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大铭(1950年6月4日—2015年3月6日),台湾政治人物、企业界人物,籍贯浙江慈溪。是原义新集团创办人翁明昌之子。国立政治大学银行系肄业,曾任华隆集团董事长、立法委员。后因涉入洪福案(1994年洪福证券违约交割案)且负债高达新台币48亿余元,已被台北地院宣告破产

翁大铭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0-06-04)1950年6月4日
逝世2015年3月6日(2015岁—03—06)(64岁)
台湾台北市文山区
籍贯浙江慈溪
国籍 中华民国
儿女翁世华翁世珍
父母翁明昌(父)
翁经莲芳(母)
居住地国华人寿总部大楼[1]
世界山庄(和平东路四段66巷)[2][3]
学历
经历

生平

  • 1982年,发动家族之力取得华隆纺织经营权。
  • 1991年开始李蕙瑛刚入行时,翁大铭会派车到台视接送她拍戏,据悉长达8年。
  • 1992年,因华隆案涉嫌违法交易股票和土地,为了力挽狂澜,登记参选立法委员,用十几天的时间竞选,以不合常理的方式进入第2届立法院,但他也是史上出席率最低的立法委员。[4]同时爆发厚生违约交割案。
  • 2001年7月,华隆纺织发生跳票
  • 2003年,华隆纺织宣告倒闭。6月26日在网络游戏上昵称“无忧女”的翁大铭之女翁世珍因持有K他命被捕,12月15日翁世珍再因持有摇头丸被捕。
  • 2005年5月,被指控涉嫌1991年至2001年十年来利用不实的鉴价报告,刻意作假的股票交易价格提供给国华人寿后,再开董事会通过放款,掏空国华人寿廿多亿,因此与兄弟翁一铭翁德铭翁有铭分被求处廿至十二年重刑。
  • 2008年,翁家的精神堡垒-国华人寿大楼被拍卖。
  • 2009年3月28日,国华人寿资本适足率不足需增资,翁大铭派因惧股权遭稀释失去公司主导权而力拒增资提案。因此遭金管会裁罚解除翁小妹(翁大铭之姐)、翁世华(翁大铭之子)之董事职务,翁世佳则于事前已先因引资不利而先行辞去董事职务。
  • 2010年5月7日,历经十五年缠讼,翁大铭及他的秘书李秀芬因洪福证券违约交割五十八亿余元;最高法院驳回两人上诉,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各判刑两年定谳。
  • 2010年6月1日,翁大铭及李秀芬上午分别到台北地检署执行科报到发监服刑。
  • 2015年3月6日,台北市消防局中午接获报案,翁大铭倒卧家中浴室烤箱,病逝于原军功路和平东路的自宅。

相关事件

  • 华隆案之故,证交法增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罚责,以“发行人申报或公告之财务报告,及其它有关业务文件,其内容不得有虚伪或隐匿之情事”,也就是隐匿并公布不实之财务报表,将可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的徒刑,或最重可处两亿元以下的罚金,俗称“翁大铭条款”。

参考文献

  1. ^ 廖千莹. 新聞透視/王子再復仇 恐時不我予. 自由时报. 2009-11-02 [2024-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 
  2. ^ 社会中心. 倒臥住家三溫暖烤箱 翁大銘65歲猝逝. ETtoday新闻云. 2015-03-06 [2024-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 
  3. ^ 邱俊福. 翁大銘在文山區家中三溫暖烤箱猝逝. 自由时报. 2015-03-06 [2024-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 
  4. ^ 詹维耕, 何孟伦. 翁大銘猝逝家中 卒年65歲. 华视新闻. 2015-03-06 [2024-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