月2日 (六) 03:17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文明星章
周的条目,对于法轮功的内容是否独立段落比较好?毕竟它只是占据周的工作中不算大的一块,比起上访处理。 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10:46 (UTC)回复

给您的泡沫红茶!

  有些来源的内容,虽然从某种角度而言可能具有倾向性,但从维基方针而言,属于可靠来源,请以后注意不要直接删除,遇到这种情况,改写或者添加平衡内容或许是比较好的选择,祝编安! 维基纠错员留言2014年9月23日 (二) 08:48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你好!本人最近对大韩民国一文做了大幅度的提升并提名参与维基百科:优良条目评选,如果阁下有空,不知是否可以投票支持下?谢谢!螺钉留言2014年10月22日 (三) 13:16 (UTC)回复

2014年12月

  您似乎在九评共产党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 9shi (个别事件) 2014年12月6日 (六) 03:38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反破坏星章
感谢阁下对于破坏编辑的关注。 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日 (四) 07:00 (UTC)回复

2015年1月

  您似乎在九评共产党‎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7日 (六) 02:02 (UTC)回复

Re:收到留言

我长期观察这一连串的编辑战已许久,大致上可以大概的情况,试问阁下是认为那些内容是违反什么方针或指引呢?这样好跟管理员汇报,或者您可以到[11]。--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7日 (六) 06:38 (UTC)回复

期限被调短了,估计很快又要引发编辑战了。辛苦阁下了,关于对方所说维基百科不是言论审查的地方,不知是哪里出来的?参考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可能对阁下有帮助。最后建议阁下到互助客栈发起讨论,请求评议,祝编安! -- 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8日 (日) 16:19 (UTC)回复

Re:关于九评共产党条目的保护

您好,感谢留言。保护条目是暂时的,在下已将保护时限缩减为一星期。希望各方能够展开讨论努力解决争议,避免编辑战。--Wcam留言2015年1月18日 (日) 14:41 (UTC)回复


您好

您在条目讨论页的留言,遗漏署明了,建议方便时补上。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 2015年2月24日 (二) 04:32 (UTC)

您好,您在法轮功条目移除4000多字元,是基本的介绍内容,在下以为不应该删除。会添加回去。若您有意见,请再留言指教。谢谢,新年快乐!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01:40 (UTC)

2015年2月

請勿再使用毀損性、不當或難以理解的格式編寫條目法轮功,及確切遵行格式手冊,否則閣下將會遭受封禁。[1]--—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視獨立列表問題 2015年2月24日 (二) 17:19 (UTC)

@Wetrace:1.把修改后的源代码跟呈现全部看完。熟悉格式的人看几行就知道哪边造成错误了。2.Template:BreakChar,“本模板在主命名空间(条目)中无效”,替换源代码纯粹只造成了错误,没有任何效益。—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25日 (三) 04:37 (UTC) @RalfX:原来如此,是在下没注意到,感谢!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04:40 (UTC) Marvin您好,在下赞同使用BreakChar,那么彼此有空时再去使用正确模版吧,用错了反而造成读者的麻烦了。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04:40 (UTC) @RalfX:原来在条目中这个BreakChar命令并没有防止过滤的效果?看来是我弄错了,白费了大量时间。谢谢指正。现在我去一一更正因为我的操作造成格式混乱的地方吧。小莲庄处士 2015年2月25日 (三) 04:47 (UTC)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基于你在此的发言,我确信你是明知故犯,故我认为与故意破坏的人是没得讨论的。而且你对我的举报是你自己的事,要恢复是你的事,请别随便更改他人的操作。--B3430715留言2015年4月29日 (三) 21:00 (UTC)回复



你跟User:Wetrace还有个共同点

你跟User:Wetrace还有个共同点,就是与你们编辑战的部分人会因傀儡分身被封禁[12],台湾年轻人叫此为“业力引爆”。--Outlookxp留言2015年5月2日 (六) 02:1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团体合作星章
谢谢您近期在一些条目与不同意见维基人,以说理方式沟通,化解可能的编辑战。另外顺便谢谢在皮博迪奖DYK的支持鼓励。 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15:08 (UTC)回复

中立性讨论

您好,Human Harvest纪录片的英文条目,用户Jsjsjs1111坚持添加中立性的负面模板(却未依模板规范提出具体理由),并删除可靠来源描述,在下删除后,对方又持续加上,您的看法如何?[13]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07:00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十三次动员令

  第十三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三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arvin 2009/存档2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三次动员令会于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间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积极参与动员活动。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三次动员令,让您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报名参与本次动员令(报名处现已开放)。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动员令及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小动员令主题有:地球科学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欧洲历史地理以及多于15种外语版本的条目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推广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2015年9月

  您似乎在“江泽民”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广雅 范 2015年9月15日 (二) 10:31 (UTC)回复

有关对法轮功的迫害的改名问题

您好,本人现正申请将对法轮功的迫害易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法轮功的处理,现邀请阁下提出意见,不吝赐教。--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贡献 2015年10月1日 (四) 17:5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刚注意到我被封锁了,看来范管理员阁下有所误会。我并没有参与编辑战,更没有在24小时内回退过四回,范管理员有可能误会我在24小时内有四回回退。其中一回 [实际上是把我自己前一回误加入的分类删除了(对方的编辑中也是删除该分类的,我当时感到能赞同对方对此分类应删除的观点,故修改了自己之前的编辑,这并非是在回退对方的操作)]。对于User:追迹未来在没有理由和来源情况下加入有争议内容,其一开始即是受到[其他编辑的阻止](维基巡查员User:Antigng),其后User:追迹未来即是一直盲目回退,没有给出过任何理由。我作为维基Wikipedia: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当时是在是衷心希望阻止User:追迹未来对该条目的破坏性编辑,我并没有参与编辑战的意图。当时我也曾在这位用户的讨论页上留言试图与其讨论。个人认为我不应被封锁,更不应受到长达约6个月的封锁。WP:EWIS谈到“回退破坏不是编辑战”,“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进行善意推定的用户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今天User:追迹未来无理由且不听维基巡查员User:Antigng先生的劝阻,一再在条目中添加“犯罪组织”、“邪教组织”等攻击性语言,可看作是明显的破坏。望管理员明察。 --小莲庄处士 2015年11月1日 (日) 05:44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已确认有留言编辑。
  处理人:广雅 范 2015年11月1日 (日) 08:08 (UTC)回复

FLG条目

Marvin您好,建议可以参考FLG条目英文版,相对精简但还算完整,比重也合理,是优良条目。来对中文版条目进行整理。您意下如何?因为在下一人可能做不来。Wetrace参与WP:人权专题 响应胡佳倡议为中国人权捍卫者建立维基条目 2015年12月29日 (二) 02:19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十四次动员令

  第十四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四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arvin 2009/存档2您好: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第十四次动员令将在2016年7月2日至9月4日期间举行,目的为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现诚邀阁下参与,共襄盛举。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四次动员令主页,您也可以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参加动员令前,请先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用户可在即日起报名)。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三类。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中动员令的主题包括多于15种外语版本的条目南营国家女性人物,而小动员令的主题则包括环境学理、文物遗产经济学理。

希望各位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能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查询联系),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邀请您的维基人是: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30日 (四) 08:45 (UTC)回复

Re: 徐沛DYK

反对票太多,需要人工确认。--Jimmy Xu 2016年7月24日 (日) 04:28 (UTC)回复

Re: 徐沛DYK

好像这个条目被其他人处理过了,现在不用管了吧。Liangent留言 2016年7月27日 (三) 04:33 (UTC)回复

取消了好久了吧。。。Liangent留言 2016年7月29日 (五) 03:51 (UTC)回复

徐沛

Hi,我没有反对过加入法轮功相关内容,我也没有删除这个段落。只是觉得这类内容可以被精简,只要说明事实就好,不用加上额外的修饰内容,以免被认为有宣传的意图,造成不必要纷争。--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8日 (四) 15:04 (UTC)回复

Re. 我个人没问题,帮忙加上一句“受法轮功教义影响”,文句上比较顺。--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9日 (五) 02:54 (UTC)回复

Re: File:Logo of aboluowang.gif

等有条目了再上传,不用占坑。--Jimmy Xu 2016年8月20日 (六) 13:47 (UTC)回复

阿波罗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阿波罗网”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
--#ForeverLove 我想给你个拥抱,像以前一样可以吗 HAppy 90th Birthday! 2016年8月20日 (六) 17:28 (UTC)回复

已删除模板并撤回提删。请使用四个半角波浪线~~~~以显示有带有时间的签名。祝编安。#ForeverLove 我想给你个拥抱,像以前一样可以吗 HAppy 90th Birthday! 2016年8月20日 (六) 17:47 (UTC)回复

第十四次动员令尚未完成动员令通知

 
维基娘,第十四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Marvin 2009您好:

感谢您报名参与第十四次动员令,一个提升维基百科条目素质与数量的计划。

第十四次动员令即将于9月4日结束,但您目前尚未达到完成要求。欲完成动员令,您需要在9月4日或之前完成2条“达标条目”或1条“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特色列表”(请到您的个人贡献页面提报相关贡献,主持人将进行确认)。如果达到要求,即视为完成本次动员令;9月4日仍未完成者,则视为未完成动员令。

再次感谢您报名参与此次动员令,如有任何意见或问题,请至动员令的讨论页提出,谢谢! 此讯息是经由大量讯息发送功能发送给您。

我明明是反破坏

用户页言论自由,除了侵权、针对某用户攻击外,可以陈述自己的立场,比如这几个用户框就有强烈攻击性:

GFW这个用户非常憎恨防火长城
取缔
国冥党
这位用户希望中国国民党解散
No
PRC
这个用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非法政权!
2012
umbrella
这个用户自称系参加称为创世界纪录,撑一二普选撑伞活动以支持2012年双普选的7,000人其中一个,你信吗?
 这个用户是港英余孽
 这个用户认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动政权必须得到彻底颠覆,且必须肃清其一切流毒。
  • 所以我的那个编辑只是为了在用户也阐释立场。@Marvin2009
你所帖的这些用户框并涉及攻击一个信仰是邪教,维基的不要人身攻击方针明确提到了宗教,故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那些用户看来不违反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但你是违反反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9月21日 (三) 02:54 (UTC)回复

“法轮功不是‘邪教’”

我知道“邪教”一词应当慎用,更何况法轮功并没有被官方认定为邪教。这种表述只是暂时在矛盾中取一个折衷而已。不过,既然法轮功可以是邪教,那么伊斯兰教等等也可以是邪教,一旦开这个口子,确实就不合适了。“邪教”一词,对于中国大陆的人来说能接受,但是对于港澳台和海外的人来说,应该还是很冒犯。我认为,最好的办法,不管它是不是邪教(例如全能神奥姆真理教),不要提这个词语。--维基捣蛋鬼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04:41 (UTC)回复

谢谢您的留言,您可看看法轮功英文条目中列举的国际学术界主流观点,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邪教。您说得对,中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和中国政府从未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政府认定了中国境内共有14种邪教,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只有热衷于反法轮功的江泽民及610办公室操纵媒体宣传,媒体宣传并不等于政府认定。小莲庄处士 2016年9月22日 (四) 04:49 (UTC)回复
看来以后我也会被贴个“轮子”的标签。话说回来,我管那么多闲事干嘛。--维基捣蛋鬼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04:56 (UTC)回复


有可能呀,那伙人动不动就给人帖标签,尽管这种做法有违维基方针,有人身攻击的意味。但胡乱攻击人迟早会受惩罚的,您看看国内的政法委周永康、610办公室李东生等老虎,不都是如此吗?您明辨是非,在自己了解清楚党媒所宣传的一个谎言,这是了不起的!顺便提一下,既然您已经了解不是邪教,为避免读者误会,我在小标题中加了一个不字,望您不必介意。小莲庄处士 2016年9月22日 (四) 05:06 (UTC)回复

恭喜您完成第十四次动员令!

 
维基娘,第十四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arvin 2009您好:

感谢您报名参与第十四次动员令!根据您的贡献,您已经成功达到了完成本次动员令的的“最低要求”,因此您已成功完成本次动员令!恭喜!

根据动员令报名时您所申报的完成动员令次数,请在您的用户页加入以下模板: {{User 動員令|1}} (您可以直接复制此行到您的用户页适当位置,并保存页面)

再次感谢您报名参与本次动员令,希望下一次动员令您能继续参与。如有任何意见或问题,请至动员令的讨论页提出。


@Marvin2009虽然中国14个邪教组织名单中没有FLG,但是,比如说我习惯只把诈骗电话列入黑名单,已经发现了14个诈骗电话并且列入了,也不意味着其他就不是诈骗电话,所以FLG不能判定不是邪教(也不能说是)。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4:31 (UTC)回复

2016年9月

  请停止您的行为。如果您继续删除或编辑他人在讨论页的意见或投票,您的编辑将被视为破坏,并被封禁而无法继续编辑维基百科。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29日 (四) 12:06 (UTC)回复

re:

考虑到条目编辑战的历史,不觉得这有必要。如您觉得确有必要,可以到WP:RFPP提出。--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26日 (三) 15:00 (UTC)回复

有关被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列表

您好。我留意到了您似乎与其他用户就被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列表中的编辑有不同的意见。请您不要继续回退,而是使用讨论页与其他用户进行讨论。一些用户已经在诸如Talk:被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列表#.E5.85.B3.E4.BA.8E.E6.B3.95.E8.BD.AE.E5.8A.9F等的讨论中给出了解释。望您留意。--Techyan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13: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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