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辂
林大辂(1488年—1560年),字以乘,号二山野人,福建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林大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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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湖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字号 | 字以乘 |
出生 | 弘治戊申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嘉靖庚申十二月十三日 |
配偶 | 娶黄氏,封淑人 |
亲属 | (高祖)林熊 (子)林敦复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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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进士,授工部主事,进员外郎。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之争中,因上疏进谏劝阻,被施杖刑、贬至夷陵州判官。
明世宗即位后,恢复官职,历刑部署员外郎,嘉靖元年(1522年)五月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升兵备副使,八年二月升河南按察使,进右布政使,迁湖广左布政使,十二年六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湖广巡抚[1],十三年九月以地方水灾自劾乞罢,嘉靖帝以大辂受命巡抚,见灾求退,避事沽名,勒令冠带闲住。
著作
著有《愧喑集》。
家族
高祖林熊,永乐进士,官山东道御史。曾祖林礼。祖父林光衢。父林易夫,号招唐。母许氏,封太淑人。幼弟林大轮,嘉靖乙卯举人,官余杭知县。
子林敦复,都匀府知府;敦履、敦艮、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