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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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场

首先,就攥写角度来说,硬把他塞在最开头的简介、简介、参与社会运动部分,很像硬塞。 废死并非陈主要或最著名的主张之一,而条目中并没有陈为廷对于时事评论的段落,如果要提对时事的评论,也并非只有此项可写,若想加入,或许罗列陈对其他时事评论,做为本条目的一个部分比较适当吧 这样去猜测别人的攥写动机不好,但是真的不要因为立场不同而有目的去破坏条目的品质啦,爱护维基,拜托拜托啦 Overexposed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6:37 (UTC)回复

不应以陈为廷 这个名字作为维基百科的条目。

此为单一事件,不应使用以陈为廷 这个名字作为维基百科的条目。

应改为"清大学生陈为廷批斗教育部长的事件"。
“wsdfrew 2012年12月7日 (五) 02:02 (UTC)”

他现在不只反媒体巨兽事件的要角,还有华隆罢工案,现在也有媒体专访他,未必不能以个人角度写成条目。Supaplex留言2012年12月7日 (五) 16:15 (UTC)回复

还是把立院备询事件变成一个主条目,这里加上"小作品"模板? Overexposed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6:39 (UTC)回复

维基百科人物收录准则:在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人物。 陈为廷符合此标准。 陈为廷曾以来宾的身份上过《有话好说》、《永康头壳秀》等电视谈话节目, 《壹周刊》、《新新闻》、《看》等杂志也都专访过他。Onlylove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8:13 (UTC)回复

立院质询内容越来越多了,好像可以独立开条目了Overexposed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3:10 (UTC)回复

(!)意见:已有编辑将备询事件独立自成条目,此人亦具可被建立条目之非单一事件关注度。--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4:43 (UTC)回复

明明这个讨论不过一年半前,现在回头看,真是充满这历史浪淘感啊,没想到又发生了这么多事 Overexposed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6:54 (UTC)回复

在立法院质询教育部长遭到社会大众严重批评,该事件从师生伦理演变为蓝绿对立

此说法来源为何?教育部长与陈不为师生关系。若为严重批评,社会舆论内就不会出现正反两种,甚至有人是对陈大为赞赏,这番说法会造成矛盾。 以及稍早看到"因辱骂教育部长,受民进党重点栽培"的说法来源为何? 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陈为廷,但这里是维基百科,请补注出令人信服的来源,自重。 另附上维基百科生者传记写作指南 210.61.134.145留言2012年12月10日 (一) 04:05 (UTC)回复

条目可能过于冗长

如以维基百科:生者传记的模式去看这篇条目,说实在单一事件的段落被塞入太多报导了。个人建议可以从“社会各界及舆论反应”稍作挑选除去部分内容以精简篇幅--张雨星(留言给我) 2012年12月10日 (一) 08:18 (UTC)回复

民进党蔡英文杨长镇苗栗联合竞选总部青年后援会会长

参照过去纪录多有删除此身份的迹象。因此特别提出来成为一个讨论条目。例如抢攻年轻选票 杨长镇招募青年志工,自由时报,2011/11/19。已经提及其民进党蔡英文杨长镇苗栗联合竞选总部青年后援会会长的身份。欲删除者请说明理由。Shuomingshu留言2013年6月29日 (六) 00:37 (UTC)回复

  • (!)意见,蔡英文“宜兰竞选总部”青年军,这个是网络谣言,应删除。

民进党蔡英文杨长镇苗栗联合竞选总部“青年后援会会长”,无直接证据,存疑。

2011-2012于民进党蔡英文杨长镇苗栗联合竞选总部“工作”,此为事实,应保留。依据为陈为廷本人脸书记载:[YouTube ID: hToR-h7IfJQ 时间:1m30s 陈维廷脸书截图]

2012 粗体文字 离开国立清华大学学生议会的工作

“离开蔡英文杨长镇苗栗联合竞选总部的工作”

2011

“开始在蔡英文杨长镇苗栗联合竞选总部的工作”

离开小二生王志丞的专业伴读郎的工作

开始在国立清华大学学生议会的工作

开始在小二生王志丞的专业伴读郎的工作 --Allen Li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1:03 (UTC)回复

  • (+)支持,支持保留,维基百科就是要呈现事实的地方。在自己FB坦承的工作经历都要以证据不足抹除。那实在太奇怪了。Flamerecca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8:06 (UTC)回复
  • (○)保留:1. 依照目前方针,脸书与部落格不足以作为可靠来源,如果是以脸书或网络消息为来源依据,我不支持,应删除。2. 目前条目内容,他曾在杨长镇竞选总部工作,以报纸报导作根据,此处我觉得没有问题。--Alfredo ougaowen留言
  • (○)保留:以他人脸书等作为来源依据应删除,这点我完全赞同。但由当事者自由意志记载的第一手资料(如上所示)也不能作为依据吗?还想听听您及其他编辑的意见。--Allen Li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14:06 (UTC)回复
(:)回应,所谓的可靠来源,是指“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作者本人自行发表的材料,像个人网站和自己出版的印刷品,作为唯一的来源,尤其是当有争议时”。脸书及个人部落格皆不符合此要求。--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16:17 (UTC)回复
  • (-)反对,维基百科就是要呈现“重要”事实的地方,孙中山在那么多家餐厅打工过,总不能每一家餐厅都当成重要事实记载吧? 一般会记录武昌起义的时候打工餐厅而已,更何况根据考据武昌起义时在餐厅打工这件事情也是记错了。除非能证明在餐厅打工这件事情对孙中山生平以及革命的重要性,或者证明正因为在餐厅打工所以对革命不重要,不然不足以列流水账。--Esculentum
  • (:)回应:此项事实一再被删除清洗,显然有其重要性。何不保留客观事实,由读者判断是否为流水账?(“小二生王志丞的专业伴读郎”才是流水账吧)--Allen Li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14:06 (UTC)回复
一再被删除,显示其他编辑不认为这个段落有重要性。如果坚持要写,应该要说服其他编辑。我个人意见是保持现有状况,因为已经有提供来源,不用再对这个部分再多增加什么,除非可以提出更多来源,解释为何他在哪边工作过对这个条目有很大重要性。--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16:17 (UTC)回复
  • (:)回应:搜寻Google 陈为廷 蔡英文,项目已达18万笔以上,其中许多是错误或难以查证的,例如此一新闻,陈为廷小英关系匪浅? 蔡英文:没什么印象,其中指出“外界也相当好奇,特别是当初盛传陈为廷曾经在小英手下做过事,对此蔡英文四两拨千金,蔡英文不否认陈维廷曾为他做事”。社会关注原因在于想了解发起之动机。与其让错误资讯在网络持续流传,何不将客观事实呈现?--Allen Li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00:40 (UTC)回复
  • (:)回应,维基的目标是为人类现有知识作总结,只要有中立、可查证的可靠来源,我就不会反对放进条目。所以我认为讨论的重点应该回到是不是有可靠来源。投票不能取代资料来源,如果没有来源可以支持,还是可能被当成原创研究来处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01:32 (UTC)回复

编辑请求

{{Editprotected}} 请承办的管理员回退到没有争议的版本,这个条目经过数次编辑战,已经有很多原本的内容被移除。建议还原到双方还未开始编辑战的版本(2014年12月29日 (一) 03:04,由‎Aa128050479的版本) --东东留言 2015年1月5日 (一) 14:20 (UTC)回复

未完成,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且编辑战于此前即存在。--Jimmy Xu 2015年1月6日 (二) 02:50 (UTC)回复

违反生者传记原则的部分应删除

请编者注意生者传记的原则,缺少中立性的部分应删除,或是改以中立性语句陈述,如日本媒体“封为”痴汉为廷,此段落明显缺少中立性。请注意“此类条目应以不带偏见的方式,记载可靠第二手来源中发表的和主角相关的内容,并在某些情况下记载主角本人发表的关于自身的内容。写作风格应保持中立并实事求是,避免轻描淡写和夸大其词,且不应带有琐事章节。”、“避免重复八卦闲言,在编辑前先问问你自己:来源是否可靠、内容是否被真实地表述;假使内容真实,它是否与该主角的百科全书文章相关。当可靠度低的印刷出版物作出无事实依据的怀疑时,他们通常会使用模棱两可的语句,并将之归结到匿名的来源。”。当引用的新闻媒体中的报导,是用匿名的网友、网络流传等为根据时,这些段落都应该被移除。--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1:16 (UTC)回复

阁下所提出的“痴汉为廷”可考虑予以删除连同参考来源,其他的如有要删除,可以来此讨论抑或是在更改时在编辑摘要着明,以便其他编者修改。--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2日 (一) 11:35 (UTC)回复
“当引用的新闻媒体中的报导,是用匿名的网友、网络流传等为根据时,这些段落都应该被移除”,照这种说法,太阳花学运的编辑以自由时报和苹果日报的新闻报导作为来源也应该要删除,像是什么邱毅指花为蕉就是很好的例子,马英九的条目中也不乏“网友认为”这样的报导,我是赞成应该要删除,但希望是同一标准。--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4:50 (UTC)回复
违反维基方针的部分都应该移除,如果编辑阁下在其他条目也发现这样的内容,也应该协助清理,感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5:07 (UTC)回复

对于陈为廷个人评论的部分,因为不符合生者传记原则,我认为应该移除,只保留对于事件的评论。对于性骚扰案的细节,也不应该过度描述。我先把模板挂上,希望各位编辑阁下协助清理及改写,谢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5:07 (UTC)回复

我去协助清理,结果变成编辑战,所以如果编辑阁下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条目发现这样的内容(例如:马英九因此被戏称为“马卡茸”。乡民封 太阳淇、邱意蕉、马卡茸、瞎饼桦 为“服贸F4”),麻烦请以同一标准协助清理,感谢。--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5:15 (UTC)回复
(:)回应:维护维基百科并不容易,因为并不是每个编辑都清楚维基方针,但这也是因此为何需要各位编辑共同努力的原因。希望阁下也能够与那些反对的编辑阁下沟通,让参与编辑的各位阁位都能够了解到这些基本方针而获得共识。如果有需要协助的地方,我可以去帮忙沟通,谢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6:34 (UTC)回复
我很敬佩您的理想,但我还是觉得以补充代替删除会比较好,也比较能尊重各个编辑者的编辑,至于您所谓的沟通,我觉得效果不大,往往都还是变成编辑战,再者其实现今新闻媒体中最爱以匿名网友来报导新闻的,大家都很清楚不是苹果日报就是自由时报(真要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删,势必到处都引发编辑战),我是觉得所谓的中立性其实最好的解决之道就是广纳各种媒体的报导,就像我之前在太阳花学运周边话题所做的编辑一样,以缺少中立性为由来针对部分编辑,并非最好的方法,因为维基方针也有提到解决歧见的最好方式就是彼此尊重对方的编辑,并争取共识。--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6:58 (UTC)回复
(:)回应:违反维基宗旨的内容就应该被移除掉,而不是用共识来盖住。维基生者传记原则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形成的群体共识,即使我同意你,那也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共识,不能代表全部。我曾经参加过很多条目的改写及维护,也遇过很多次编辑战,但是我认为,移除掉有问题的部分,并用中立的语气重写,才是避免编辑战的最终解决方案。特别是在编写生者传记时,编辑更是应该特别谨慎,因为可能涉及毁损名誉的部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7:06 (UTC)回复
@Louarcan在未获得共识及改善前,请不要自行移除模板。清理模板的意义在于标志问题,提醒编辑条目正存有问题,以及内容可能将有大幅更动。--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7:03 (UTC)回复

对于此段,我认为应该改写

2011年7月5日下午7时50分许,陈为廷在新竹市光复路2段101号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客运大客车前往台北市,途中见邻座之代号3326HV1000(以下称A女)熟睡,以其左手抚摸A女之左胸部得逞,嗣经A女呼救并通知其母报警,司机邹x柱旋将前揭大客车开往台北市大同区重庆北路派出所,将陈为廷交由员警处理。

这段我已经改写过,但又经其他编辑阁下还原。以下为我改写后的段落

2011年7月5日,陈为廷在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客运大客车前往台北市,以其左手抚摸同车女性之左胸部。

改写的原因为,这边引述的内容,对于条目本身并不重要,过度细节。维基内容只需要忠于事实地的陈述内容,没有必要的部分就应该省略。邻座代号、司机名称之类的东西可能来自起诉书或警方笔录,除非检方或警方公开,否则都不应该被引用;即使是经由检方公开,如果对于条目本身不具备重要性的部分,也不应该被写进来。在此重申一下我的基本诉求,我并不是主张移除掉所有负面内容,而是主张应该审慎的写作这些部分,特别是在生者传记的条目。我必须提醒编辑阁下,写作生者传记必须要谨慎严格,希望各位编辑阁下都能了解到这个基本原则:“维基百科的条目会影响到真实人物的生活,我们对此负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传记类文章必须严谨地撰写,并特别留意需要可供查证、保持中立的观点、并避免原创研究。”--Alfredo ougaowen留言

我也认为应该移除一些过于琐碎的过程,但我仍认为应该以原本用小标题的方式列举。@Louarcan,阁下是认为我的修改除了什么问题吗?怎么径行回退?我仅修饰语句,我是认为比方说上述编者提到的地方,我是修改成:

2011年7月5日下午7时50分,陈为廷在从新竹市前往台北市的客运上以左手抚摸在旁熟睡的女乘客的左胸部得逞,经该名女子呼救,司机即驶往辖区派出所,将陈为廷交由警方处理。经警方侦讯后依性骚扰防治法罪嫌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最后遭到检察官缓起诉处分,陈为廷须写悔过书道歉、缴交1万元罚锾、强制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


我是认为这样的叙述,比较像百科的叙述,而不是像媒体那样。--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3日 (二) 14:12 (UTC)回复

我哪有回退?之前被其他编辑者完全删除,还是我补回去的,我再重申一次,希望其他编辑者尽可能用补充方式来编辑,另外请对所有生者传记都同一标准,而不是基于特定立场做选择性编辑,至于毁损名誉,那马卡茸算不算毁损名誉?更何况陈为廷强制猥亵是事实,哪算毁损名誉,希望大家的中立不是只表现在这个条目,而应该一视同仁。--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3日 (二) 14:27 (UTC)回复
阁下可能不太懂“回退”的定义,参见维基百科:回退。如您在2015年1月12日 (一) 14:40‎所做的编辑亦是回退。其中包含添加网络影片连结的行为。--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3日 (二) 15:18 (UTC)回复
(~)补充:方针中提及

详尽的细节和记述应是维基新闻的工作。维基百科有的是关于具历史意义的百科全书条目。

所以应当做出适当修剪,否则现存叙述过于琐碎,并非删除内容而是精炼其文字不改其本意。--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3日 (二) 15:31 (UTC)回复

我已经完成清理工作,这次清理的部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移除非可靠来源,如脸书连结,新闻媒体引述匿名网友的报导等。
  2. 移除评论的部分,如王奕凯等人的评论,与条目本身无关,加以移除。维基应该做的是陈述事实,而不是作意见表达。
  3. 移除过度细节的部分,如性骚扰案的细节,以符合生者传记的原则。@Aa1388zz阁下曾经希望保留子标题,以利阅读,但是我想用条列式来列出两个事件,因为内容已经被精简过,用子标题可能段落太大了。此处请帮忙看过,如果阁下仍然认为应该改为子标题陈述,我也尊重阁下的看法。
  4. 将重复的部分尽可能合并。

修改后的内容,请编辑协助复查。如果认为已经没有问题,就可以将清理模板去除。@louarcan关于阁下提出在马英九条目遇到的问题,因为我没有花很多时间去看以及去了解那边发生过什么事,所以对于阁下所说标准不一致的部分,我不懂。如果阁下在那边曾与其他编辑发生过意见冲突或编辑战,希望仍然可以用生者传记原则为基础,与编辑进行沟通。感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3日 (二) 16:17 (UTC)回复

包含添加网络影片连结的行为?@東東您显然搞错了,我只有删除网络影片连结,并无添加,而且我也将未经媒体证实的传闻部分全部删除(该部分本来就不是我所添加的),至于楼上@Alfredo ougaowen所做的编辑,我只有一个感想,就是其标准只针对部分人物,我所提到的马卡茸以及其他马英九个人轶闻的部分也很多是由新闻媒体引述匿名网友所创作来报导,照您的逻辑,也应该删除,请麻烦前往删除,并且和不同立场的编辑者用生者传记原则为基础进行沟通,以显示您标准一致,所谓的生者传记原则不应该成为部分政治人物负面事实的保护伞,更不应该有些人物适用,有些人物却任由这些网络传闻去侮蔑。希望您一视同仁,感谢。--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02:27 (UTC)回复
@louarcan我进行维护的条目,主要包括两大类,一个是我创的条目,第二是我曾经大幅增修的条目。在此之外,我不会进行主动巡查维护,因为我希望把时间集中在我感兴趣以及我擅长的部分。阁下邀请我至马英九及其他人物条目参与编修,我会考虑,而且视我的时间来进行。如果阁下有兴趣的话,也可以一同投入佛教条目的增建及维护,感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03:19 (UTC)回复

@louarcan我已经陈述过我的意见之后才进行修改,请不要自行回退,而是先将你的意见陈述出来,以达成共识。根据生者传记原则中,“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新闻媒体引述匿名网友意见,都会被认为是不可靠来源,必须立即移除。维基也不是作为陈述自己意见想法的地方,不管阁下在其他条目遇到什么问题,都不是在这个条目中违反生者传记原则的理由。此外,中立观点是超越于可供查证的,请注意“可供查证是不能凌驾于中立性之上的。”、“对于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实甄选和行文表达乃至个人观点,都不能以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作为为之辩护的理由,哪怕一点点也不行。”--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04:27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我也是陈述过我的意见才进行编辑,所以请您也不要任意大幅修改,此外我已经指明马英九条目中符合你所谓不符生者传记之编辑,却未曾见您以相同原则进行编辑,由此可知您其实是选择性适用这些原则来进行编辑,再者新闻媒体引述匿名网友意见,是否为不可靠来源,纯属您主观认定,维基也不是作为您陈述自己意见想法的地方,所以请不要将自己的选择性编辑方针带入维基的编辑中,此外,所谓中立观点是超越于可供查证的,但是否非属中立,也并不是凭您个人感受就能决定--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07:16 (UTC)回复

要不,争议事件就交由我来编修吧!感觉我的版本比较折衷。--东东留言 2015年1月14日 (三) 10:37 (UTC)回复

(:)回应:我可以信任阁下的看法跟态度,唯一问题是否需要做出这么多的子分节,分节意义何在,用条列的方式是否不够清楚?“写作风格应保持中立并实事求是,避免轻描淡写和夸大其词,且不应带有琐事章节。”loarcan持续强调我编修的部分过度简略,但是并没有提出他加入的部分有什么必要性。而且我不晓得为什么louarcan阁下一直在扯马英九条目,因为在其他条目受了挫折,所以挑个条目来破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16:44 (UTC)回复
(:)回应:第一、我举马英九的条目当例子是希望一些编辑者不要基于特定政治立场,随意曲解生者传记的编辑方针,并对其他编辑者的编辑进行破坏,第二我加入的部分,全是让陈为廷退选以及与论趋向对陈为廷持负面观感的重要原因,用分节及条列式的编辑方式才能让整个编辑看来清楚有条理,Alfredo ougaowen的编写方式过于简略,无法充分说明这些丑闻对陈为廷这次退选造成的影响,也过于轻描淡写,显然是有刻意忽略这些事实的想法--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8日 (日) 01:48 (UTC)回复

人物属性与公私界限

维基人物条目虽无定式,但总不可能漫无边际。一个被写入维基的人物,其一生多则上百年的千千万万件事,自不可能样样都写、写了也毋须事事详尽。我认为这类条目应先考虑以下标准/因素:
1. 此人是否在世或非在世?
2. 此人是否为公众人物?自愿性或非自愿性?
3. 此人之身份言行是否涉及公众/公共利益?或仅属私人或社会之小部分?
4. 此人是否为政府官员或民意代表?享名器、领公帑自需受较严格之检视。
5. 此人之各项身份或言行的影响多大?某事件是否已有起诉、判刑、弹劾等国法标准?是否就该人而言有代表性或特殊性因而值得相应篇幅?

就陈为廷与相关人来说:
1. 他是在世人物,应受较多保护。
2. 他是自愿性公众人物,可受关注检视。
3. 陈为廷之与众不同在于其所参与公众事务与影响,是该接受检视。
4. 他目前仍属平民百姓,与大概有数百万现在或曾经领台湾人民纳税钱的人不同,与马英九吴敦义江宜桦萧家淇吴育昇邱毅等享高官厚禄者大有差别。
5. 陈为廷的公众角色和个人行为间之重要性的比例明显有别。

提到事件、法律效果、政治效应当不成问题。但事件细节毋需于百科中详述。论花论色论非法论暴力,孙中山蒋中正蒋经国、蒋三代、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马鹤凌李全教白鸿森颜清标、乃至1945年候跑来台湾强占民女的无数外来者或党政人物等绝对有更多龌齰情节可写,也有许多专书长文访问自述等可查证来源,但百科不会把那些私人细节详细纪录。这是百科,不是情色小说。

人说“政策错误比贪污更可怕!”相似的,性骚扰是错误的违法行为,但领民脂民膏者的错误政策更可恨、影响层面更广更深更远!某些人自该接受更多监督,请勿混淆!

-- WildCursive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08:32 (UTC)回复


@Wildcursive维基不是作为陈述自己意见想法的地方,所以请不要将自己的选择性编辑方针带入维基的编辑中,并请以一致性的方针进行编辑,而不是以选择性的方式因个人立场而对他人编辑进行大量删除与破坏,如此已违背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所阐释的精神,讨论时请以达成共识为重,并以保持开放、好客和包容的心态参与讨论。在讨论白热化的时候请保持冷静,避免编辑战和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也请记住中文维基百科现在有805,992个条目在被编辑和讨论。*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另外请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各个观点——不可将其中一些观点演译为“真理”或“最佳观点”。--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10:08 (UTC)回复

“有些维基人发现自己的维基压力增加,特别是当他们认为一项关心的事件的处理手法并不公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找到很多维基百科不一致的地方,并举例证明其他事件的处理方式与此次不同,从而得出“只许…放火,不准…点灯”的结论,并成为他们愤怒的理由。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一种通过拙劣模仿或者破坏实验证明自己观点的冲动很容易产生。”--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4日 (三) 16:46 (UTC)回复

“有些维基人发现自己的维基压力增加,特别是当他们认为一项关心的事件的处理手法并不公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找到很多维基百科不一致的地方,并举例证明其他事件的处理方式与此次不同,从而得出“只许…放火,不准…点灯”的结论,并成为他们愤怒的理由。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一种通过拙劣模仿或者破坏实验证明自己观点的冲动很容易产生。”,确实如此,所以这些维基人会故意选择性引用维基方针来进行编辑战,并且用各种理由阻止其他编辑者提出不同意见及修正,更有甚者,会基于冲动的情绪而有目的的针对这些编辑者,只因为这些编辑者和自己的立场不一致,另外如果说有些条目必须靠保护才能维持某些编辑者的立场,套句成语来形容,或许这就叫作此地无银三百两,从太阳花女王到陈为廷,处处可见到某些想刻意淡化对太阳花学运有负面影响的编辑,但还是Outlookxp说得好,“各种政治运动,本来就会有正反面,内文条目尽量中立化,好坏处留给读者评断历史价值,让读者知道两方都只是平凡人,不是神、不是圣人,让读者知道民主社会的进步本来就不是完美的”,对于某些事刻意去神化,不允许太多负面的事实出现,其实只是离真实越来越远。--louarcanlouarcan|留言2015年1月19日 (三) 17: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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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21日 (四) 13:2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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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3日 (五) 17: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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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12日 (日) 17: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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