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礼敦
韦礼敦KCMG(英语:Sir Ernest Colville Collins Wilton,1870年2月6日—1952年12月28日),英国外交官。
生于新加坡,父亲是丹麦人,母亲是荷兰人。1890年来华。1908年,与清朝钦差全权大臣西藏查办事件大臣张荫棠以及“秉承张大臣训示,随同商议”的西藏掌权委员噶布伦汪曲结布签订《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1915年至1916年任英国驻广州署理总领事。1917年至1918年任成都总领事。1918年至1920年任汉口总领事。1923年至1926年间,任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会办。1927年任国际联盟的萨尔委员会主席。1932年退休。1952年,死于英国阿兴顿(Ashington)。
参考文献
- Dix Noonan Webb: Wilton's Biography.[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