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景行(1616年—1649年),翼之宛抂湖广长沙府湘潭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谭景行七岁时父亲带他谒见礼部尚书李腾芳进膳,李腾芳出题“虽蔬食菜羹”,他走到笔食案上写下“后世食其德而忘其报,惟圣人能报圣人”等语句,对方大感惊。到他十五岁就中是崇祯三年(1630年)的举人,四年中礼部会试,但未廷试,七年(1634年)成甲戌科进士,获授新会知县,治行着绩,但因为母亲去世回乡。永历三年清朝军队攻破湘潭,他穿好官服向南再拜,和何腾蛟、周蕤、谢玙、王元兆、严士麒、生员王载、王蒙、谢直生等十多人一同殉城[1][2]

引用

  1. ^ 1.0 1.1 嘉庆《湘潭县志·卷二十六》:谭景行,字翼之,号宛抂,幼聪异,方七龄父宠携之谒宗伯李腾芳,因共飰;宗伯以“虽蔬食菜羹”一节命题为文,景行遂走笔食案上,有“后世食其德而忘其报,惟圣人能报圣人”之语,宗伯击节奇之。年十五领崇祯庚午乡荐,联捷南宫甲戌殿试,旋官粤东新会令,治行甚著,以丁母忧归。己丑城破,具衣冠向南再拜,从容就义;同时殉城死者推官周蕤、举人谢玙、王元兆、贡生严士麒、生员王载、王蒙、谢直生等凡十余人。 参订白志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传第二十九》:(永历三年)同(何)腾蛟死者:谭景行、周蕤、周侯、谢玙、王元兆、严士琦、王载、曾孔教。……景行,字翼之。崇祯七年进士。新会知县。

参考文献

  • 嘉庆《湘潭县志》·卷二十六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传第二十九
官衔
前任:
卞应聘
明朝新会县知县
1637年-1640年
继任:
王泰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