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镜三(1902年—1958年),中华基督会总干事,1950年代控诉运动中南京教会最活跃的人物之一[1]。曾任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

生平

邵镜三为留美博士,回国后任中华基督会总干事(驻南京)、金陵神学院董事长。1948年8月1日,主领小红山凯歌堂落成礼拜。

1950年7月28日,邵镜三与吴耀宗等40名基督教人士联名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公开信,即三自宣言[2][3]

1951年4月16日至21日,邵镜三参加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宗教事务处在北京举行的“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会议”,站起来控诉美国传教士、中华基督教会全国总会乡村教会事工委员会干事毕范宇(Frank W. Price)。

1951年6月5至7日,南京市召开基督教会团体代表控诉帝国主义分子、反革命败类大会,邵镜三在会上控诉美国基督会传教士、自己的老师和前辈同工贝德士[4]

1951年8月,南京市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促进会成立,邵镜三当选为副主席。1954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邵镜三当选为常务委员。

参考文献

  1. ^ 姚兴富:《江苏基督教史》,378页,2018年
  2. ^ 《新华日报》转载《中国基督教人士发表宣言》简报,1950年 (PDF). [2019-05-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7-09-30). 
  3. ^ 《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永久失效链接] 三自委员会史料网站(转载1950年9月23日《人民日报》)
  4. ^ 邵镜三:《我控诉贝德士并检讨自己》,新华日报,195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