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定(1447年—1497年),字仲一河南开封府通许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戊戌进士。官至山西佥事。

贾定

大明奉政大夫山西按察司佥事
籍贯 河南开封府通许县
字号 字仲一,号一菴子
出生 正统十二年十月戊辰(1447年)
逝世 弘治十年正月壬申(1497年)
亲属 (父)贾恪
出身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早年出身国子生,河南乡试第十五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进士。[1]历任平阳府绛州知州、京师保定府易州知州,[2]弘治七年(1494年)官山西按察司佥事。成化十七年,制定救荒八事[3],并与百姓约定勿砍枣树,作为荒年救荒之用,深受刑部左侍郎何乔新赞赏。

家族

曾祖贾彦弼,曾任知县。祖父贾仕清,封监察御史。父贾恪,曾任布政司左参议[4]

墓葬

墓在其县东三里。

参考

  1. ^ 李梦阳,〈明故奉政大夫山西佥事贾公合葬志铭〉,《空同先生集》,卷45
  2. ^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95
  3. ^ 李濂,〈山东参议贾公恪传附子定〉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试金榜》)
官衔
前任:
刘观
明朝绛州知州
1482年-1489年
继任:
董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