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亚
高新亚(1903年2月3日—1980年11月17日),又名兴亚,字世华,男,四川涪州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委员。[1][2]
高新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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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世华 |
出生 | 1903年2月3日 |
逝世 | 1980年11月17日 | (77岁)
籍贯 | 四川省涪州 |
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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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初六日生于四川省涪陵县长里蔺市镇一个世代耕读的家庭。
1919年四川省立第四中学毕业,同年入国立北京大学预科俄文班,后升入俄文系。
1919年加入平民教育讲演团、马克思主义学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四川同乡组织的“四川旬刊社”。
1923年成为文学团体浅草社的成员,发表《沉自己的船》的文学作品,鲁迅先生在“中国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为之介绍。
1925年受苏联顾问团委派去国民革命军冯玉祥部作政治顾问福林特的翻译,同年北京大学毕业后,被推荐入莫斯科中山大学第一期第三班学习,并兼任中国留学生翻译。
1927年莫斯科中山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回国,任冯玉祥部政治部代部长兼秘书处长、政治教育长。
1928年7月,西安中山学院经济学教授。
1932年10月,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总部秘书长。
1935年冯玉祥派遣回川,任驻刘湘部秘密代表,四川大学教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秘书长。
1937年秋,四川中学以上学生军事训练处处长。
1938年底,回家乡涪南中学任初中国文教员。
1940年后,先后任重庆聚兴诚银行经济研究室主任、涪陵县参议长。
民国37年,当选立法委员,曾出席第一届立法院第一会期经济及资源委员会、财政及金融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任命高兴亚为西南军政委员会副秘书长。
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12月2日,总统令明令通缉[3]。
后任西南行政委员会参事室副主任,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主任、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协委员,成都市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
1963年,全国政协调高新亚到北京整理冯玉祥档案资料,1966年停止回川,文革中,在成都市革委参事室。
1979年后,任四川省政协第四届委员、常委。
1980年10月,兼政协四川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家族
父高亚衡,生于1879年,清末秀才,留学日本,为孙中山同盟会首批会员,是四川同盟会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与李蔚如、吴玉章友善。辛亥后的10月19日在涪陵、下川东一带起事,任涪陵军政府第一任司令。民国建立后,先后任过四川警察厅厅长和护国军援陕第二路军秘书长,病殁于1949年4月;母廖国英,四川省长寿县人,殁于1913年4月。
参考文献
中华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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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衔 |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农民部部长 1933年11月-1953年9月 |
机构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