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鼎(?—1515年),字廷器,号斗庵陕西庆阳府合水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韩鼎
大明户部右侍郎
籍贯陕西庆阳府合水县
字号字廷器,号斗庵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正德十年(1515年)
配偶娶田氏
亲属(子)韩守愚、韩守忠、韩守忞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陕西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一百四十三名,二甲第八十七名进士[1][2]。授礼科给事中,升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调南京尚宝司卿,升右通政,治水有功。正德初年升户部右侍郎[3],致仕归里,十年(1515年)卒。

著作

著有《斗庵集》。

家族

曾祖韩臣;祖父韩尚敬;父韩杰,母兰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阉党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