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妹妹(775年—781年),名妹妹,“愍”,又称高愍女。其父为唐代将领高彦昭[1]唐朝烈女。

生平

高彦昭为李正己下属,[1]后来李正己的儿子李纳背叛朝廷。李纳收押了高彦昭的妻小作为人质,派他去镇守濮阳

殉母就刑

建中二年(781年),高彦昭以濮阳归顺朝廷,归河南都统刘玄佐,李纳知道后,要屠杀高彦昭的家人。高妹妹当时只有七岁,她的母亲可怜她这么小就要断送人生。请求来杀她的人免她一死,留她性命,改当官家婢女,对方答应了要求,但高妹妹不肯,她说母亲和哥哥都无法免死,她不愿意苟且活着。当高妹妹看到她的母亲和哥哥要被处死时,母亲向四面拜着,高妹妹问缘故,母亲回答说她们只能求四方的神明保佑,高妹妹反驳,认为她们家对朝廷忠义,也将要灭族,没有所谓的神明!接着高妹妹询问父亲在哪个方向,有人说在西方,便向着西方大哭,哭罢,再拜,慷慨赴义。[2][3][4]

唐德宗知道这件事后很惊叹,诏令太常谥为,许多儒生都争相为高妹妹写诔文[5]

髙愍女碑

贞元十三年(797年),李翱汴州韩愈向李翱说了高妹妹的故事后,李翱深表感佩而写了这块碑文《髙愍女碑》。[6]

李翱认为自己所作《髙愍女碑》、《杨烈妇传》不输给班固蔡邕[7]

延伸阅读

[]

 新唐书/卷205》,出自《新唐书

参考资料

  1. ^ 1.0 1.1 新唐书·高妹妹传》:高湣女名妹妹,父彦昭事李正己。
  2. ^ 高愍女碑》:生七岁,当建中二年。父彦昭,以濮阳归天子。前此逆贼质妹妹与其母兄,而使彦昭守濮阳,及彦昭以城归,妹妹与其母兄皆死。其母李氏也,将死,怜妹妹之幼无辜,请独免其死,而以为婢于官,众皆许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且皆不免,何独生为!”其母与兄将被刑,咸拜于四方,妹妹独曰:“我家为忠,宗党诛夷,四方神祇尚何知?”问其父所在之方,西向哭,再拜,遂就死。
  3. ^ 新唐书·高妹妹传》:及纳拒命,质其妻子,使守濮阳。建中二年,挈城归河南都统刘玄佐,纳屠其家。时女七岁,母李怜其幼,请免死为婢,许之。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赖而生?”母兄将被刑,遍拜四方。女问故,答曰:“神可祈也。”女曰:“我家以忠义诛,神尚何知而拜之!”问父在所,西向哭,再拜就死。
  4. ^ 唐书·高妹妹传》、《钦定续通志·高妹妹传》、《奇女子传·高彦昭女
  5. ^ 新唐书·高妹妹传》:德宗骇叹,诏太常谥曰愍。诸儒争为之诔。
  6. ^ 李文公集·高愍女碑》:贞元十三年翺在汴州,彦昭时为颍州刺史,昌黎韩愈始为余言之,余既悲而嘉之,于是作髙愍女碑
  7. ^ 答皇甫湜书》:足下视仆叙高湣女、杨烈妇,岂尽出班孟坚、蔡伯喈之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