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士奇(生卒年不详),公庸一水山东金乡县城东关小街子人。明末官员。天启乙丑进士,官知县[1]

秦士奇
大明直隶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籍贯山东金乡县
字号字公庸,号一水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秦士奇自幼聪颖,以节操自持。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授昆山县知县。当时宦官魏忠贤专权,党羽在各地为其建立生祠,士奇拒绝执行,称病封印,被囚禁半年之久。熹宗驾崩后,崇祯帝整肃魏忠贤,魏党倒台,士奇方得以归里。

崇祯二年(1629年),朝廷开始清算阉党,各地不拜魏祠者被重新起用。同年,士奇补获鹿县知县,次年二月调顺天府固安县。任内赈济饥民,修筑城池,颇有政绩。因得罪锦衣卫,被诬陷获罪,革职遣返。士民含泪相送。[2]

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兵入关南明史可法镇守扬州时,延揽天下人才,士奇曾前往相助。抗清失败后,归隐山林,不谈时事。

著作

擅书画。著有《吟云居稿》、《诗集》等,皆已散佚。曾纂修崇祯《固安县志》。[3]

注释

  1. ^ 秦士奇. 中国金乡网. [永久失效链接]
  2.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二十八~九:秦士奇,字公庸,山东金乡人。天启乙丑进士。初任昆山县,以魏珰造祠,托疾封印,半载始允归。崇祯二年,补获鹿县,三年二月调本县。星夜赴任,招集残黎,掩骼埋胔,更法严党恶,凶乱俱息。多方赈济,力为筑城凿池,请阖邑绅士人等誓神歃血与民效死。因奉部文酌,征经费并创枪棍执法,遂中蜚语,诬以打死多命,金吾密奏拏抄。及出署,囊橐萧然,止图书盈箧而已。邑绅士父老出公揭保留,人人堕泪,上台动色。后又奉抚按虚公会审之旨,特以奉部旨下,竟以违制加等拟遣。迁延十阅月,馈赠金粟,户外屦满,士奇终不控诉,唯日夜诵读。阖邑拊心痛哭,赴阙鸣冤、为当路所格者,再抒有诗赋谣吟以写怨慕。起程之日,行李半肩,绅士金帛馈赠,一丝不受,飘然而去。一时悲送者塞巷盈衢。有匹马直随至金乡者。其被冤感人如此。
  3. ^ 固安縣志 九卷.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参考资料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钱仲仁、王尚义 撰.《固安县志》.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刘伸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崇祯三年(1630年)上任
继任:
黄奇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