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渊(?年—20世纪?)。贵州省黄平县重安镇老木哨人[1]。民国37年(1948年)在农会西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胡德渊
个人资料
出生?年?月?日
逝世1949年后
墓地
政党中国民主社会党

生平

  • 贵州高等警察学校及讲武学校毕业[2]
  • 国民革命军第十军三十师参谋长。
  • 民国16年(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时,被王天培委为江苏铜山县知事[3][4]
  • 第二十五军军长王家烈军部少将副官长。
  • 民国22年(1933年)2月7日,贵州全省警务处长兼省会公安局长[5]
  • 民国35年(1946年),中国民主社会党贵州省第二党部主任委员[6],因争夺民社党主委,胡吸食鸦片烟,被杨汉扬指使私党向公安机关告密,在胡吸烟密室将胡搜捕拘押,省主席杨森授意释放[7]
  • 1949年后,被逮捕病死狱中[8]
  • 民国55年(1966年),以其留居大陆并经行政院调查局查明附匪,注销立法委员名籍[9]

参考文献

  1. ^ 《黄平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1986.09,第88页
  2. ^ 《贵阳市志: 大事记》,第42页
  3. ^ 《申报》民国十六年六月十二日
  4. ^ “刘显世等几个贵州军阀的结局”,许念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19辑军政人物(上册),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08月第1版,第341页
  5. ^ “2月7日,省政府任命第二十五军军部少将副官长胡德渊为贵州全省警务处长兼省会公安局长”,贵阳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贵阳百年1901-2000》,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12,第56页
  6. ^ 《民国党派社团档案史料丛稿-中国民主社会党》 ,方庆秋,第393页
  7. ^ “经黔省省会警察局派刑事警察至胡宅严密搜查,于其同一院落胡弟之住所楼上,检出破旧烟具数件,当将胡德渊兄弟二人一并带局拘押,三月后移送贵阳地方法院审理,经法院开庭侦查后交保,后经检验无瘾,乃予不起诉处分。是以胡、杨二派对立,已至水火不容之势”,《中国民主社会党/民主党派社团档案史料丛书》,档案出版社, 1988,第394页
  8. ^ “贵州民社党原系委托贵阳胡德渊负责组织。胡在解放前当过贵州警察厅长。解放后因为政治上的罪恶被逮捕病死狱中。后又来一位杨汉扬参加组织。杨系江浙人,在贵阳进过大夏大学,当过贵州省民政厅科员,据说与民社党中央负责人张君励有亲戚关系。解放后逃亡昆明被捕解送贵阳镇压。胡、杨两人负责组织贵州民社党,用分赃式办法。省参议员8名,两人各提4名。我是胡提出的。胡、杨两人争当民社党主委,闹过不少笑话——省参议会开会,照例请各党派参加,两人均去出席。杨在报上宣布胡不能代表民社党,民社党主委是他本人,此后凡是各处开会胡即不出席,由杨一人出席。胡吸食鸦片烟,杨指使私党向公安机关告密,在胡吸烟密室将胡搜捕拘押,省主席杨森授意释放。以后,胡被选为中央立法委员,杨即正式当民社党主委。”。‘我所知道的贵州民社党’,殷亮轩,《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1卷》,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3月,第97页
  9. ^ “西医师公会所选出之立法委员杨崇瑞、四川省第四区立法委员解维哲、山东省第七区立法委员张里元、浙江省第二区立法委员毛翼虎、湖南省第四区立法委员周斓、四川省第二区立法委员唐昭明、四川省第七区立法委员石体元、四川省第八区立法委员李朝信、四川省第九区立法委员刘士笃、西康省立法委员胡恭先、杨仲华、陈光普、山西省第二(当为三)区立法委员席尚谦、云南省第一区立法委员廖行超、黑龙江省妇女立法委员纪清漪、新疆省立法委员阿合买提孜牙依、倪华德、蒙古乌兰察布盟立法委员巴图毕力格、蒙古锡林郭勒盟立法委员吉利占泰、蒙古伊克昭盟立法委员汪鹏程、蒙古额济纳旗立法委员达瓦、蒙古青海左(当为右)翼盟立法委员阿福寿、四川省第六区立法委员刘明扬、农会西区立法委员胡德渊等二十四人留居大陆并经行政院调查局查明附匪,另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审查席韩健冰仍请速详查席委员尚谦附匪真相并请暂缓转报内政部注销其名籍以昭慎重,余二十三人依法注销名籍”,(55)台统(一)义字第4562号(55.09.02),总统府全宗0110000000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