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田毅 (陆军军人)

野田毅(1912年—1948年1月28日)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一名日本陆军军官,曾参与南京大屠杀。日本战败后,被认定为乙级战犯,在中国南京被处决。中华民国方面的判决资料上称其为野田岩

野田 毅
1947年8月美军拍摄的面部照片
出生1912年
 大日本帝国鹿儿岛县南大隅郡田代村(今属肝属郡锦江町
逝世1948年1月28日(36岁)
 中华民国南京市雨花台
军种 大日本帝国陆军
军衔 陆军少佐
参与战争第二次中日战争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野田 毅
假名のだ つよし
平文式罗马字Noda Tsuyoshi

生平

出生于鹿儿岛县南大隅郡田代村(今肝属郡锦江町),于鹿儿岛县立鹿儿岛第一中学毕业,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49期毕业。

南京大屠杀前后对中国军民的虐杀

1937年派往中国参加中日战争时,野田毅在第16师团第9联队第3大队任少尉副官,随师团编入北支那方面军第2军;同年11月改为隶属上海派遣军,参加淞沪会战及之后的南京战役

据《东京日日新闻》报导,1937年11月23日日军攻占无锡,此后野田毅与另一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展开“百人斩”杀人竞赛,以先斩杀一百个人者为胜。26日早上日军开始向常州进发,野田在距无锡8公里的一处碉堡内斩杀4人,此后又在武进县的横林镇、威关镇、常州车站等处斩杀中国人,至29日已斩杀25人。

至1937年12月10日中午紫金山战斗时,野田毅已屠杀105个中国人;由于向井当时已屠杀106人,无法判断谁先斩杀100人,两人便约定至先杀150人为胜。

据《大阪每日新闻》报道,至1938年1月中,野田毅已经屠杀253个中国人,又将与向井约定的杀人数目增加到500人(一说1000人)。此时第16师团已经重新编入北支那方面军第2军,准备参加徐州会战。但据《鹿儿岛朝日新闻》报道,在徐州会战爆发前的3月20日,野田返回日本,并四处宣扬称自己最终斩杀了374人。

此后,野田自步兵科转入航空科,随第21军参加广州战役。广州战役结束后,又于1939年3月复员,回归故乡。后来志志目彰在杂志《中国》1971年12月刊的文章中回顾,野田回到故乡小学时,曾经直接对他说过[1]

乡土出身的勇士啦,百人斩竞赛的勇士啦,报上写得都是我。……实际突击中杀的只有四、五人,……对着占领了的敌人的战壕,“你来,你来”叫着,支那兵都是傻瓜,渐渐的都出来过来了。让他们排着,然后左一个,右一个斩……得到“百人斩”的评价,实际几乎都是这样斩的……
——《中国》月刊1971年12月号

但在当时由于消息不畅,包括向井在内的大多数人都认为野田毅已经战死于广州。

在缅甸的特务工作

1941年2月1日,日本大本营成立对缅甸特务机关“南机关”(对外使用“南方企业调查会”的名义加以掩护),野田毅(当时为陆军中尉)是初期成员之一。日本在缅甸成立傀儡政府缅甸国后,南机关解散,野田毅则留在缅甸国民军中任顾问,直至1944至1945年间缅甸国民军对日本态度巨变而再次回国。

1945年日本投降时,野田在滨松的航空基地,根据第6师团的决定驾机飞回九州,但由于军民用航空在日本投降后均已经被禁止,所有机场都被关闭,只得在唐津的海岸上迫降。日本投降时任陆军少佐。

审判和处决

1945日本投降后,参加东京军事法庭对日战犯审判的中国检察官秘书高文彬无意间发现了这个报道,认为其中存在战争罪行,交给检察官倪征𣋉,又转寄给当时的南京军事法庭法官石美瑜,石美瑜通知盟军,要求协助拘捕。一说是中国驻日代表团军事组上校参谋廖季威发现的[2][3]

两名日本军官在1947年(昭和22年)9月2日、被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逮捕。后被引渡回中国。12月4日被南京军事法庭起诉,他们在法庭上抗辩,称百人斩一事是他们在战地开的玩笑,后来被《东京日日新闻》引用,他们还认为这样很有男子气概,或许会被女人喜爱,可以找到佳偶。但法庭觉得此为矫饰之词,不予采信,而综合其他证据后,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有罪的罪名,死刑定谳。

他直到被判决死刑后仍未悔改自己的杀人罪行,在日记与遗书反复撇清责任,言词中仍拒不认罪,但野田毅还记录其他涉及此次事件的内容,包含了他对日本主战派发动战争失败后应该学到教训的谴责。因此除了日本右翼为了翻案所经常引用的几句断语外,作为过去军国主义的日本在大东亚共荣圈的洗脑教育中,加入日军并尝过战败经历的日本战犯,他还有写了许多中日战争乃至于太平洋战争所进行的反思与看法。于战后开始,记述的内容包含了多次对于日本应该重视和平的认同、争取中韩与东南亚等被侵略国的谅解。

致日本人民的通知

我是曾经和向井俊明在报纸上进行百人斩比赛的野田武。我很惭愧地承认,因为我的一句话玷污了勇武,给你们(此处的你们指日本国民)带来了耻辱,我要发自内心地道歉。我愿意接受别人对我的谩骂和嘲笑,我被称为"白痴"也可以。 但是,我坚决声明,我在南京屠杀战俘和屠杀战俘的事情上是无罪的,但却被中国法院判刑了。我重申:我没有在南京犯下屠杀数百人的罪行。在这一点上,我请日本人相信我。 即使被处死我也不在乎。微小的野田生死对日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一个问题会留下。日本人心中的怨气,这是不可以的,我希望我的死,不会造成今后中日之间的怨恨、嫉妒、报复。 东方的邻国互相用血洗对方的行为,常识都知道这是错误的。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们能超越感情和怨恨,真诚地与中国携手,为东方或世界的和平而努力。 中国人是人,还是东方人。如果我们日本人有诚意,中国人不会不理解。据说,我们可以理解诚意的神。同为东方人,日本人的血泪呐喊,一定会被理解。 西乡先生说:“敬天爱人。”我希望你们要喜爱中国。爱和真诚是没有国界的。 我被中国判处死刑,但我要自己的生命,成为与中国合作的楔子,成为东方和平的支柱,成为与中国无怨无仇的大爱支柱。 对此怀疑的地方就会有战争。所幸的是,日本放下武器了。神用败战的结果教训日本,证明武器不可能是和平的工具。 如果日本还要走上世界和平的伟大道路,就不得不寻求和发现武器战争以外的另一条道路。这是未来日本的关键任务。那是什么?基本精神是爱和诚。[请求校对翻译]

我把这两句话作为离别礼物送给日本人民。利用樱花代表的爱,富士山代表的诚意,唤醒日本。别了,日本的人民!听听日本男子汉的血泪控诉。
1947年12月28日 (死刑判决后所写)

他在死刑执行前,写下了他对事件的看法,在最后的遗书中较为简短,未提及旧日本政府的责任,而在个人陈述部分的留言,除了持续重申他的无罪抗告之外,并继续宣称百人斩为虚构的内容等,虽表态维护和平、谴责战争的行为,但仍认为该判决为报复手段。

面对死刑的遗言

我们对中国法院、律师、国防部和蒋总统处理我们带来的麻烦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不能接受屠杀战俘和非战斗人员的名义,不能接受南京屠杀。我们不接受战俘、非战斗人员和屠杀南京的罪名。
我们认命了,你判决我们的死亡是上天的启示,我们让你看看日本最后是什么样子。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成为最后被指控的战犯,用生命将其余我们的同类绳之以法。 我们祈求不要把死刑作为宣传的噱头,不要为了名誉而判处死刑,也不要单方面进行审判,以报复八年战争的苦闷。 即使我们被处死,散落在雨林中,我们也不与贵国为仇。我们欣喜地看到,我们的伏法将成为未来中日之间的楔子,成为两国合作的基础,成为东方和平的支柱,世界和平的到来。我祈祷我们的死亡不会是狗的死亡,也不会是正义的死亡。
 中国万岁
 日本万岁

 天皇陛下万岁。
野田毅

1948年1月28日,野田毅与向井敏明在南京中华门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相关报导

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于1971年多次赴中国实地调查,完成报导《中国之旅》,并于当年8月至12月在《朝日新闻》上连载。这篇报导充分记录了南京大屠杀及“百人斩”等屠杀事件的历史事实与真实细节。

志志目彰(1971年时任职于中央劳保组织推进部)在杂志《中国》1971年12月刊的文章中回顾,百人斩报道刊登出来的一年又四个月后,野田回到故乡小学时,曾经直接对他说过 [1]

乡土出身的勇士啦,百人斩竞赛的勇士啦,报上写得都是我。……实际突击中杀的只有四、五人,……对着占领了的敌人的战壕,“你来,你来”叫着,支那兵都是傻瓜,渐渐的都出来过来了。让他们排着,然后左一个,右一个斩……得到“百人斩”的评价,实际几乎都是这样斩的,我们的行为并没有那么“勇武”,“却以‘刀劈百人’而出了名。
——《中国》月刊1971年12月号

大屠杀虚构派人士据此认为,野田为了所谓“大勇武”而进行杀人比赛是虚构的。大屠杀实证派人士则据此认为,杀俘虏更符合真实情况,说明杀人比赛是真实的;而且虽然未能确定人数,但也证明杀人比赛并不是在战争行为中杀死敌军士兵,而是杀死已经投降的战俘,更加有违伦理。[4]

著作

参见

注释

  1. ^ 1.0 1.1 月刊《中国》1971年12月号,转引自本多胜一著《南京への道》“百人斩り‘超记录’”,东京,朝日新闻社1987年4月30日第4次印刷版,第130页
  2. ^ 廖季威:派遣日本3年,沒等來佔領軍堂堂入東瀛. 南方都市报. 2005-08-15 [2019-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吴志维. 二战后日本粮食匮乏:动物园的老虎都被吃掉. 《羊城晚报》. 2011年8月12日 [2019年4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4月3日). 
  4. ^ 程兆奇. 《再论“百人斩” 》 (PDF). 200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03).  |journal=被忽略 (帮助); |issue=被忽略 (帮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