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重(90年?—150年?),字景公东汉豫章宜春(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曾任侍御史[1],以与其同学雷义的“胶漆之交”而闻名。

生死时间不祥。但据雷晓毛于2024年推算:陈重和雷义俩与汉顺帝刘保公元115-144年为同一时代人,但出生应该早20年左右即公元90年,寿命应该超过60岁,辞世约在公元150年)。

生平

陈重年轻时与同郡人雷义是好友,两人一起学习《鲁诗》、《颜氏公羊春秋》。太守张云举陈重为孝廉,陈重想要把孝廉的缺让给雷义,前后写了十几封信给张云,张云都不听从。次年张云推举雷义为孝廉,陈重与张云在同一个衙门当郎官[2]

有位同事负债,光利息就多达数十万文钱,债主天天逼债,讨债讨个不停,陈重秘密拿钱出来代他还清。这位同事后来知道了,说了很多话来感谢他,但陈重却回答说:“不是我代还的,大概是与我同姓名的人还的吧。”始终不承认自己的施恩。又有一个同舍的郎官回乡办理家长的丧事,整理行囊时误拿了邻舍郎官的裤子。失主怀疑是陈重拿的,陈重不辩解,直接买了一条裤子还给他。后来办丧事的郎官回来了,把裤子还给失主,这才真相大白。[3]

陈重与雷义后来被任命为尚书郎,雷义代替同年录取孝廉的人承担罪过,被罢黜,陈重见雷义被黜,于是托病辞官。[4]

雷义回到家乡后,被推举为茂才,雷义又想把茂才的缺让给陈重,刺史不肯答应,雷义佯狂,披头散发逃走,不愿接受任命。乡里的人们因此事而说:“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后来三公幕府同时征召他们二人。[5]

陈重被举茂才后,担任细阳县令。因有政绩特优将要被升为会稽太守,恰逢姐姐去世,于是辞官。后被司徒征召为侍御史,于任内逝世。[6]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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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汉书/卷81》,出自范晔后汉书

参考资料

  1. ^ 经义考·全览十》:侍御史宜春陈重景公
  2. ^ 后汉书·陈重传》:少与同郡雷义为友,俱学鲁诗、颜氏春秋。太守张云举重孝廉,重以让义,前后十余通记,云不听。义明年举孝廉,重与俱在郎署。
  3. ^ 后汉书·陈重传》:有同署郎负息钱数十万,责主日至,诡求无已,重乃密以钱代还。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重曰:“非我之为,将有同姓名者。”终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归宁者,误持邻舍郎恊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说,而巿恊以偿之。后宁丧者归,以恊还主,其事乃显。
  4. ^ 后汉书·陈重传》:重后与义俱拜尚书郎,义代同时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见义去,亦以病免。
  5. ^ 后汉书·雷义传》:义归,举茂才,让于陈重,刺史不听,义遂阳狂被发走,不应命。乡里为之语曰:“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三府同时俱辟二人。
  6. ^ 后汉书·陈重传》:后举茂才,除细阳令。政有异化,举尤异,当迁为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后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