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Sth60/试验:香港公营房屋楼宇设计类型 - 30层大十字型
30层大十字型(英语:30-storey Cruciform[1]),又称大十字型/大十字型大厦,早期称为十字型/十字型大厦[注 1],是香港公营房屋其中一款住宅建筑设计,由工务司署规划、设计及发展。
历史与概述
原本属于政府廉租屋标准,因为两个仅有采用大十字型的屋邨在规划及兴建期间、已经改组为房屋委员会,便成为房委会的标准大厦。不过大十字型实际上是以新型政府廉租屋大厦作为蓝本,包括单位布局、阔度和升降机大堂设计等。
外形独特有趣,但是大十字型占地甚广、没有和谐一型等其他十字形大厦般具组织严密的特性,使房屋项目规划变得困难,故此房委会在1980年代至往后的房屋项目再没有采用。
大十字型(原政府廉租屋邨标准)设计(此等设计原先为后期政府廉租屋项目独有设计),大十字型(原政府廉租屋邨标准)楼宇特色是地下大堂为双层式设计,每层大堂阔落,29层高每层设4翼每翼12个单位,每层共48个单位,下阔上窄的大厦设计为提供更多不同大小的单位,以适合编配不同人数的家庭。其后观塘区顺安邨的安颂楼和安逸楼也采用相同图则下阔上窄的大十字型(原政府廉租屋邨标准)楼宇;此设计目的是使低层住户有较多采光面积,因为低层单位的进深较高层单位为深。
外型下阔上窄,每座为30层高,每层有48个单位,单位面积随楼层高度递减,低层采光面积较大。每层电梯大堂设有8部电梯、而且极为阔落,甚至有街坊或住户笑言几乎可以 "跑步或者踢十二码足球"。
大十字型为政府廉租屋邨首款呈十字形的大厦设计,有别于当时传统的长条状大厦设计(长型大厦);原本是属于政府廉租屋邨的标准设计(而且为后期政府廉租屋项目独有设计),与旧长型大厦(第七型徙置大厦)一并采用。后来房委会成立便当作 "一般甲类屋邨" 管理。
每座大十字型大厦的面积为80米乘80米[2]。本楼宇设计的特色是地下大堂为双层式设计;而每层住宅部分的大堂阔落[3],并分为两边、每边约20米乘7米[2],而且大堂亦设有两条开放式楼梯、电表及水表房等设备。住宅部分有29层高,每层设有4翼、每翼12个单位,总括来说每层共有48个伙单位[1][2]。而另一项特色为下阔上窄的大厦设计,以提供更多面积款式的单位,适合编配予不同人数范围的家庭;这种设计目的是让低层住户拥有更充裕的采光,因为低层单位的进深较高层单位为深。
由于每层有48个单位,故此每层设有8部升降机、并置于大厦中央,但首先分为 "高低层" 两组、而 "高层" 部分再分为 "单数及双数" 楼层,换言之各楼层各自有两部升降机服务[2]。每层设有两个垃圾房,但只是设在A翼及D翼[2]。除了位于大堂的两条开放式楼梯外,每层每翼亦设有一条封闭式楼梯、合共4条。
即使相比长形大厦、可更好地节省兼运用土地。可是大十字型亦有自身缺点,因为楼宇占地面积较其他型号大,亦缺乏和谐一型、新十字型等十字形大厦结构组织严密的特性,对于屋邨规划而言是缺乏弹性及效果不佳,所以在往后房屋项目当中,房屋署建筑师再没有再采用大十字型楼宇设计,亦于1980年代及往后停止采用。至今,顺安邨为全港最后一个采用大十字型大厦设计的屋邨。
楼宇类型 | 英语名称 | 外形属性(鸟瞰外形) | 设计时期 | 脱稿或发表时间 | 首批楼宇竣工(时间) | 最后一批楼宇竣工(时间) | 首批楼宇拆卸(时间) | 最后一批楼宇拆卸(时间) | 著名例子 | 相片 | 图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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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层大十字型 | 30-storey Cruciform | 十字形 | 1970年代 | 大兴邨(1977年) | 顺安邨(1980年) | 大兴邨、顺安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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