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士晋(1577年—1635年),字康侯,号昭自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钱士晋
大明巡抚云南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贯浙江嘉兴府嘉善县
字号字康侯,号昭自
出生万历五年(1577年)八月二十一日
逝世崇祯八年(1635年)十一月二十日
出身
  •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四十七名进士。授刑部福建司主事,恤刑畿辅,平反者千百人。改刑部广西司员外郎,升郎中,四十六年(1618年)升大名府知府[1]

天启元年(1621年)升山东按察司副使、监军辽东中路,钱士晋以不便鞍马,乞改登莱,部议不从,辽东经略熊廷弼请改钱士晋督饷[2],二年(1622年)七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专管辽饷兼管淮粮[3],三年(1623年)十二月升山东按察使[4],五年(1625年)三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分巡河南[5],寻以汪文言案罢职归。

崇祯二年(1629年)闰四月起为山东右布政使,视漕五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筑师宗、新化六城,浚金针、白沙等河,平土官岑、侬两姓之乱,九年(1636年)二月被弹劾营贿,温体仁拟严旨惩治,然而钱士晋已于八年(1635年)十一月去世[6],事乃已。

家族

曾祖钱贞,号柏峯;祖父钱吾仁;父钱继科,号忠所。弟钱士升,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子钱栴、钱棻。孙钱默、钱黯。

参考文献

  1.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甲午,升刑部郎中钱士晋知直隶大名府,方尚恂知福建建宁府。荫前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李春先次男为柱入监读书。
  2. ^ 天启元年九月,改广宁督饷道参政韩初命为辽东中路监军,改中路监军副使钱士晋督饷。初士晋以不便鞍马辞辽东,乞改登莱,部议不从,经臣熊廷弼请以初命、士晋互易,从之。
  3. ^ 天启二年七月,升辽东监军副使钱士晋为山东右参政,专管辽饷兼管淮粮。
  4. ^ 天启三年十二月乙巳,加天津督饷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钱士晋为本省按察使。
  5. ^ 天启五年三月,升山东按察使钱士晋为河南右布政使分巡河南道。
  6. ^ 崇祯九年二月,福建右卫经历吴鲲化劾故云南巡抚右佥都御史钱士晋婪状,并及其弟大学士士升;因奏辨。既以士晋已没,不问。
  • 倪元璐《巡抚云南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昭自钱公行状》
  • 《浙江通志》
  • 《嘉善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