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博
陈公博(1892年10月19日—1946年6月3日),祖籍福建上杭,生于广东南海县(今广州市),中国政治领袖。曾经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大会中央执委。中国抗日战争开始后随汪精卫任南京政府立法院长,是汪精卫政权第二号人物。汪精卫死后,代理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日本二战投降后,逃往日本,最后被押解回中国,审讯后被枪决。
陈公博 | |
---|---|
中华民国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员会代理主席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2任行政院院长 (汪精卫政权) | |
任期 1944年11月—1945年8月 | |
前任 | 汪兆铭 |
继任 | 无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1任立法院院长 (汪精卫政权) | |
任期 1940年3月—1944年11月 | |
前任 | 职务创立 |
继任 | 梁鸿志 |
第2任上海特别市市长 (汪精卫政权) | |
任期 1940年11月20日—1944年11月11日 | |
前任 | 傅筱庵(正任) 苏锡文(代理) |
继任 | 吴颂皋(代理) 周佛海(正任)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2任实业部部长 | |
任期 1931年12月28日—1935年12月1日 | |
前任 | 孔祥熙 |
继任 | 吴鼎昌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国广东省广州府南海县 | 1892年10月19日
逝世 | 1946年6月3日 中国江苏省吴县 | (53岁)
墓地 | 上海市 |
国籍 | 大清 中华民国 汪精卫国民政府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1921年-1922年) 中国国民党(1925年-1940年) 中国国民党(汪精卫政权)(1940年-1946年) |
配偶 | 李励庄 |
儿女 | 陈干 |
生平
家世背景
陈公博生于官宦之家,原籍福建汀州上杭,后移居广东乳源,自陈公博祖父时举家迁居至属于南海县的广州府城。[1]
早年经历
陈公博于广州出生,自幼弄枪习棒,曾独自把几个骄横的八旗子弟打伤,6岁开始阅读《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小说。1907年,15岁的陈公博与父亲在家乡组建“三点会”反清,失败被囚。
1917年,陈公博于广州的广东法政专门学校毕业,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在五四运动时接受各种新思潮。1920年于北大毕业,回广州后开始接受社会主义,创办了宣传新思维、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的《群报》。
1920年大学毕业后,由于陈独秀受聘到广州,陈公博与陈独秀、谭平山等人组成中国共产党广州支部。1921年,中共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陈公博代表广州出席。关于陈公博出席中共一大前后的所见所闻,陈在1942年后曾出版《我与共产党》一文,里面不光提到一大内情,包括一大因巡捕搜查而被迫转移到南湖继续开会,以及陈所下榻的大东旅馆发生的命案等。1965年,《春秋》杂志社搜集到陈公博所写的《我与共产党》原文,经曾在汪伪政府与陈公博和周佛海共事的金雄白检阅后,《春秋》杂志社将陈的文章和周佛海的集结成为《陈公博周佛海回忆录合编》一书出版,金雄白并以朱子家名义作序。
1922年6月,因支持陈炯明和六一六事变,受留党察看处分。陈公博继续写文章支持陈炯明,并宣称“今后独立行动,不受党的约束”,扬言要“另组广东共产党”,宣布退党[2]。1923年2月29日到美国纽约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攻读经济学硕士,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结束了博士课程但未能写完论文。
陈后来在美国留学期间所著的关于中共早期活动的硕士论文,引用了中共一大纲领。此论文在1960年代被发现,能与共产国际早期关于中共建党的档案相印证,从而成功复原了已散佚的中共一大纲领。
归国服务
1925年4月,陈公博回到广州即被廖仲恺延揽,加入国民党,并出任国立中山大学代理校长。受汪精卫、廖仲恺的重视,先后任党部书记,国民政府广东省工农厅长。
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执行委员,进入国民党领导核心。北伐开始后,作为蒋介石随员北上。宁汉分裂时支持武汉的汪精卫。宁汉合流后到广州,联合张发奎驱走李济深,准备迎接汪主事。之后1927年12月共产党发动广州暴动,陈公博等受各方责难,于1927年12月逃到香港。
国民党内改组派
1928年,陈公博到上海,出版各种书刊提出改组国民党的各种主张,成为国民党内改组派的宣导者。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和解,蒋介石及汪精卫再度合作,汪任行政院长。1931年12月30日,国民政府任命陈公博为实业部长。1932年1月5日,陈接任部长后,立即提出《四年实业计划》。陈亦任国民政府民众训练部等职。1935年11月,汪精卫被刺,于12月1日电请辞去行政院长本兼各职。12月12日,陈辞去实业部长职。1936年2月,汪辞去行政院长,陈亦辞职。
1937年抗战爆发。之后,汪精卫与日本暗中交涉谈判,于1940年3月到南京,成立其与日本合作的“国民政府”。陈公博初时对汪的投日有所保留,最后却选择追随,任南京汪政府的首任立法院长,后兼上海市长。1944年汪往日本治病,陈公博任国民政府代主席。汪死后,兼任行政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45年初,美国在太平洋完全取得优势日本战败只是时间的问题,陈亦开始透过军统向重庆暗通款曲,故意包庇以协助军统的行动。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次日陈公博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改成立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自任两委员会委员长。原本陈还望能得到重庆接受,但最终远渡日本。国民政府发出对陈公博的通缉令,并在南京受降后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无法保护陈公博,只能将其交出。陈被国军伞兵押回中国,交由军统看管。
1946年4月,陈公博在苏州狮子口的江苏高等法院受审,以通谋敌国罪成立判处死刑,并于6月枪决。
其他
陈公博答辩书(摘录,1946年4月)
“原起诉书中目我为‘甘心降敌,卖国求荣,在敌人铁蹄之下,组织傀儡政府,予取予求,唯命是听。’至比汪先生为张邦昌、刘豫。我虽不赞成汪先生组织政府,但如此比喻,殊为不伦!在从前汪先生受人痛骂,数年以来,我都没有替他辩护,因为汪先生说过为国家,为人民,死且不怕,何畏乎骂?而且战争时期,最要紧是宣传,非骂汪先生不足以固军心,我认为抗战是应该,而和平是不得已。汪先生既求仁得仁,我又何必替他辩护?但现在不是抗战时期,而是在胜利时期,汪先生也逝世了,我们已不需要宣传,我们应该抑制感情,平心静气去想想,当日汪先生来京之时,沦陷地方至十数省,对于人民,只有抢救,更无国可卖。在南京数年,为保存国家人民元气,无日不焦头烂额,忍辱挨骂,对于国人,只有熬苦,更何荣可求?我对汪先生的行动是反对的,而对汪先生的心情是同情的。到了今日,我们应该想念汪先生创立民国的功勋,想念他的历史和人格,更应想想他在事变之前,事变之中,如何替国家打算,如何替蒋先生负责?……”
“不过我对于检察官是很谅解的,当日我在重庆、在香港,极力谋党的团结、国的统一,那情形太曲折而复杂了,并非今日检察官所能了解。迨至南京以后,为保存国家人民元气,和日本苦斗,如保存东南各省。使蒋先生能容易统一中国,那情形也太曲折而复杂了,并非今日检察官所能了解的。在今日众议沸腾,真相不明,尤其是政治是那样困难而波折,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即使他心里很明白,而又背负责任,那一个敢挑起千钧重担?说陈公博可以功罪相抵;那一个敢说陈公博无罪呢?”
注释
- ^ 石源华 《“乱世能臣”陈公博》 团结出版社
- ^ 纪律建设小故事(6)丨第一个被开除党籍的党员-荆州市沙市区政府网. www.shashi.gov.cn. [2024-06-19].
参考文献
- (中文)陈公博.周佛海回忆录. 陳公博.周佛海回憶錄 (PDF). 跃昇. 1988-6. ISBN 9789579930192. [失效链接]
- (中文)陈公博. 四年從政錄. 商务印书馆. 1936-8.
- (中文)陈公博. 寒風集. 秀威资讯. 2013-11. ISBN 9789863261896.
- (中文)陈公博. 李锷、汪瑞炯、赵令扬 , 编. 苦笑錄:陳公博回憶(一九二五——一九三六 (PDF). 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 1979 [2023-01-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1-19).
- (中文)石源华. 陈公博的一生. 上海书店出版社. 2019.09. ISBN 978-7-5458-1544-3.
- (中文)闻少华. 陈公博传. 东方出版社. 1994.03. ISBN 7-5060-0472-0.
- (日语)土屋,光芳. 陳公博と周仏海はなぜ汪精衛政権に参加したか?-「反共」と留学経験の関係-. 政经论丛. 2014, 82: 77–136.
- (日语)新地 比吕志. 陳公博の革命イデオロギー:「民生主義革命」論の形成と崩壊. 晃洋书房. 2016-03-15. ISBN 9784771026995.
外部链接
教育职务 | ||
---|---|---|
前任: 顾孟余 |
国立中山大学校长 1925年 |
继任: 褚民谊 |
汪精卫国民政府政府职务 | ||
前任: 汪兆铭 |
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 1944年3月-1945年8月 |
职位废除 |
前任: 汪兆铭 |
行政院院长 1944年11月-1945年8月 |
职位废除 |
前任: 苏锡文 |
上海特别市政府市长 1940年-1944年 |
继任: 吴颂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