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养浩
生平
文养浩是隆庆四年(1570年)的举人[2],万历十八年(1590年)授文水知县,正值均平田赋,他严禁猾吏、释放无辜、放宽逋赋、招集流亡,县民赵同、王元禄、王福旺都因此死而复生,而前任知县不敢过问的恶人也被他依法处置,人民得安堵。之后他以卓异以太原同知俸禄任岚县知县,县内豪抢得知他的威名都互相劝戒不要犯事;再调汾州同知,擢官云南知府,当地岁贡金往往多被干没,他丝毫不取,而铜锡商人因为税重不敢前来,他就减轻税款,转为贵州按察司副使,不久致仕,县人在柏茆山建祠祭祀他[1][3]。
引用
- ^ 1.0 1.1 嘉庆《耀州志·卷七·人物志》:文养浩,字希孟,隆庆庚午举人,授文水令,会均赋,浩严诡寄,猾吏无所措手;释无辜、宽逋赋、招流亡,如邑民赵同、王元禄、王福旺等皆濒死而生者,有大奸为前令不敢问,浩如法戍,民得安堵。以卓异加大同【太原】同知俸管岚县事,岚多豪右,问威名相戒勿犯;调汾州同知,擢守云南,云南岁贡金往往出纳多干没,浩丝毫无染,商铜锡者税重则裹足,浩轻其税,兢辐辏至。擢贵州按察司副使,寻致政归。 南师仲撰墓志
- ^ 嘉庆《耀州志·卷六·选举志》:文养浩,栋子,隆庆庚午举人,官至贵州按察司副使,祀乡贤,详人物。
- ^ 光绪《文水县志·卷十一·官政志》:文养浩,陕西耀州举人,万历十八年任(文水知县),钱粮一任里户,收解严禁,多科听讼,不直者量罚;谷存仓勾摄不差,皂役制本,皂付原告同地方拘审。荐调岚县,厯云南知府,邑人建祠柏茆山巅祀之。
参考文献
- 嘉庆《耀州志》·卷六·选举志
- 嘉庆《耀州志》·卷七·人物志
- 光绪《文水县志》·卷十一·官政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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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施应禄 |
明朝文水县知县 1590年-万历年间 |
继任: 赵锺岷 |
前任: 李大秀 |
明朝岚县知县 1594年-1599年 |
继任: 赵梦麟 |
前任: 白象 |
明朝汾州府同知 1599年-1603年 |
继任: 周栋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易以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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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云南府知府 万历年间-1606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龚道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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