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昭
陈维昭(1939年11月15日—)是台湾医师、教育家,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校长、台大医学院院长,现任义守大学讲座教授,专长为小儿外科、营养与代谢、卫生行政与医院管理。陈维昭在1979年任分割“忠仁、忠义连体婴”团队发言人,是台湾首例,也是全球第四例。1991至1993为台大医学院院长。1993年至2005年间任台大校长,提倡“纯净、自主、均衡”与追求卓越,推动国内大学首见之教师评鉴,重视跨领域的通识教育与核心课程。
陈维昭 |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台湾台中州 | 1939年11月15日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9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
教育程度 |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医科学士 美国约翰霍甫金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 日本东北大学医学博士 |
职业 | 医师、教育家 |
奖项 | 日本东北大学杰出校友奖 行政院杰出科技荣誉奖 中华民国十大杰出青年 行政院三等功绩奖章 |
陈维昭成长于台中市神冈区,父亲为小学老师、表哥刘松藩为前立法院院长,中学读台中一中,台大医学院医科毕业,日本东北大学医学博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卫生行政与医院管理)。
外科医师时期
1979年曾经因为连体婴的分割,担任发言人,获得十大杰出青年。[1]
1987年-1991年任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副院长
1991年-1993年任台湾大学医学院院长
校长生涯
当选校长
台大第一任民选校长,原代理校长郭光雄与医学院院长陈维昭相争,最后教育部选出陈维昭。1993年6月,陈维昭在教育部长郭为藩监交下,成为台大第一位“民选”校长。[2]
反对台大医学校区升格案
陈维昭在竞选校长期间提出将医学院升格为台大医学科学校区。但在就任校长后随即反悔,招致支持他的医学院教授批评。陈维昭表示他必须公正处理每一学院科系的扩增案,相信医学院同仁应可理解。[2]
大学法事件
陈维昭与多位大学校长于1993年11月9日在教育部与立委们座谈时,公开主张军训教官应留在校园、校务会议不应为学校最高行政机关,这几项对于大学法的意见,引发了校园强烈反弹。包括学生、教师等各个团体从昨夜开始分别紧急开会,拟出公开声明质疑校长不了解师生的意见,怀疑校长意图进行校长独裁,不能代表学术界的声音。
部分教授且发现,昨天报载台大与台湾师大两位民选校长在公听会中的谈话,似乎与遴选过程的政见有差异。台大教授贺德芬及多位教授,中午与台大学生会及拯救大学法联盟的学生,特别就此与校长陈维昭进行沟通,要求校长就大学法的立场公开表态。贺德芬上午表示:“如果证实校长的发言与当初的政见承诺有别,而且有违校园民主潮流,不排除发起罢免校长。”
学生联盟发言人张铁志表示,在多位大学校长发言不支持大学去明定大学自治权,而且台大校长对大学法表现模拟两可的态度后,开始让学生对校长们失去信心。1993年11月11日晚上,几个学生社团将就此串连,商讨学生的公开声明。
1993年12月6日,“拯救大学法联盟”集结两百名学生在立院前抗议,监督立委二、三读大学法。后与立院警方发生冲突,学生遭到警方殴打。 同时同地,新大学工作队四名学生在立院门口进行禁食静坐抗议行动。 1994年1月5日立法院修正公布大学法,而使事件结束。[2]
卸任后
- 1995年-1998年,任台湾医学会理事长
- 2002年-2008年,任中华民国新闻评议委员会主任委员
- 2009年-2016年,任国家生技医疗产业策进会会长,卸任后转任名誉会长
荣誉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教育职务 | ||
---|---|---|
前任: 郭光雄 (代理) |
国立台湾大学校长 1993年—2005年 |
继任: 李嗣涔 |
前任: 黄伯超 |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院长 1991年—1993年 |
继任: 谢贵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