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擎
生平
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二日,内阁奉上谕:方擎著赏给医科进士[2][3]。
宣统三年(1911年),授职翰林院检讨[4]。
历充陆军医学堂暨北洋医学堂教习,前在哈尔滨随同总医官伍连德办理防疫,外务部奏派等赴美考求剖解霉菌等学[5]。
曾任《医药学报》主编、国立北京医专教授。
民国元年(1912年),军医局局长[6]
民国元年(1912年)4月26日[7],任北京政府陆军部军医司司长。
民国四年(1915年),以陆军军医监列名支持君主立宪[8]。
民国五年(1916年)在北京开办首善医院,任院长兼内科主任。
民国六年(1917年)10月4日,辞军医司司长[9]。
民国十三年(1924年)11月27日,任中央防疫处处长[10]。
民国十四年(1925年),派充卫生司帮办[11]。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6月14日,派华北战区救济委员会委员[12]
1949年后,历任中华医学会第十六届理事兼总干事、第十七届副理事长、第十八届副会长,中国巴基斯坦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科协组织部副部长,中央防疫委员会研究组组长,中国红十字会北京分会副会长,北京防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革期间自杀。[13]
荣誉
民国六年(1917年)10月9日,给予二等文虎章[14]。
民国七年(1918年)8月30日,给予三等宝光嘉禾章[15]。
参考文献
- ^ 《宣统三年冬季职官录》,内阁印铸局编,京师翰林院,第8页
- ^ 方擎,年二十七岁,福建人,游学日本毕业,习医科,本届考试列最优等,拟请旨赏给医科进士。“阿穆尔灵圭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等第及出身事奏折”,《历史档案》1997年第2期
- ^ 《政治官报》,宣统二年九月初三日,第1055号,第2页
- ^ 上谕:此次引见之廷试游学毕业生进士江古怀、何育杰、锺世铭、刘冕执、俞同奎、高胜儒、凌春鸿、吴乃琛、孙昌润、罗忠诒、刘国珍、刁作谦、陈祖良、梁赉奎、陈训昶、董如奉、林葆恒、叶可梁、朱天奎、韩楷均著授职翰林院编修;诸翔、王蔚文、谢培筠、季新益、罗听余、汪果、孙多钰、薛宜琪、崔潮、吴鼎昌、刘先䳲、沈王桢、方擎、刘庆绶、赵世瑄、廖炎、杨寿桐均著授职翰林院检讨;朱公钊、张嘉森、胡骧、黄曾铭、唐在贤、锺伟、薛楷、方时简、韩振华、江顺德、屠密、严恩棫、彭炳、张修敏、杨德森、朱葆勤、黄瀛元、席聘臣均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两广官报》
- ^ “外务部奏派检讨方擎等赴美考求剖解霉菌等学片”,《政治官报》,宣统三年闰六月十八日,第1359号,第四页
- ^ 《临时政府公报》,第10号,纪事,第6页
- ^ 《临时公报》,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七日,第1页
- ^ 《政府公报》,民国四年十月十三日,第1232号,呈,第17页
- ^ 《政府公报》,民国六年十月五日,第618号,命令,第2页
- ^ 《政府公报》,民国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3123号,部令,第7页
- ^ 《政府公报》,民国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第3373号,命令,第6页
- ^ 《国民政府公报》,第1157号
- ^ 廖盖隆等编. 中囯人名大辞典·当代人物卷.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
- ^ 《政府公报》,民国六年十月
- ^ 《政府公报》,民国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第934号,命令,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