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 (弘治进士)
政治家
毛玉(1464年—1524年),字国珍,后更字用成,云南都指挥使司云南右卫(今云南省昆明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毛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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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科给事中 | |
籍贯 | 云南都指挥使司云南右卫 |
字号 | 字国珍,更字用成 |
出生 | 天顺八年(1464年)三月二十日 |
逝世 | 嘉靖三年(1524年) |
配偶 | 娶施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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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云南乡试中举,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会试第二十八名,三甲一百一名进士[1][2]。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给事中,升南京兵科给事中。母丧丁忧去官。除服,授吏科给事中。
明世宗继位,毛玉接连上疏,劝皇帝远离奸臣,得到嘉奖[3]。大礼议事件中,参与左顺门哭谏,授杖刑,伤重身死。[4]后赠光禄寺少卿[5]。
家族
原为良乡人。曾祖毛义。祖父毛瑀;祖母曾氏。父毛倞(1430年-1513年),字士能,号石庵[6]。母谷氏,继母袁氏。具庆下。兄毛鉴。弟毛铠、毛锜、毛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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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92):毛玉,字国珍,更字用成,云南右卫军家子也,其先良乡人。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给事中。刘瑾既败,大盗蜂起。玉言大学士焦芳、刘宇实乱天下,请显僇扁,以谢万姓。群盗扰山东、河南,玉请备留都。已而盗果渡江,以备严,不敢犯。外艰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谏迎佛乌思藏下狱,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罚。又以继母艰去。服阕,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兴邸诸内官怙帝宠,渐骄佚。又故太监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谋复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历叙武宗时事,劝帝戒嗜欲,杜请托,以破侥幸之门,塞蛊惑之隙。帝嘉纳焉。
- ^ 《明史·卷192》:思与同官王相,给事中张原、毛玉、裴绍宗,御史张曰韬、胡琼,郎中杨淮、胡琏,员外郎申良、张澯,主事安玺、仵瑜、臧应奎、余祯、殷承叙,司务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创先后卒。
- ^ 《明史·卷192》:御史曹嘉素轻险,仿宋范仲淹《百官图》,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题。给事中安磐疏驳之,言唐王珪之论房玄龄等,本朝解缙之论黄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复言嘉背违成法,变乱国是,乞斥。帝从其言,贬嘉于外。御史许宗鲁为嘉讼,请斥玉,其同官伦以谋亦助为言。给事中张原以庶僚聚讼,朝廷为之多事,重损国体,乞身先斥罢。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鲁等知朋友私恩,不顾朝廷大体。臣一身所系绝微,公论所关甚大,乞罢臣以谢御史。”帝皆慰留之。时宸濠戚属连逮者数百人,玉奉命往讯,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称乱,由左右贪赂酿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与籓府交通。帝俱从之。再迁左给事中。寻伏阙争“大礼”,下获受杖,竟卒。后赠光禄少卿。
- ^ 罗钦顺《封征仕郎南京吏科给事中毛公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