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辂(1488年—1560年),字以乘,号二山野人,福建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林大辂
大明巡抚湖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以乘
出生弘治戊申十月初七日
逝世嘉靖庚申十二月十三日
配偶娶黄氏,封淑人
亲属(高祖)林熊
(子)林敦复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举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进士,授工部主事,进员外郎。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之争中,因上疏进谏劝阻,被施杖刑、贬至夷陵州判官。

明世宗即位后,恢复官职,历刑部署员外郎,嘉靖元年(1522年)五月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升兵备副使,八年二月升河南按察使,进右布政使,迁湖广左布政使,十二年六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湖广巡抚[1],十三年九月以地方水灾自劾乞罢,嘉靖帝以大辂受命巡抚,见灾求退,避事沽名,勒令冠带闲住。

著作

著有《愧喑集》。

家族

高祖林熊,永乐进士,官山东道御史。曾祖林礼。祖父林光衢。父林易夫,号招唐。母许氏,封太淑人。幼弟林大轮,嘉靖乙卯举人,官余杭知县。

林敦复,都匀府知府;敦履、敦艮、敦干。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林大辂,莆田人。蒋山卿,仪真人。皆由进士。山卿游顾璘门,以诗名于时。既杖,凤、俸并谪府同知,叙县丞,大辂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复故官。凤终副使,俸知府,叙工部尚书,大辂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山卿广西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