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媒体乱象/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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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不是维基该出现的文章
“与媒体对抗运动就在2000年之八掌溪事件之后成立,以架设网站等方式来试图解决此乱象”:光是这句话听了就让人傻眼,只要逛过媒抗网站的人都能发现,那根本不是在试图解决什么媒体乱象。说穿了媒抗完全是特定政党支持者的集合社群,打着与媒体对抗的旗号,内容却充斥着独派思想的洗脑文宣,更有许多针对泛蓝不实抹黑的文章,你拿一篇维基上关于蒋介石的历史文章转贴去媒抗试试,保证会被说成是国民党造假的教科书。要说立场不客观公正,媒体偏颇的程度比起媒抗根本是小巫见大巫。在维基大肆宣扬媒抗?真是沾污了维基的格调。
220.131.139.53 2007年9月1日 (六) 11:46 (UTC)
我把标题弄中立一点
媒体乱像是竞争的关系,不是有的没有的
有关SHE捧中国LP的争议
我认为自由时报记者是根据不支持SHE的人说法,何来争议?我觉得很奇怪? —Argon007 2007年7月12日 (四) 16:44 (UTC)
在技术上,引用不会有连结失效问题的媒体比较好
这条目引用了很多新闻,但有些媒体会有连结失效的问题。
不会有连结失效问题的媒体:
- 自由时报
- 东森(?)
会有连结失效问题的媒体
- YahooTW
- 联合报
那是因为这些媒体在新闻过去很久后就把其网页删掉了,自由时报是02年的都可连结到,东森则可能要注册才有究新闻—凯萨基哆拉 2007年8月31日 (五) 08:53 (UTC)
不希望维基变成敌视媒体的场所
维基百科是一部中立的百科全书,请铭记在心,撰写条目时应该尽自己所能地将正反意见并陈,而不只是添加明显偏向其中一方的说法。另外,媒体肩负快速报导的宪法义务,因此法律要求媒体的查证义务相对而言较低,而且媒体本身并没有公权力去进行调查某人说的话是否为真,从而为呈现新闻真相(例如:某人说了某某人舔耳),媒体应该据实(某人说了某某人舔耳)来刊登,法律并未期待媒体查证多于新闻报导中所引述的发言者(查出究竟是谁舔耳),因此(以舔耳案为例),只能说报导后发现与事实重大不符,而非未查证,最终要负责的人是开记者会的人而非报导这件事的媒体。--Theodoranian|虎儿 =^-^= 02:04 2006年8月20日 (UTC)
- 同意。我认为某些事件其实并不是突显媒体的‘乱’的绝佳范例,希望大家编辑条目时能不要意气用事,将这个条目的焦点模糊了。Anav Rin 02:32 2006年8月20日 (UTC)
- 但有些部分是否该把所有的资讯完整的贴上,例如TVBS主播不伦恋?这件事情我曾试着去找相关报导,但不可避免的,每则报导中都有当事人的姓名,甚或是家属的姓名。虽然写百科或许该详实得记载所有资料,但牵涉到个人名誉的部分时,真的需要把完整的内容完全呈现吗?对这一点,我持保留的态度。hmcheng 21:55 2006年8月20日 (UTC)
- 以薛凯子案为例,我们可以在条目里只打上当事人的姓;至于参考资料,对本条目最有利的参考资料应该是媒体观察机构对事件的评论,而新闻记述不一定要全都写出(这应该是该事件另立条目时才要做的)。说到参考资料,有关王令麟的名言,我比较希望能找到他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句话的,而不仅仅是他有没有说过而已。Anav Rin 17:09 2006年8月20日 (UTC)
- 我所说的是妃鸿恋的参考来源,因为这并非公众相关事务,若引出新闻来源,势必带出当事人姓名,而当事人在事发后已透过媒体表示希望不愿意受到大众眼光的关注。这一部分方是我所考量的。至于王令麟的名言乃是他接受商业周刊时所说,但遗憾的是,在网络上已找不到原文,但我相信这个访谈可以在一般台湾的图书馆找到原文。这又突显另一个问题,在维基百科中,是否一定得有网络连结方可称得上是证据?是否每项都得有连结才可放于本文,因为如此一来,技术上这势必有其困难。Hmcheng 17:54 2006年8月20日 (UTC)
- 新闻来源应该不需要太多;“有利的评论”才是我们要的。商周的话基本上不需要“网络连结”,直接写出该期期刊与(或)段落摘要应该就差不多了。Anav Rin 18:32 2006年8月20日 (UTC)
- “舔耳案”本身是不算媒体乱象,但当真相出现后,媒体对李庆安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并没有任何严厉的指摘,批判的评论和真相发掘前的报导实不成比例,对其政治生命并无伤大雅,这样以后大家爆料,只管求得镁光灯焦点,谁管内容真假,所以这才是媒体乱象的本质。--Yyk 06:36 2006年9月8日 (UTC)
- 在前网络时代,所谓具无冕王称呼、具第四权资格的各种媒体是何等尊贵荣燿,但尊贵荣燿的光环下并不能保证其“质优能良”,况且早期一些读者的投书表达意见,还得经过其筛选及其立场的箝制,怎能畅所欲言呢!所以在现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正是解构向来“媒体独大”的一项历史性改变,因为没有事是不能评论的,没有事是不能批判的,媒体的“如椽大笔”也是要经过监督与制衡的,当然这需要有自觉的网民存在才可以。若说评判媒体便是“敌视媒体”,这种说法是否太过沉重了点呢?!?何况在整个浩瀚的维基海洋中,也才只有存在一条“批判”台湾媒体的条目,我不希望见到有台湾来的维基人,也学起中国管控维基的恶劣行为出现,希望大家互勉之。--Yyk 07:02 2006年9月8日 (UTC)
你搞错地方了吧?维基要求的是对事实的描述,而不是要成为一个批判的论坛,阁下的文字充满了许多不中立的地方,请您改进。请注意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Theodoranian|虎儿 =^-^= 10:31 2006年9月8日 (UTC)
- 请看我在“不敢动乱,倒扁免谈”的回应。--Yyk 12:20 2006年9月8日 (UTC)
- 根本是媒体先敌视、伤害台湾,台湾人才会敌视媒体。—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219.36.133(对话|贡献)于2007年4月26日(四)17:32加入。
- 我知道台湾媒体敌视、伤害台湾非常不应该,但您下次留言,请签名好吗?—爱尔思先生 2007年4月26日 (四) 09:49 (UTC)
编辑分析
总评价:写百科不是在写散文。形容词多是个人主观的看法,应谨慎使用。
- 第一段:“荒腔走板”一词是编辑者个人的主观观点,不宜使用。“希冀有朝一日....”这也是编辑者个人期望。
- 背景一段:也是过多形容词,例如“新闻自由的光鲜外表”(并不是人人都觉得这是光鲜外表吧)。与其用“各种耸动、夸大的报导”这类句子,不如确实调查媒体的用字。例如媒体用了多少个“惊见”、“惊闻”这类字眼作为新闻标题、频率如何。
- 台湾媒体争议举隅: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暂不得而知”的推论,就不用写出来。在转接词的使用上要小心,“甚至”这种用词,也容易成为主观/客观的争议。
--KJ(悄悄话) 06:47 2006年8月20日 (UTC)
不对吧!是跟“心态”有关吧!为什么会表示不以为然呢?其实这叫“护主心切”吧!有人或许会觉得我讲得实在有够暧昧难懂,再说明白点,这个“主”就是被批评的“媒体”吧!哈!--Yyk 07:17 2006年9月8日 (UTC)
我是绝对支持改善现今台湾媒体生态的,不过Yyk先生,如果你是想贡献一份心力的话,建议您在用字遣辞方面请小心斟酌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欲使大众正视乱象,欲督促媒体改善,那么立场就必须中肯客观,尽量别让他人产生为了反对而反对的印象。面对反对意见时,敌意别太重,别预设立场,这样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改善媒乱现象也没有帮助。想让大众了解媒乱的严重性,那么就要有足够中肯客观的言论去说服别人。如果掺杂太多情绪性字眼以及未加以小心求证的事项,那么跟那些乱媒又有什么分别呢?我认为在维基百科有这些条目并无不可,只是观点真的得维持平衡,这些不同的意见也能提供一种改善的方向。在要求媒体改善的同时,立场要先站稳,别沦为意气之争。
--Amber627 07:16 2006年9月10日 (UTC)
记者的白目问题
刻意制造的不实报导?
有一些报导是刻意制造的不实报导,例如脚尾饭事件;但是其他的真的是刻意制造的不实报导吗?在我看来,有一些报导并非空穴来风,而有一些则是查证有疏忽,有一些则是根本莫名其妙被列在当中!新228事件是记者刻意捏造的吗?东森新闻台换照风波是刻意捏造吗?捷运强吻男上吊是记者刻意捏造的吗?赵建铭卖钻戒案是刻意捏造的吗?--Theodoranian|虎儿 =^-^= 16:02 2006年8月24日 (UTC)
我也觉得这边有些争议,所以暂时没去动那部分。建议改成“有杜撰之嫌的报导”,或合并到“报导后与事实重大不符”,或将未确实证明是杜撰的事件去除(这样可能得先决定“怎么样才叫证实杜撰的事件”吧)。依我个人而言,能留下的大概只有潘美辰、同志片盗用、女法官劫囚、总统大选灌票、脚尾饭而已吧Anav Rin 19:19 2006年8月24日 (UTC)
- 尤其像是东森新闻台的那个外电报导一案,竟然把一篇blog上的文章(blog主也不敢确定说东森是捏造喔!他是用问号),就当成是东森“捏造”or“杜撰”的证据(而且还是肯定语气),这也太夸张了吧?难道这就是维基人的查证吗?--Theodoranian|虎儿 =^-^= 16:08 2006年8月30日 (UTC)
“赵建铭卖钻”不是刻意制造或杜撰的吗?看看《联合报》的报导,整篇“国内珠宝界最近传出”、“知情人士指出”、“据指出”、“珠宝界人士指出”、“知情人士说”、“据指出”…,哪有什么消息来源?--无尽藏 08:03 2006年8月31日 (UTC)
- 关于赵建铭卖钻报导一案,联合报在该则报导刊出后的隔天,有将采访对象朱小姐的说法予以刊出,但是由于未向赵建铭及苏德建查证、平衡报导,因此方于第三日道歉,我认为这是一则查证不够详实的报导,但不能称为“刻意捏造”的假新闻。--Theodoranian|虎儿 =^-^= 12:01 2006年8月31日 (UTC)
- 关于这一点,我不表同意,有采访对象不等同未刻意捏造,整篇新闻中完全无当事人的说法,仅就片面某位不相干人士的说辞来下定论,这与散布谣言何异?我认为这已远远超出‘查证不够详实’可以解释的了。Hmcheng 15:52 2006年9月4日 (UTC)
- 根据宪法的分工安排,查证是否为真的工作并非媒体的职责,媒体所肩负的是快速报导的责任,要将各种不同方面的消息呈现。今天有一个人愿意接受采访,说某人如何如何,媒体所要做的工作有两个:1.将这个人的说法刊出(真实报导);2.找不同的说法(比方反面意见,或曰平衡报导)。至于真相究竟如何,这不应该是媒体的工作,因为如果媒体要负责将每一件新闻都查出真相才能报导的话,那将耗费过多的成本,我们看到的报纸也将与法院公报无异,事事仰赖最终的“确认真实”,那媒体的功能可以被司法完全取代。除非希望媒体消失,过度要求媒体查证到“无合理怀疑才能报导”是忽略了媒体的本身职责及宪法角色。
- 今天联合报这则新闻在我看来,应该做的两项工作,第一项做到了,第二项没做到,这会给人一个感觉说联合报在散布谣言,但是缺了第二项工作能不能因此说联合报是在捏造新闻(无可否认这有极大的主动性意味在其中),请大家慎重考虑。--Theodoranian|虎儿 =^-^= 04:13 2006年9月6日 (UTC)
既然赵建铭当事者“敢”“理直气壮”,最后联合报“愿意”张贴“更正启事”,整件事情的真相不就“不辨自明”了吗?!!--Yyk 07:10 2006年9月8日 (UTC)
原创研究
这很明显是原创研究。除非他能找到讨论台湾媒体乱象的文章或论文,并据此发展条目内容。如果没有改进,就应该删除。--猎户座 留言给我 16:32 2006年8月27日 (UTC)
- 基本上都有来源报导,不属于原创研究,若无来源的部分即应删除。另外,撰写者语气上尚待商确,但应不到删除通篇文章的地步。--Koika 07:30 2006年8月31日 (UTC)
- 台语有句谚语叫“互相漏气求进步”,媒体间的相互攻讦,只要不是无道理,不是没有凭证,都可视为良性竞争的一环。--Yyk 06:24 2006年9月8日 (UTC)
不敢动乱,倒扁免谈
从标题到内文都如此耸动,这不是煽动叛乱是什么?好,就算他想表达的反讽那群人是场闹剧,这样写真的有蠢血上脑不要命的一群疯子当真闹,他不用负责任吗?
- 楼上的先生/小姐留言请用4个~签名。那是一家报社的评论,新闻报导的事实有对错之分,评论则没有对错之别,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就应该能够忍受各种不同的意见。我不认为一篇评论鼓吹人民如何如何就应该叫做媒体乱象,否则以往的美丽岛杂志等等,都可以被执政当局以动乱为由称做媒体乱象。--Theodoranian|虎儿 =^-^= 03:14 2006年9月7日 (UTC)
- 都什么年代了,还拿美丽岛杂志来作例子。请注意!在那个年代是所谓“威权时期”,以这种方式来比拟,似乎不伦不类。喔?你有看过该杂志的详细内容吗?--Yyk 06:18 2006年9月8日 (UTC)
- 就因为台湾已经不是威权时期了,所以无论是政府或是社会更应该能够接受各种的言论,尺度更为开放才是。如果在威权统治之下,都可以认定某些东西不是“乱象”,怎么会到了民主时期,某些并未违法的言论就成为乱象了呢?这在逻辑上有问题。--Theodoranian|虎儿 =^-^= 08:03 2006年9月8日 (UTC)
- 说是“乱象”,只是对其作“批判”而已,这是可接受“公评”之事。怎么?难道“无冕王”就批判不得?况且这里一来又没对其入罪,二来又没要让他接受军法审判,三来又没把他拘禁起来,你的反应未免是“护主过切”了吧!--Yyk 09:02 2006年9月8日 (UTC)
维基是百科全书,不是批判媒体的地方。请注意维基百科的NPOV原则。--Theodoranian|虎儿 =^-^= 10:25 2006年9月8日 (UTC)
- 那好,暂且不说“批判”。那就说网页上有“真正有用的,是以群众性集体行动,让阿扁与总统府陷入动乱。让台湾陷入真正的群众运动之中,并且要不惜激进。”、“群众有没有准备好,要大干一场,而且不惜动乱。”等文字,因而将其描述为有‘冲突性字眼’与‘鼓吹动乱’,也算是“事实描述与呈现”,这何错之有?况且这不就是维基所追求的“真实描述”之精神吗?至于你说维基要保持中立,不是批判媒体地方,又是“似是而非”的说法。所谓“我思故我在”,衍生出来即所谓“我写故我在”,只要我写出来,即使只是事实的陈述,精神上这一写的动作就具有“批判”的意义了。当年孔子作春秋,写史时并没有臧否任何人物,为什么一些政治人物会开始戒慎恐惧呢?只因为那“事实存在”就是一种批判,一种价值判断。同样地,你今日积极拥护该媒体,你也正在维基上为自己写历史,没关系,就让其他人或后来的人来评断吧!--Yyk 12:17 2006年9月8日 (UTC)
你不能给我扣帽子,我并没有拥护某媒体。请你附上可供查考的来源,举出学术论文或是具公信力的媒体报导(并非网志或网站),做为中国时报鼓吹动乱的依据,而不是你自己对该文的评价。此外,我也要提醒你,那些妄图压制人民言论自由的人现在也正受到历史的评判。--Theodoranian|虎儿 =^-^= 13:51 2006年9月8日 (UTC)
- 我必须事先声明:“《中时电子报》不敢动乱,倒扁免谈”的这一部分,最初并非是我张贴的,只是看到你急于删除该条文的态度,再加上通篇“讨论版”上的发言内容倾向,让我有那样的“认知”,因而有所依据而认定,所以并不是我乱扣帽子。曾几何时维基上的贴文只是单纯的“事实陈述”,都要有“学术论文或是具公信力的媒体”来佐证才可以,那恐怕“大家写维基”将是寸步难行啰,我想那干脆就叫维基封站算了吧!9月6日发表的这篇电子报“网络主笔室”文章,要我等到何年何月才找得到“某学术论文”来评论他?至于“具公信力的媒体”,那我不禁要问你,请给个名单参考参考,根据本条目前述内容所述,我可能找不到一“具公信力”的对象了。至于“妄图压制人民言论自由的人”这句话有语病,后面那个“人”如果改为“主政者(或上位者,或具有掌控权力者,例如维基的“资深编辑”)”,那我也蛮赞同你的意见。但是如果后面的“人”真的是“人”的话,那前面的“人民”就应该改为“别人”才对,但这样逻辑又不通,在现在这种时空背景,谁压制得了谁的言论,但在维基例外,因为“资深编辑”就可以压制“新进人员”。想想我进来维基不久,还算“新进人员”,只能被压制,无法压制别人,好险,这句话果然不是在说我。另我也很好奇,在维基上到底是“贴文”会“压制”言论,还是“删文”会“压制”言论???--Yyk 15:13 2006年9月8日 (UTC)
- 一、“在维基例外,因为‘资深编辑’就可以压制‘新进人员’”Yyk所说这句话并不正确,这次讨论中,我也没有看到有谁试图过压制谁的言论。
- 二、一件事情如果要列入维基百科之中,就应该要有可验证的来源。你认为的争议事件别人未必认为是争议事件,请你给出这篇文章是争议的证据。
- 三、我想要维护的是维基的中立性,你“认知”我拥护某媒体,那我就清楚告诉你,你的“认知”错了!--Theodoranian|虎儿 =^-^= 15:49 2006年9月8日 (UTC)
- 果然在维基里只要擒起“中立”大纛当作护身符,一切都很好应付,任谁也耐何不了他!至于有关“鼓吹动乱”已有《苹果日报》报导到不同的意见反应之相关新闻,这当然就是“争议”存在的事实,如果有人再继续蒙住眼睛,捂住耳朵说那“不是争议”,这真的是夫复何言了!至于所谓的“‘资深编辑’就可以压制‘新进人员’”是指由于权等不同,前者可以管制或压制后者的一些编辑权利,这也只不过是我逻辑推论之词,主要是想验证“妄图压制人民言论自由的人”的后面那个“人”,不是指我就一切ok!--Yyk 17:33 2006年9月8日 (UTC)
苹果日报的报导是Koika加上去的,在他加上去之前我并不知道有这一篇报导,而既然有媒体报导了这项争议,那就是一项有资料来源、可供验证的争议,而非不知来由的个人意见,因此可以加入条目之中。至于什么捂住耳朵、什么压制,我不清楚您在讲谁,恕不奉陪讨论。另外请你注意不要违反3RR原则,编辑战是不对的行为。--Theodoranian|虎儿 =^-^= 17:51 2006年9月8日 (UTC)
- 请以身作则,你在“2006年6、7月乌龙新闻”有关澄社与联合报的内容,请也附上“来源”,以资证明。谢谢。--Yyk 05:08 2006年9月9日 (UTC)
我已将查到的资料补上了。--Theodoranian|虎儿 =^-^= 14:26 2006年9月9日 (UTC)
- 很显然的,这个条目已经逐渐变成意气之争,情绪性字眼不断见诸于条目本身及编辑之间的回应。百科本来就该中立,这跟护身符没有什么关系,由写作者本身而非由第三者来判定对错与否本来就不是百科的本意。我同意现阶段的台湾媒体非常令人失望与生气,但这不代表编辑条目时就有理由把情绪带入文字之中,很遗憾的,这个条目似乎渐渐向不中立的立场走去。Hmcheng 08:32 2006年9月10日 (UTC)
- 你讲得太严重了,当初所谓争议:是我直接顾名思义,看文内容即“判断”而“认为”这是鼓吹动乱,但虎儿先生的意见是:不该由我一人(或两人,因为该文最初并非由我最先贴上的)来认定,要有“资料”予以佐证,就是这样。在争论中找出共同接受点,这就是民主精神,请勿一竿子随手就打翻众人的“心血”。同时也不要把“争议”都看成是“负面”的,这也是一种沟通交流。--Yyk 09:11 2006年9月10日 (UTC)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增补下列内容
由于无法即时补上,项目又被虎儿先生删了,麻烦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增补下列内容。
“暴力及刑事新闻处理”:
1.立法院屡次上演“肢体语言”火爆场面
1.璩美凤光碟事件
2.柯赐海之利用媒体曝光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3.张志辉杀害女友后透过新闻媒体放话,媒体积极配合[3][4]
4.台中师生恋事件:因媒体过度报导而让男老师自杀。[5]
5.捷运强吻之狼事件:亦因媒体过度报导而自杀。[6]
6.邱毅等人爆料无论真假,照单全收[7]
7.2001年小郑与莉莉的“老少配”。
8.郑余镇、王筱蝉绯闻。
--Yyk 10:02 2006年9月8日 (UTC)
你写完再加进去吧!只有标题破坏文章的完整性。--Theodoranian|虎儿 =^-^= 10:33 2006年9月8日 (UTC)
一点也不?
请问现在条目中“其他的其他”中的“一点也不客观”、“一点也没新闻意义”有什么根据?是Yyk的个人意见吧!Yyk所附上的连结中并没有这样的说法。--Theodoranian|虎儿 =^-^= 14:24 2006年9月9日 (UTC)
“一点也没新闻意义”已修正为‘一点也不具“独家新闻”的标准’(根据“新新闻”)。至于“一点也不客观”的资料也补齐,谢谢。--Yyk 17:30 2006年9月9日 (UTC)
- yyk先生,我觉得你还是把它的来源给写出来,这样才不会变成是维基的意见(维基是中立的),比方说:“根据新新闻的评论,台湾媒体的独家报导如何如何(引述新新闻的说词)”、“根据雅虎的某调查,有N%的民众认为不客观、有N%的民众认为客观”,这才是百科的写法,“一点也不客观”在我看来仍然是你自己的解读。--Theodoranian|虎儿 =^-^= 14:52 2006年9月10日 (UTC)
ok!但可能要拖延好几天,谢谢你的建议。--Yyk 16:44 2006年9月10日 (UTC)
最坏的打算
如果这个条目最终真的要被删除的话,建议各位大大都能先事先复制一份起来...,也对每位参与贡献的大大致上敬意! Kevin 07:48 2006年9月13日 (UTC)
Kevin君:我会抽时间贴文,但无法随时复制,请帮我复制一份留着,谢谢。--Yyk 08:20 2006年9月13日 (UTC)
小改写与移动
1.请问此条目的删除投票结果是什么呢?2.我想加以小改写,并将名称改为“与媒体对抗运动”不知可否?--winertai 15:42 2006年9月26日 (UTC)
- 1.不知道~ 2.个人不支持将名称改那样~ Kevin 04:02 2006年9月27日 (UTC)
- 我个人认为此条目存在有其价值,不过内容条目名称、性质与中立性很容易落人口实,因此才想引入“与媒体对抗运动”的方向。如果Kevin兄认为导文不宜列入媒抗引述,我也不坚持,不过盼能留住我于内文中的描述。--winertai 04:36 2006年9月27日 (UTC)
- 个人看法是,若采用‘与媒体对抗’之类的字眼,反而会让读者有维基不中立的印象,就此条目而言,‘争议’一辞似乎较为中立。另外,内文中的确有许多主观及情绪性的字眼,若不加以编删,恐有让读者会认为在此条目维基是否已预设立场。Hmcheng 13:15 2006年9月28日 (UTC)
- 根据我的认知,并不是所有这个条目出现的媒体争议都会被媒抗团体所提出及贬抑,若此一条目采用‘媒抗’一辞,反而扩大解释媒抗包含的范围,这是否也代表维基的立场将有所偏颇?再者,之前我所提到的,这个条目中包含许多情绪性和主观的字眼,尤其以偏向政治性的事件为最,若使用媒抗一辞,更容易使此一条目落入不中立的争议,我同意这个条目的起始目的或多或少与媒抗有关,但这并不意味撰写这个条目的目的就是在解释“与媒体对抗运动”,至少,对我个人而言,‘台湾媒体争议’与‘媒抗’是两个不同的意义,和Kevin的理念一样,个人是比较倾向以事件簿条列方式纪录这些争议。媒抗有其自己的历史,若要叙述媒抗运动,个人倾向于另辟条目就其历史叙述,而非以事件簿的方式叙述,举例而言,王建民拒访算是媒抗吗?我并不认为他拒绝受访乃是为与媒抗团体的诉求相呼应,断然将这个事件列入媒抗,是否也是断章取义?曲解当事人意图?其次,‘香港传媒争议’此一名称亦只见于维基百科,只见诸于维基百科的名词也并不仅止于这两个条目,若此为更名的论点,是否‘命定悖论’、‘香港传媒争议’这些条目亦须更名?当然,我绝对同意此一条目和媒抗有关联性,但媒抗一辞有其独特的意义,应与此一条目列于同一分类但分属不同条目,如此方不至于模糊此一条目的目的与中立立场。以上为个人浅见。Hmcheng 03:57 2006年9月29日 (UTC)
- 同意H大,有时候维基未必需要以来自Google的量化资讯为依归,而且如果搜寻"与媒体对抗"[11]跟"台湾媒体争议"[12],搜寻出来的结果似乎又不太一样 XD Kevin 05:14 2006年9月29日 (UTC)
- kevin兄别掩耳盗铃了,你上述的“台湾媒体争议”Google搜索结果项目,全部都是从维基此条目衍伸的,也就是现在全世界除了此条目原创的“台湾媒体争议”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一条目。假使有更好的命名方式,何必独钟此条目。何况,这条目名称,本身就富有争议,与其战战兢兢害怕被人提交删除,倒不如使用符合百科的条目名称。另外,也可以多增加维基的见光度阿?我相信,用“与媒体对抗”搜寻的人比起用“台湾媒体争议”的多很多。--winertai 19:01 2006年9月29日 (UTC)
- 我掩耳盗铃?那请问您看过上述搜寻"与媒体对抗"的搜寻结果了吗?(别把引号去掉)首先,是否多数都是连结到“与媒体对抗”网站下的各个页面?如果有您所谓‘台湾学者兴起,抗议“台湾媒体争议”的运动’的连结,不好意思,能否请您直接秀出给我看,我想我恐怕得去学习进阶搜寻的课程;再者,让一个条目安全存活,OK啊,让维基增加曝光度,OK啊,但为什么为了要让一个条目存活,反倒给它冠上一个不是那么适切的条目名称?那这样我反倒还宁愿让这个条目消失算了(但这样真是愧对各位有参与编辑的大大们)。我反对将条目名称改成“与媒体对抗”的原因很简单啊,假设今天台湾很多法官判案都有争议,那我能不能开个“台湾法官判案争议”的条目?至于后续若有兴起什么“与法官对抗”、“与法院对抗”的运动或网站,难道这就完全等同于“台湾法官判案争议”?Kevin 21:25 2006年9月29日 (UTC)
- kevin兄别掩耳盗铃了,你上述的“台湾媒体争议”Google搜索结果项目,全部都是从维基此条目衍伸的,也就是现在全世界除了此条目原创的“台湾媒体争议”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一条目。假使有更好的命名方式,何必独钟此条目。何况,这条目名称,本身就富有争议,与其战战兢兢害怕被人提交删除,倒不如使用符合百科的条目名称。另外,也可以多增加维基的见光度阿?我相信,用“与媒体对抗”搜寻的人比起用“台湾媒体争议”的多很多。--winertai 19:01 2006年9月29日 (UTC)
- 同意H大,有时候维基未必需要以来自Google的量化资讯为依归,而且如果搜寻"与媒体对抗"[11]跟"台湾媒体争议"[12],搜寻出来的结果似乎又不太一样 XD Kevin 05:14 2006年9月29日 (UTC)
妥协
我不喜与人编辑战,不过如果连“重定向”卑微要求都要否定,我只好硬头皮坚持。这样说好了,个人认为百科全书没有什么“事件簿”条列方式(又不是推理小说),如果不将其条目定性,再往百科全书方向前往,这条目很快就会呈现谩骂指责的滥觞。--winertai 18:53 2006年9月29日 (UTC)
有关《自由时报》“出国躲避检调约谈是台湾人应有的本分”事件之真伪
- 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句话可以衍申为“尽信评论不如无评论。”这是Debby错把“冯京当马凉”的错误事件,同时再错误被引进到本文来。我们先看2006年6月23日《自由电子报》报导〈接受约谈 黄芳彦今抵台〉一文的第一段,也只有该段跟此评论有关:[记者魏怡嘉、林庆川、驻美特派员曹郁芬/综合报导〕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昨证实,他今天清晨五点左右将搭乘华航班机返抵国门,对检调再度约谈,他也首度回应表示,“该如何配合,我就怎么配合”,这是身为台湾人应有的本分。[13]从上文来看,该段文字何曾有‘说他所做的事情“是身为台湾人应有的本分”’或是‘“出国躲避检调约谈是台湾人应有的本分”’之意?也看不出该报有‘同样一件事,是非可以如何颠倒’之情况,因为该篇纯属“报导”事实,并无表达看法与立场之“评论”,所以‘这则新闻会让人反问的是:当初不负责任跑出国,躲避检调,是台湾人应有的本分吗?’到底在评论什么?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有故“引人入罪”之嫌。不过看该则报导,并推敲前后文意,其中可能有点“手民之误”(这就是“尽信书不如无书。”的真义),我认为“后面”部分应该为:他也首度回应表示,“该如何配合,我就怎么配合,这是身为台湾人应有的本分。”也就是下引号要移到句点后面才对。--Yyk 17:12 2006年10月11日 (UTC)
昨天宋楚瑜的言论算什么
昨天宋楚瑜当着自由时报记者的面把自由时报批的一无是处,应该也算媒体争议吧。--左图右史 06:53 2006年11月8日 (UTC)
- 我对宋楚瑜当然也很生气,但是……嗯……宋楚瑜好像为了自由时报的什么报导因而把它批的一无是处……那是什么?那报导是算媒体争议吗?--爱尔思先生 09:47 2006年11月8日 (UTC)
Media bias in the United States
刚发现英维有条en:Media bias in the United States,或许可以借鉴一下。--Gakmo (Talk) 17:46 2006年11月9日 (UTC)
胡志强车祸事件
这次大部分的台湾媒体对于车祸事件的处理还是维持台湾媒体一贯的态度:恶毒、不尊重人权;目前看到50~55台及苹果日报被骂。
这事件是有必要写在这条目内。
218.166.200.145 00:22 2006年11月20日 (UTC)匿名者
媒抗怎么这么绿?
昨天浏览了媒抗网站,发现其简直就是自由时报。通篇都是绿到翡翠的文章,把KMT贬到一钱不值。不知为何?--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2:54 2006年12月4日 (UTC)
在台湾,对媒体不满的以泛绿为多。而亲蓝媒体数目也比较多。许多泛蓝人士因为支持亲蓝媒体而成为媒体乱象的共犯(反之亦成立,亲绿媒体也会乱搞)。 61.219.36.20 15:23 2007年4月14日 (UTC)匿名者
另外,全球华人对泛绿的不满有很大部分也是因为中文媒体造谣、提供错误资讯、产生错误判断。这些媒体脑袋里面充斥着大中国主义,在尊重民主、避免歧视性报导、新闻专业及人权方面的表现真的是很差劲。218.166.75.219 2007年4月25日 (三) 12:06 (UTC)匿名者
优良条目评选
- 台湾媒体争议(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媒体(就准确性而言,这篇文章的事件大都可供查证且名噪一时,就中立性而言,这并不是什么“敌视媒体”,只是记述台湾传媒界的一些乱象,难道还要粉饰太平吗?)--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0:56 2006年12月19日 (UTC)
- (-)反对,挂有中立性和准确性的模板,说明有争议。--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0:41 2006年12月19日 (UTC)
- (+)支持,其实台湾的一些媒体现象都很乱了,尤其有些媒体还被挂上“文化流氓”的头衔,所以我想这一支持票是不会太过分的--约翰哈博克 11:53 2006年12月19日 (UTC)
- (-)反对,同长夜无风,另外,很多内容过于混乱,需要重新组织。另外,还挂着新闻动态模板,说明条目需要随时更新,内容上很可能不全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09 2006年12月22日 (UTC)
- (!)意见-- 这类文章挺好, 又有资讯性, 很多内容我还是首次听到, 只是文章有点乱, 不太清楚各分题究竟想表达些什么, 像一个媒体乌龙大杂烩。
- (!)意见-- 怎么“反对者”都是台湾邻国的公民?--Yyk 15:44 2007年3月17日 (UTC)
这根本的原因是华文媒体乱象造成的、而华文媒体乱象有一部分是中国民族主义造成的。 218.166.75.219 2007年4月25日 (三) 12:08 (UTC)匿名者
周政保事件
这次传出TVBS造假,绝对也是重大丑闻了,有无人能编写补充。--出木杉〒 12:02 2007年3月28日 (UTC)
- 真枪?假枪?若无法证实为假枪,而如果当事人又真的预谋犯案的话。那就指称TVBS造假,似乎太沉重了。TVBS的记者协助拍摄,你可以假设认为是共犯或帮凶。但是如果无法证实其所持的为假枪的话,你就不能说是造假。TVBS开除该名记者,已涉嫌违反劳基法,如认为当事人影响公司形象,最少应该以不适任名义予以资遣。且当绿营民代聚众前往TVBS抗议时,是否有先申请集会游行呢?台湾的黑枪真的是很泛滥,黑白共治也早已不是新闻了,TVBS只是当了戳破这个台湾治安神话的一面镜子。TVBS至少也已经戳破了‘三立’自称是收视率第一的谎言了。不论各位是支持,还是反对TVBS,都请冷静客观的看待这次的事件。我以前就说过TVBS或许不客观,但是至少跟三立与民视比较的话,至少TVBS还至少做到平衡报导,给予被质疑的一方有辩解的机会。所以我希望TVBS不会因此事件受伤太重,毕竟如果少了一个敢报料与质疑执政者的媒体的话,台湾的民主与自由又不知道会倒退几年了?P1ayer 05:49 2007年3月29日 (UTC)
- 暂且撇开蓝绿纠葛,这次周政保事件,三立只是骂得最凶而已,应该说其他的几家电视台根据报道来看都在落井下石,中视;中天等蓝媒也是一致挞伐的。而且,也已经有报道指出录像带里只有周政保手上的那支枪是真枪,其他的都只是BB枪而已。况且,说台湾治安不好的新闻早就不是一两天了,白晓燕案的影响绝对不比这个小。如果报料只是胡扯八道,不经查证,只是为了收视率,那么不报更好。而且,我了解的台湾人是有一些认为TVBS就是香港的电视台的,其的股权确实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无线里的台视和民视当然问题也很大)。否则为什么新闻局不抓别的蓝媒如东森和中天等,而偏偏打他呢。--出木杉〒 06:03 2007年3月29日 (UTC)
- TVBS对议题报导的重点,都做最"毒"家,最腥膻的报导,但是却忽略企业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只注意收视率而让民众陷入一次次的恐慌中,治安的好坏对民众而言,不在于犯罪统计数字,而在于生活周遭的一种气氛。T台将周先生的画面带入每个在吃晚餐的家庭中,连电视都有人持枪"演出"了,这不是为了抢收视率而不顾社会的合谐稳定吗?(传警政单位在播出前尚请T台高层不要播出,T台以新闻价值云云坚持播出...悲也)--Kapolo 06:41 2007年3月29日 (UTC)
- 个人觉得这次事件可以写成独立条目周正保自拍恐吓影片事件。--笨笨的小B | 20巷 19:18 2007年4月3日 (UTC)
- 同意,已经非常长了,但建议名称为周政保光碟呛声事件。—出木杉〒 01:17 2007年4月4日 (UTC)
- 不建议使用‘呛声’这种地域性俗语作为条目名称。67.103.245.50 01:29 2007年4月4日 (UTC)
- 那么“周政保光碟事件”也未尝不可。—出木杉〒 02:48 2007年4月4日 (UTC)
- 其实是可以用“呛声”一词形容,只是要另外写清楚呛声意指恐吓。218.166.74.119 2007年4月29日 (日) 03:29 (UTC)匿名者
- 不建议使用‘呛声’这种地域性俗语作为条目名称。67.103.245.50 01:29 2007年4月4日 (UTC)
- 同意,已经非常长了,但建议名称为周政保光碟呛声事件。—出木杉〒 01:17 2007年4月4日 (UTC)
台湾媒体对《经济学人》去蒋化报导的争议
“ | 虽牛津大辞典内所解释 "cultural revolution" 一语,确实是源于1966年中国文革历史,且没有其他解释。 | ” |
这句话是谁加的呢? 仔细翻见并阅读其所附的参考资料中都没有说 "cultural revolution" 等于文革. 亲自到OED(牛津英语大辞典)的网站查, 也没说 "cultural revolution" 等于文革(其实看到这段话的时候, 我就怀疑牛津大辞典怎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再按英文的用法, 大写和小写是不同的, 大写开头表专有名词 - 因此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才能专指 1966-1976年的文革吧. 加这句话的人到底懂不懂英文? 翻译该文者不会是把原文直接拿到翻译网站随便交差的吧? --Kerry 22:37 2007年4月9日 (UTC)
- 根据记录,该句是在2007年3月29日(周四) 02:40时由一位IP在192.83.186.4的基友(维基的朋友)所加上去的,当时曾被我删掉,但后来还曾为此跟Sweetaqu君打起一阵笔战呢!这真的宛如在写历史,每个人都应为他所写的内容负责。—Yyk 2007年4月28日 (六) 03:06 (UTC)
牛津英语大辞典上说cultural revolution (小写) 是代表文革.
3. Relating to civilization, esp. that of a particular country at a particular period; cultural anthropology, the branch of anthropology that is predominantly concerned with the cultural, as opposed to the physical, aspects of the evolution of man; cultural attaché, an embassy official whose function is to promote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his country and the country in which he is staying; cultural diplomacy, the furthering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y cultural exchange; the act of publicizing and exhibiting examples of one's national culture abroad; cultural revolution, a cultural and social movement in Communist China, begun in 1965, which sought to combat ‘revisionism’ and restore the original purity of Maoist doctrine; also transf.
以上是从www.oed.com来的. 请问kerry兄有没有看错啊. BlueShirts 2007年6月1日 (五) 07:25 (UTC)
需要补完的事件
- 媒体对台湾高铁的错误报导。
希望铁道迷能够补完。
- 吴亿华事件
- 媒体对于去中国化的炒作。
例如说对于降低中学课本文言文比例的炒作,对于地图横躺的炒作。
百科不是媒体报导事件簿,建议将许多的各自独立的事件汇整过后,再加以综述。这个条目已经包含了太多的单一事件叙述,建议将重要的拆分,重要度稍低的舍去。品质并非量越多越好,文贵不在长,在于精。—Jasonzhuocn 2007年5月3日 (四) 15:47 (UTC)
建议可将部分内容舍弃,以中立的方式综述媒体有争议的运作方式,再以实例佐证,各方对于如此方式的见解和反应,辅以可靠的文献。重整各段落标题:侵害隐私、政治立场、争议的采访方式、模拟新闻画面、血腥暴力的呈现、缺乏国际视野等,每一主题举例篇幅缩减,将重要度稍低的舍弃。另外社会对于媒体的监督和相处的过程也需要补充。
百科全书需要的是呈现一个整理过的纵述,再辅以例子呈述。现在的状况是一个标题之下放了两三百字的例子,百科式的概要介绍反而没有了,看起来反而像是新闻争议列表。将众多引用的评论文字消化转为百科行文的语气,避免主观的形容词。
至于不当报导分析总览,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容于维基百科的书写主题,它违反了维基的NPOV政策。—Jasonzhuocn 2007年5月4日 (五) 04:00 (UTC)
是否要把文章分散
- 这些事件都有相当的重要性,问题是在于台湾媒体错误罄竹难书,就算只是把重要的写上去,还是会有文章过长的问题,是不是要考虑干脆开新的条目。
- 例如:
- SARS疫情中,台湾媒体的不当报导分析总览
- 台湾高铁媒体不当报导总览
- 关于去中国化的不当报导总览
- 218.166.74.119 2007年5月4日 (五) 01:37 (UTC)匿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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