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镛(1512年—?年),字景甫,号灵湫,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民籍。

高镛
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籍贯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字号字景甫,号灵湫
出生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郑氏、喻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治《书经》,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会试第二百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进士[1]。次年任浙江平阳县知县,二十八年十一月选授陕西道试监察御史,三十年两淮巡盐,又巡按江西,三十五年三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高镛以不谨降调,累任中牟县知县、云南大理府同知[2]

家族

曾祖高友恭,知县 赠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祖高齐南,府通判 赠承德郎 加赠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父高公韶,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前母冉氏(赠孺人 封淑人);罗氏(封孺人 加封淑人)。具庆下,妻郑氏,继妻喻氏;行二,兄麒冈(封主事);科登;夔涉;恩;玨;斌;锳;钺(贡士);铨;炼;锡(监生);□,弟镐;钊;鈂;𬭚;錪;釪(官正生□);□。

参考资料

  1.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登科录》
  2. ^ 《云南通志》:髙 镛,公韶子,嘉靖间以御史左迁,寻任大理同知。倜傥有风节,重修文庙,浚泮池,制备祭器、乐器,有功学校。
官衔
前任:
彭谨
明朝平阳县知县
嘉靖二十四年-二十八年
继任:
张仲孝
东莞举人
前任:
胡大聘
明朝中牟县知县
1559年-1562年
继任:
李宗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