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1941年8月),男,河南南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煤炭部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地下开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政协主席。

生平

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任中共南阳地委书记。1991年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秘书长。1992年2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1993年4月兼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2000年4月兼任省纪委书记,同年7月不再担任杭州市委书记,他任职市委书记期间,决定将萧山和余杭变为杭州市辖区以扩大城市规模(2001年实现)。2003年1月,任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代表中国共产党,分入第一组。并担任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3]

参考

  1. ^ 李金明简历. 新华网. [2012-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1). 
  2.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3. ^ 全国政协信息-李金明.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刘 枫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主席
2003年1月-2007年2月
继任:
周国富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刘锡荣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00年7月-2003年7月
继任:
周国富
前任:
厉德馨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书记
1992年2月-2000年7月
继任:
王国平
前任: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秘书长
1991年1月-1992年2月
继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