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炜 (万历进士)

叶炜(1538年—1607年),字汝充,又字文光,别号玄峯[2],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军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叶炜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 直隶宁国府宣城县军匠籍
字号 字汝充,又字文光,别号玄峯
出生 嘉靖戊戌十月十四日[1]
逝世 万历丁未二月廿五日
配偶 娶王氏
亲属 (子)嗣弘、嗣美、嗣德
出身
  • 万历四年丙子科举人
  •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进士

生平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应天乡试四十七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三百八名,登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进士[3][4]。除上高令,会大旱,步祷辄雨。具粥药,全活无算。迁余姚,历河间。守余姚,有汝汎牟山诸湖及海壖地为豪家所侵,炜清复之,并作堤堰,民得免旱涝。任丘有杀人者,倚叔中贵冀缓死,竟论抵罪。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河间府知府。迁浙江副使,绍宁兵备,晋右参政,三十四年丙午十二月致仕。炜尝曰:天下惟道德为不毁,世间独真宝能长存。时以为名言。

家族

曾祖叶宽,曾任寿官;祖父叶鹏;父叶芬,赠中宪大夫浙江按察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左参议。母蔡氏[5]。兄叶灯、弟叶燿、叶煋。

叶嘉征,顺治丁亥进士,宰盩厔有声[6]

参考文献

  1. ^ 汤宾尹《亚中大夫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玄峰叶公墓志铭》
  2. ^ 《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录》:叶炜,贯直隶宁国府宣城县,军匠籍,国子生。字汝充,号玄峰。治易,行五,(年三十八)戊申年十月十四日生。丙子乡试四十七名,会试三百八名,廷试三甲一百五十五名。都察院观政。曾祖:宽(寿官);祖:鹏;父:芬;母:蔡氏,永感下。兄:灯;弟:耀、煋。娶王氏,子:嗣弘(生员)、嗣美、嗣德。
  3.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4.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总绿》 
  6. ^ 《宁国府志》
官衔
前任:
周子文
明朝余姚县知县
1589年-1592年
继任:
马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