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郎(1945年3月12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民主进步党籍,曾任第3-6届立法委员、第2-4届台北市议员。

林文郎
 中华民国第3-6届立法委员
任期
2006年5月2日—2008年1月31日
前任邱彰
选区全国不分区
任期
2002年6月19日—2005年1月31日
前任邱永仁
选区全国不分区
任期
1996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选区全国不分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5-03-12) 1945年3月12日79岁)
籍贯台北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学历
经历

2002年2月,立法院正副院长选举,民主进步党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邱彰拒绝依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指示亮票。2002年4月1日,民主进步党中央评议委员会临时会决议开除邱彰党籍,邱彰丧失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资格,遗缺由林文郎递补[1]

2002年间,担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委员的林文郎,被控自行或以他人公司等名义,炒作三洋纺织纤维亿泰电线电缆股票交易价格。2012年11月22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以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处林文郎有期徒刑1年8月确定[2],2012年12月25日发监执行。

2004年6月14日,林文郎指证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兼阳信商业银行董事长陈胜宏涉入阳信银行超贷案,并指证陈胜宏透过帮党员代缴党费养了八千至九千个人头党员、是人头党员最大户,为此杠上陈胜宏之妻薛凌[3]

注释

  1. ^ 林献堂. 民進黨中評會決議開除邱彰黨籍 林文郎遞補不分區立委. 东森新闻报. 2002-04-01. 
  2. ^ 黄意涵. 被控炒股 林文郎判刑定讞. 中央通讯社. 2012-11-22 [2013-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07). 
  3. ^ 黄玉龄.阳信弊案/中华大楼4亿贷5亿 阳信涉超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TVBS新闻.2007-07-25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